贵州省铜仁监狱服刑人员罗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罗某,男,1985年生,贵州省黔西县人,小学文化,捕前住贵州省贵阳市。2014年6月罗某因犯抢劫罪,经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罗某不服,提出上诉,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罗某限制减刑。现在贵州省铜仁监狱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家庭情况:罗某家庭较为复杂,母亲在其5岁时与父亲离婚,罗某对母亲的印象十分模糊,加上与罗某生母的婚姻,罗父一共有三段婚姻,罗某还有同父异母的一个姐姐和弟弟,但是罗某与这两位姐弟几乎没有什么感情,在家中仅仅和父亲的关系比较好,去年10月罗父因病去世,罗某自此失去亲情依靠,逐渐失去改造信心。 (2)社会经历:罗某社会经历较为复杂,从小不喜欢读书,在读完小学后即进入社会摸爬滚打,期间做了很多工作,本次犯罪前在某中国银行做保安,但工作没有维持多久就辞职了,后面就一直处于社会闲散人员状态。 2、入监改造表现 罗某性格较为内向,与其他的罪犯交流得比较少,性格又较为急躁,随时会因为小事和其他罪犯起冲突,所以其他罪犯刻意与罗某保持距离。因父亲的突然离世,对罗某造成沉重的打击,致使罗某产生错误认知,逐渐失去改造信心,监狱民警多次与其谈话,效果都不理想,鉴于这一情况,监狱将其列为重点罪犯进行管控。 (1)法律意识淡薄 罗某自小不喜欢读书,文化程度低,未接受过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法律意识淡薄,不能应用法律知识来客观解决自己遇到的情况,没有摆正自己作为罪犯的身份。 (2)家庭原因 罗某家庭组成复杂,父亲的突然离世,让罗某认为自己现在就是一个人了,家中也没有至亲关心自己,现在自己在坐牢,对于家中的事情也没法参与,在父亲最后的日子里也没有尽到陪伴的义务,没有见到最后一面,心中甚是愧疚,觉得都是因为自己的错误给家庭带来了莫大的伤害。 (3)自身原因 罗某刑期较长,改造压力大,对改造失去了信心,加之家中已经没有亲情的牵挂,自己年纪也不小了,待刑满后也没有什么值得期待的,心理压力越来越大,产生了放弃改造的想法。 3、心理行为表现 罗某性格内向,交际能力一般;戒备心理较强,易冲动,做事有主见,但因为成长经历复杂造成容易走极端的行为和思想。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家庭环境复杂,亲情羁绊形式单一,认为家中只有父亲是真正的对他好。 (2)性格因素:性格内向、易冲动、有主见,造成民警对其开展心理疏导时不容易取得信任,导致疏导效果成效较慢。 (3)心理因素:父亲的突然离世难以接受,把所有的错都归结在自己的身上,没有尽孝成为罗某最大的心理障碍,一度想跟随父亲一起离开人世。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结合罗某的现实改造表现和性格特点,针对罗某的特殊情况,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重点加强法制教育,逐步纠正错误认知,引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同时帮助罗某建立正确的改造信心,逐步走出心理阴霾,积极投入到正常的服刑改造中去。 (1)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首先掌握引起罗某心理变化的详细细节,通过加强法制教育和引导谈话的方式让罗某接受现实,在谈话中更更深层次的了解罗某目前的担忧以及心中存在的希望,增强罗某法律意识,寻找心理干预的突破口。 (2)严格管理和教育引导相结合。民警在掌握到罗某对改造失去信心的情况下,及时分析研判出罗某极有可能发生危害监狱监管安全的事故,民警及时迅速反应,安排部署针对罗某的监管改造,首先对罗某进行严格管理,与其多谈话,协助民警对其进行压力缓释,同时让其感受到关注,让其接受外界的帮助,利用大环境因素教育引导罪犯回归改造现实。 (3)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首先用共情的方式取得罗某的信任,让其接受民警的心理干预,一旦建立信任后进一步了解到其心中的担忧与关注,在民警对其开展干预的时候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走出错误认知,重新树立正确的改造方向,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帮助重新回归正常的改造生活。 (4)加强亲情帮教,用亲情唤醒迷失的罪犯。针对罗某的特殊情况,鼓励罗某积极与家中能够联系到的亲属联系,同时监狱民警尽最大的努力,一直在争取为罗某联系到生母,并让罗某知晓,让罗某对至亲心存期盼,希望利用情感转移的方式唤醒罗某的改造信心,鼓励罗某积极改造,对未来要充满希望。 (5)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对罗某继续保持关注,民警也持续强化与罗某的信任关系,随时掌握罗某的心理变化,持续增强改造信心,根据罗某的心理变化适时开展阶段评估。 6、预期矫治目标 (1)逐步走出父亲去世的负罪心理。 (2)重新建立服刑改造信心,重塑对未来的希望。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近一年的心理疏导和教育改造,罗某目前对父亲离世的负罪心理有了很大的改善,能够正确接受现实,在经过前期帮助建立改造信心,罗某目前能够经常主动找民警汇报思想,对于今后的改造也有了自己的计划,目前阶段情绪稳定,与其他罪犯也能和谐相处,放弃改造的趋势没有持续恶化,反而朝着民警最初制定的方向发展。 作为一名基层民警,深刻的体会到:人是社会性的动物,任何人其实都有内心柔软的一面,尤其是对亲情有期盼的人,罪犯也是如此。而作为自然人,就得面对人生的生老病死,身处在社会上的人在面对至亲的离开都可能不释怀,深处监狱大墙内的罪犯更甚,他们也需要亲情的关怀,需要他人的关心,当罪犯面对此类突发性应急事件的时候,监狱民警一定要引起重视,切不可当成小事而忽略,罪犯的一举一动关乎监管改造的安全稳定,只有通过有针对性的进行改造和疏导,才能引导罪犯向积极方向发展,并且通过自己的努力,逐步蜕变成为守法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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