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法律援助中心为诸葛某某抚养费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3年11月5日,诸葛某某母亲因病去世。之后诸葛某某一直跟随外公外婆生活,但是外公外婆没有诸葛某某的监护权。2016年6月8日通过诉讼诸葛某某的监护权由被告父亲张某某变更为外公外婆。随着诸葛某某年龄的增长,其各项生活开销越来越大,步入年迈的外公外婆已经无力独自承担诸葛某某的抚养费用,而诸葛某某父亲张某某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证书,完全有能力支付诸葛某某抚养费。如今,听说张某某收入提高,而且开着价值不菲的轿车,加之诸葛某某的各项学费和生活开支不断提高,外公外婆想再次起诉追索诸葛某某的抚养费。 在2016年6月变更抚养关系的案件中,外公外婆为了争取到外孙女的监护权,也考虑到诸葛某某父亲张某某的收入不高,就放弃了诸葛某某的抚养费。当时外公外婆也是到浙江省金华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的法律援助,指派洪晓燕律师承办。由于外公外婆非常认可律师的认真负责,于是此次再次向金华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时,提出还要洪晓燕律师办理此案。经过法律援助中心的审核,因该案系未成年人索要抚养费案件,依符合《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决定再次为诸葛某某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洪晓燕律师承办此案。 律师接手案件后,及时接待了诸葛某某和其监护人外公外婆。律师调取了2016年的案卷材料,经认真分析,认为这次诉讼可能对诸葛某某不利的地方是当时是诸葛某某外公外婆主动放弃了父亲张某某承担诸葛某某的抚养费;但是对于诸葛某某有利的一点是,在2016年案件中,张某某出具的一张工资收入证明可能存在欺骗,因为事后诸葛某某通过张某某同事了解到,张某某实际工资远比证明上的金额高。于是,律师打算先立案再通过申请调查令去调查清楚张某某的实际工资数额。 立案时,法院要求先调解,但调解法官打电话给张某某时,张某某直接把法官骂了一通,拒绝调解。律师尝试给张某某联系,推动调解。 据律师了解,双方的矛盾还是比较深的,外公外婆这边对张某某的怨气很重,自从诸葛某某的监护权变更为外公外婆后,至今5年多,张某某没有主动联系过诸葛某某,更不用说参加学校的活动了。有一次诸葛某某生病,检查结果白细胞很低,医院都下达了病危通知书,两位老人特别紧张和无助,无奈之下才拨通了张某某的电话,但是张某某置之不理,也没到医院看望诸葛某某,甚至连诸葛某某都觉得爸爸不要自己了。 对于张某某而言,他认为,既然当时变更抚养关系的时候明确不需要自己承担抚养费,就撒手不管了,除非诸葛某某回到自己身边生活。 律师认为本案还是应该从化解矛盾着手,必须努力找到双方共同关注的点才能让断裂的亲情复原,才能根本解决矛盾。于是律师将双方当事人约到律师事务所,先是分别跟各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双方的矛盾点,分别做工作,逐步减小双方的差距,最终促成双方面对面和平谈判。通过律师的真诚沟通,张某某也表示今后一定要把外公外婆当自己的爸妈一样赡养,也会尽量抽时间接送女儿诸葛某某上下学,以减轻外公外婆的负担。张某某在当天下午,在婺城区法院法官的主持下,支付了之前拖欠的抚养费。张某某也表示感谢承办律师的辛苦沟通和帮忙。 最终,不仅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而且双方当事人都对律师的工作非常认可和感谢。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普通的抚养费纠纷案件,可贵之处在于律师尽最大努力推动调解结案,让受损的亲情得以修复,最终纠纷双方相互谅解,拖欠的抚养费得到支付,维护了未成年人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律师的工作也受到纠纷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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