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切实增强民众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和家庭教育法律意识,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信宜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12日在信宜市茶山镇秧地村阿华家开展“家长的必修课”的“板凳会”普法课堂活动, 该村村民及其子女聆听了该次普法课堂,其中大部分为未成年人及其父母。信宜市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工作人员紧紧围绕 “家庭教育”、“监护权”、“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与村民及其未成年子女进行了普法交流。此外,普法课堂活动还邀请了茶山镇秧地村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大学生志愿者参加。
【重点宣传内容】
1、如何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正确认识家庭教育的基本要求、内容及方法。 答:(1)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家庭教育的基本要求。《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部家庭教育立法,它的实施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作为家庭责任的承担者,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2)立足家庭教育的六大内容探索家庭教育的九大方法。《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了家庭教育的六大内容,分别是:培养家国情怀、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长观、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在深刻认识家庭教育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内容的前提下,我们对家庭教育的正确开展提出了九个方法的建议,分别是:①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②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③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④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⑤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⑥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⑦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⑧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⑨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2、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如何履行监护职责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答:(1)《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的监护职责的履行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①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②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③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④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⑤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⑥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⑦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⑧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⑩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换言之,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身体健康、心理状况、家庭教育等方面的照护,细化家庭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此外,《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也给监护人提出了负面清单的要求,如: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不得放任、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等等。通过十六条的正面引导和十七条的反面警示的双向教育,使得家长深刻意识到家庭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现实意义,为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指引。 3、部门之间在各司其职的同时应当如何做好工作衔接,以共同良性开展家庭教育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 答:首先,公检法机关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实施犯罪行为,或者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监护人予以训诫,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于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监护人,依照未保法、反家暴法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其次,因为学校是未成年人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所以学校应当积极落实双减政策,完善家校教育协同机制,建立校内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处理机制,完善学生欺凌及校园性侵的防控与处置机制,为未成年人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安全、可靠的校园环境。此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助力双减政策的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还需要加强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严格落实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不满16周岁不得开通网络直播等等未成年人保护的具体要求,对违反未保法规定的有关单位或部门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家庭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不只是家长的家庭责任,也是政府、学校、社会各界的社会责任。各部门站好岗位各司其职的同时,也要思考如何衔接家庭教育的开展,如何衔接未成年人保护的执行,为家庭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构建联防联控的保护屏障。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针对性强。本次活动主要针对青少年及其父母,通过采用家长及其未成年子女喜闻乐见的方式,如讲述身边的案例、知识问答、小游戏、情景演练等丰富多彩的方式让“板凳会”普法课堂干货满满,不仅使广大家长认识了家庭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要求,学会了正确开展家庭教育的方法,还让在场的青少年了解了自我保护的知识,帮助他们建立自我保护的意识,助推家庭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落到实处。 二是强调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通过讲解《民法典》有关监护权的规定,及对《民法典》增加了两项新的监护类型进行背景阐述,并对儿童监护缺失、监护不当不力等问题进行剖析与建议,使得家长深刻理解监护权的含义,从而更好地履行监护权,以保障未成年子女平安健康成长。 三是注重创新授课方式。通过“板凳会”的形式进行授课,生动活泼又不失庄严稳重,让授课老师、大学生志愿者与家长及青少年面对面开展交流,拉近了工作人员和群众的距离,使得广大群众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法治知识,提升了普法课堂教育的实际效果。 四是突出了部门联防联动的必要性。本次活动还从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密切家校联系、司法部门引导、政府部门协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等方面进行讲解,通过明确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中的教育重点及方向,并明晰在教育、管理、应对处理的各个环节应注意的事项,以保证各部门之间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联防联动做好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工作,并促进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紧密衔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