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戒毒人员权某的治疗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糖尿病是由于遗传和环境因素相互作用,胰岛素分泌缺陷或靶组织对胰岛素敏感性降低引起的以高血糖为特征的代谢性疾病。临床以长期高血糖、碳水化合物、脂肪和蛋白质代谢紊乱为特征,长期高血糖会导致眼、肾脏、心脏、血管等多器官的慢性损害、功能障碍及衰竭。因此,发现后应及早明确诊断并及时进行治疗。本案例是河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对一名患糖尿病戒毒人员的诊疗与处置案例。

【案例基本情况】

戒毒人员权某,女,44岁,因吸食冰毒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入所体检情况:吸毒史6年,否认药物过敏史。既往糖尿病史十余年,未到社会医院做过正规检查及治疗,自述平时空腹血糖水平维持在10.0mmol/L左右。身高161cm,体重41kg,血压111/69mmHg,心率88次/分,查随机血糖17.2mmol/L。查体:营养中等,神清语利,全身浅表淋巴结未触及肿大及压痛;两肺呼吸音清,未闻及干湿性啰音。全腹无压痛、反跳痛及肌紧张,肝脾未触及。化验检查肝功能正常,HIV阴性,丙肝抗体阴性。 根据权某的体检情况及既往病史,入所后多次为其测量空腹和餐后2小时血糖,空腹血糖测量数值最高为19.3 mmol/L,餐后2小时测量数值最高为在25.2mmol/L,初步诊断为Ⅱ型糖尿病。给予权某肌注胰岛素控制血糖,诺和灵30R14u早一日,口服降糖药物二甲双胍0.5g,3次/日,同时予以饮食控制,主食为每餐杂粮馒头或者米饭50克,禁食粥类以牛奶或者水代替,禁食淀粉类食物,并密切监测空腹及餐后血糖。用药3日,期间定期监测血糖,空腹血糖在14.4-18.8 mmol/L之间,餐后2小时测量数值在21.2-23.2mmol/L之间,血糖控制不理想,将诺和灵30R调整为16u早一日,口服药物不变,用药一周后空腹血糖维持在10-12mmol/L,餐后两小时血糖维持在16-18mmol/L。血糖值较前虽有所下降,但权某在治疗期间出现了两次明显的低血糖反应,表现为饥饿感、头晕、乏力、出汗、心悸,进食后症状缓解不明显,加之权某体重偏低,饮食控制一周后体重仅为40.5 kg较前略有下降。 为避免延误病情,遂带权某到省某三甲医院进行就诊,生化检查提示:空腹血糖11.2mmol/L、高密度脂蛋白2.00mmol/L、镁0.65mmol/L。尿常规提示:葡萄糖2+、比重1.003、ph值5.0。诊断为Ⅱ型糖尿病。医嘱给予调整降糖药物,停服二甲双胍,改用比格列酮二甲双胍15mg,2次/日,格列苯脲5mg,2次/日;饮食调节主食5-6两、鸡蛋1个、牛奶半斤、瘦肉2两;治疗期间定期监测血糖变化。 回所后,按照省某三甲医院的治疗方案给予权某治疗一个月,并严格控制饮食,适当参加康复运动,期间多次测量血糖,权某空腹血糖维持在6-8mmol/L,餐后两小时血糖维持在8-13mmol/L,血糖控制平稳。体重较前增重2kg。此后继续按此剂量进行治疗,并积极控制饮食,适当加强锻炼,密切监测血糖变化,权某血糖始终维持在正常水平。

【案例思考】

一、糖尿病若不及时治疗,血糖控制不理想,会出现一系列并发症,严重者会导致酮症酸中毒等进而危及生命。本案例中权某在入所后血糖控制不理想的情况下,及时带其到社会三甲医院进行就诊,明确的诊断和治疗方案,使权某的病情得到了有效控制,避免出现严重的后果。 二、合理选择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案尤为重要。本案例中权某入所时血糖值高,为迅速有效降低血糖,采用了肌注胰岛素治疗,但在治疗过程中权某出现低血糖等不良反应。在社会医院的帮助下及时调整了治疗方案,改为口服比格列酮二甲双胍,格列苯脲等药物进行治疗,减少了肌注胰岛素引发的低血糖和过敏反应和肌注造成的局部皮肤红肿、皮下结节及皮下脂肪萎缩等反应。 三、本案例中针对权某的病情除口服降糖药物进行治疗外,同时辅以饮食和运动疗法。通过控制糖、盐及脂肪的摄入,高纤维饮食,同时配合间歇式运动、慢跑、健身操等运动疗法,增加胰岛素敏感性,减轻胰岛素抵抗,降低血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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