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6月1日陈某应聘福建某生产公司,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限3年,工作岗位是品质员,月基础工资2000元,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在2019年9月之前,公司按时足额发放了陈某工资,之后该生产公司以未收回货款、资金短缺等为由拖延给付工资,陈某考虑到公司的难处及就业因素,依旧在车间做好本职工作。随后,司法三个月都没发工资,员工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公司仍搪塞不支付工资。陈某系外来务工农民工,急需工资回家过年,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2019年12月24日陈某等人向明溪县法援中心请求帮助。 法援中心按照工作流程,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申请程序,依法免于经济状况审查。据了解,这不是单一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而是一起群体性农民工讨薪事件,涉及全公司人员,人数高达百余人,拖欠工资数额较大。每一位农民工都期待发放工资,与家人团聚,甚至有些外地人因工资没着落耽误购买车票,此案如果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容易造成集体性群众上访,造成社会不良的影响。经研究,将此案安排本法援中心法律援助律师承办。 本案非同寻常,涉及面广、人数多、数额大、时间紧迫,当日承办人员立即赶往现场,一方面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另一方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首先,和公司负责人及管理员座谈交流,知晓公司的生产项目、运行模式、资金运转等有关情况,原来公司资金链短缺主要并非未收回货款,而是该公司于2019年3月与金华某车业有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并申请财产保全,明溪法院冻结并扣划金华某车业有限公司200余万元。后金华某车业有限公司以质量存在问题为由向浙江兰溪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因此冻结本公司200万资金,导致公司无力支付工资。 其次,为了解决资金运转难问题,需要从冻结资金中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必须采取诉讼程序,但因涉及人数众多,诉讼工作量大,时间长,要在年前领到工资,需要多方的积极配合,如农民工、公司、法援中心及法院等部门。公司及农民工均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开展。公司负责核实公司的具体人数,拖欠工资数额、出具欠条等基本信息,承办人连夜撰写起诉状、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并收集案件相关证据文书材料。 最后,县领导高度重视,启动部门联动机制,承办人积极与法院沟通交流,争取尽快解决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次日,承办人和法院工作人员一同上门服务,查看历史工资单、农民工花名册、财务等相关资料,确保案件的真实性,不存在假冒等行为。同时,利用比较宽敞的食堂作为临时办公场所,按照岗位工种分批指导农民工填写相关材料。经过几天几夜的努力,完成了一人一案的相关起诉材料,2020年1月2日送往法院立案。 2020年1月17日,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为农民工群体执行到工资100余万元,该案成功执行完毕。“这次官司充分体现司法为民的理念,两场诉讼只花了十多天就结案,现领到工资了,下周可以回家过个安心年!”农民工陈某激动地说到。此外,该公司的负责人也表示感谢。
【案件点评】
本案是多部门联动急速地处理本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件,援助律师履职尽责积极努力,使群众赶上回家的路,与家人团聚,合法利益得到了有力保护,有力促进了为社会和谐安定,收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