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秦皇岛市某公司视频侵权保全证据公证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7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秦皇岛市××科技有限公司创作了一批名为××的微视频,数量大约400个,授权优酷通过网络进行传播。现该公司发现北京××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该视频通过“××视频”进行网络传播,为依法维权,该公司准备收集固定证据,以便于以后诉讼使用,故该公司于2018年××月××日向公证处提出保全证据公证申请。 该公司提供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李某的身份证明、工作人员刘某某的身份证明、河北省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与书面的保全证据公证申请,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受理了该公证申请。经询问,北京××公司“××视频”软件只有手机端,没有电脑端,所以只能通过手机下载该APP,然后用手机播放视频,再使用摄像机对播放内容进行近景录像。考虑到证据效力,我处建议对所有的视频全程播放,但该公司考虑由于视频数量多,全程播放时间长、费用高,提出了只对随机挑选的视频进行全程播放,对其余视频只播放片头、中间片段、片尾的方案,我处在对其进行了必要的告知后,同意了该公司提出的操作方案。 本次保全公证,使用的是由当事人提供的智能手机,在公证员张某及工作人员王某的监督下秦皇岛市××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刘某某对手机进行了清洁性处理:恢复出厂设置、取下SIM卡、对拓展存储卡进行格式化处理、关闭热点和蓝牙功能,之后通过本公证处的网络端口联接互联网。联网成功后,刘某某操作手机下载北京××公司“××视频”APP、安装、播放微视频,并对部分视频界面进行了截屏,公证员使用本处电脑及打印机将实时录像所取得的视频文件刻录光盘、将截屏文件进行了打印,公证员制作了现场工作记录一份,及时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 目前,秦皇岛市××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公证书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现已立案。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8)冀秦一证经字第××号 申请人:秦皇岛市××科技有限公司,住所:秦皇岛市××区××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李某,男,公民身份号码:×××。 公证事项:保全电子数据证据 申请人秦皇岛市××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于二〇一八年××月××日来到我处,称其公司创作了一批名为“××××”的视频,并与优酷合作,由优酷通过网络进行传播,现北京××公司未经该公司允许将其通过“××视频”进行网络传播,为了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需要,特向本处申请对通过手机播放上述视频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与《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与本处工作人员王某、申请人秦皇岛市××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与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刘某某于二〇一八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在本处,由刘某某操作手机、录像机,对使用北京××公司“××视频”播放“××××”视频文件的过程进行了录像、对部分视频进行了截屏,本公证员制作《工作记录》一份(共二页),整个过程共获得视频文件六个(刻录至光盘保存)、截屏文件四个(打印共四页)。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工作记录》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原件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工作人员刘某某的签名均属实;本公证书所附光盘(一张)内容为现场录制,与当日当时的实际情况相符;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附件三(共四页)为申请人的工作人员刘某某操作过程中截屏内容打印所得,与当日当时的实际情况相符。 附件: 1.《工作记录》复印件(共两页) 2.光盘(共一张) 3.截屏内容打印件(共四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秦皇岛市第一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八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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