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1月,81岁高龄的邰某从山丹县某镇某村自己家的侧门走出去的时候,不慎踩进了一道宽约10厘米的土沟中而摔倒在地,无法自行站立。这条土沟是山丹县某工程队在施工过程中挖掘开来的,用于填埋自来水管。邰某的儿子李某某发现母亲受伤后,立即将邰某送往医院检查,并通知工程队负责人沈某一同前往。医生诊断后告诉李某某,情况不是很乐观,由于老人的年纪太大,骨质脆弱,摔倒后,不宜适合动手术进行治疗,只能采用保守疗法,之后需要回到家中静养。李某某听从医生的建议,在老人情况稍好转之后就把老人转到家中,由三个儿媳妇轮流护理,而老人在医院治疗期间,沈某主动把所有医疗费等费用垫付了。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双方因赔偿问题已经谈了数次,但因数额差距较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于是李某来到了山丹县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请求调解。
【调解过程】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首先确认一点:双方对于老人摔倒的经过并无争议,只是在施工队应当承担多少责任的问题有着很大的分歧。对此,调解员并不急着向双方解释其中的厉害关系,而是决定先听听双方的看法。李某兄弟认为,邰某之所以会摔倒受伤,完全是由于施工队在暂停施工的时候没有在土沟边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而目前老人只能每天躺在床上,由三个年过五十的儿媳妇轮流全天进行护理,全家人都是身心疲惫,因此,他们认为施工队应该负主要责任,赔偿邰某后期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至少6万元。沈某则认为,施工队挖的土沟宽仅10厘米,对于正常人来说不会有什么危险性,而且挖掘的地点在邰某家侧门边的巷子里而不是正门,邰某年纪这么大了,其子女忽略了对她的照顾才会发生这种事,让施工队负主要责任是没有道理的。施工队在事情发生后也积极垫付了2万元左右的医药费,最多只能再拿出2万做为人道主义补偿。 听完了双方的看法后,调解员决定把两方分开进行引导。对于沈某所在工程队,调解员指出:不管土沟对于正常人来说是不是具有危险性,只要老人确实是踩到施工队挖的土沟,施工队就需要负一定的责任,老人目前只能躺在床上由子女照顾,对李某三兄弟的生活影响也很大,而且今后施工队还要在村里做事,如果事情处理不好也容易让村民反感。而李某三兄弟在单独谈话中还透露,老人目前的情况不是很乐观,调解员分析,老人年纪这么大了,子女在平时生活起居方面负有抚养和照顾的责任,所以不能把责任都推给施工队,而且结合过去法院判决的一些案件,老人现在病情这么严重,如果不幸去世的话一般不会认定摔倒是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到那时就算去起诉赔偿款可能要远远低于他们的预期,因此尽快达成协议对他们来说会比较有利。 ? 经过分析,双方的态度都有了一定的松动,调解员趁热打铁再次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协商,帮助双方协商确定责任比例,测算赔偿金额,经过反复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
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1.沈某同意一次性赔付邰某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有关费用合计人民币45000元(包括之前已经垫付的20000元)。 2.双方因本次受伤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李某兄弟不得再因此事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沈某所在山丹县某工程队提出任何要求。 至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案例点评】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一开始各自坚持己方观点不让步,对其中的法律关系也并不熟悉,因此私下协商了两个月也未能达成一致。调解员通过分开调解的方式点出其中的厉害关系,使双方对纠纷都有了正确的认识,调解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再次面对面坐下,在双方各自表态之前通过讲情理、说法理的方式引导双方进行换位思考,一方面说明他们对方在刚才的分开调解中想法已经有所改变,另一方面也为双方之后的让步在情绪上和心理上做好铺垫,最终差距逐渐缩小并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