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王某某与张某某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2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家住外省的王某某,来到同是老乡的张某某在敦煌市经营的工厂打工,在工作期间,由于工厂发生火灾,导致王某某意外死亡。王某某的两个儿子王甲、王乙认为工厂老板张某某未及时报警,而且在消防车到来之后也未及时将自己的父亲救出所以导致父亲的死亡,因此王某某子女王甲、王乙要求工厂老板张某某赔偿70万元。而工厂老板张某某认为,其父王某某爱喝酒、爱抽烟,就在事发当天还找张某某本人喝酒,喝酒抽烟后将烟头乱扔导致了火灾的发生。张某某认为事故的发生死者也有责任,双方经过多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甲、王乙称不想打官司,只想尽快解决纠纷,2016 年1月7日,向敦煌市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提出调解申请,调委会受理了此纠纷,并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在调查了解过程中,调解员与双方进行了多次的沟通,了解到双方矛盾集中在各方责任比例和赔偿数额认定问题。张某某认为火灾的发生死者也有责任,且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多次找人“教训”张某某,给张某某的身体、财产都造成了伤害,愿意给予死者家属10万元作为补偿,并将免除对死者家属多次闹事的追究。但是死者家属坚持要求赔偿70万元,并指出,因为父亲突发事故,许多亲戚都来敦煌市处理此事,因此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赔偿都不能少。本案中,由于赔偿金额差距较大,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调解难度很大。 针对双方矛盾的焦点问题,调解员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案例讨论分析认为,死者家属所要赔偿金额过高,且死者家属多次找张某某闹事,给张某某身心造成了损害,打人、砸车等行为严重的话可追究刑事责任,调解员根据相关部门的意见,首先与死者家属进行了沟通,明确指出死者家属的违法行为以及死者对这次事故的发生也有责任。随后又与工厂老板进行沟通,明确其过错所在。明确了双方的态度后,调解员与死者家属进行了沟通,调解员表示很能理解死者家属所遭受的痛苦,但也应该替去世的父亲着想,尽快将此事化解。在调解员的多次开导劝说下,双方当事人态度均有所缓和,调解员帮助双方协商责任比例分配并测算赔偿金额,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

2016年1月18日,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内容如下: 1.该工厂负责人张某某支付王某某家属死亡赔偿、丧葬费、亲属人员务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8万元。 2.王甲、王乙等人砸坏张某某汽车的损失由张某某本人承担。 3.此调解为一次性调解,双方在今后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找对方对以上事项进行索赔。 4.38万元分两次付清,2016年1月21日前支付20万元,剩余18万元在2016年3月8日前一次性付清。 调解协议签订完毕后,调委会协助双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案例点评】

损害赔偿纠纷情况各异,调解员要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适当地让他们的情绪得到宣泄和释放,针对不同的情况制定调解方案,对有理正当合法的诉求予以支持赞同,对不合理不恰当不合法的要求,于法于理认真分析解答。此案中,调解员在调解中采取了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合理测算赔偿金额,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一场有可能引发民转刑的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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