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自2015年10月全面开始承担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职能起,短短3个月的时间,郑州市齐礼阎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治戒毒人员从0人达到519人。在收治的全部519名戒毒人员中,重点病号197人,占全部收治戒毒人员的38%,其中心脑血管疾病127人,占65%;丙肝26人,占13%;呼吸系统疾病14人,占7%;其他30人,占15%。由于毒品对人体的伤害,导致了并发症,病情较为复杂;戒毒人员年龄偏大,患慢性病人员较多;大多是二次、三次以上被强制隔离戒毒的长期吸毒人员,因反复吸毒,体质普遍较差,会同时出现多种严重疾病,突发急症、重症情况日益增多;在吸食合成新型毒品的戒毒人员中,患传染性疾病、精神障碍等占有较大比例。 郑州市齐礼阎强制隔离戒毒所卫生所承担着戒毒人员的戒毒医疗康复工作。然而,所里医疗资源匮乏,医务人员数量少、医疗技术单一,戒毒人员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却在日益增长,场所戒毒医疗工作不能满足急剧上升的收治量的矛盾日益突出。
【案例基本情况】
(一)戒毒医疗面临“缺医”困境 “当时很不容易”,说起收治戒毒人员之初卫生所的艰难,我所卫生所所长赵应丽,紧锁眉头,深吸了一口气,“2015年底,原来劳教时期的卫生所已无法适应戒毒医疗工作,卫生所仅有2名内科医生,却承担着全所超过500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收治体检及医疗任务,也肩负着场所疾病的防控、治疗及宣教、指导工作,可以说任务艰巨。” 随着收治量的急剧上升,依法依规应收尽收专项工作的深入推进,收治病残戒毒人员日益增多,急症重症戒毒人员频繁出现,需要到社会医院就医。患病戒毒人员离所就医需要警力多,管理难度大,给场所安全稳定造成重大压力。在全面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半年时间内,累计转诊187人次,其中住院治疗11人,医疗费用约42万元。 (二)购买社会医疗服务,寻求医疗服务社会化 为解决“缺医之困”,使戒毒人员第一时间接受到专业的治疗,我所想过不少办法。招录医务人员需通过公务员考试,门槛高,周期长,不能解燃眉之急。外聘医生、返聘退休医务人员缺乏政策支持,也难以实现。 我所及时将场所戒毒医疗面临的困难上报上级主管单位郑州市司法局,并根据禁毒办通〔2014〕49号《关于改进戒毒场所试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有关精神提出“戒毒场所医疗服务社会化”的建议,由郑州市司法局会同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下文,协调市属各医院,支持我所通过购买社会医疗服务的方式与社会医院开展戒毒医疗合作。 在取得政策支持后,我所积极与附近医院联系。与我所同处郑州西南的郑州市中医院是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在与医院院长多次沟通后,医院方面克服医务人员紧张的困难,同意与我所合作,派驻医务人员到所参与戒毒医疗工作。在与郑州市中医院达成基本合作意向后,我所向上级主管单位郑州市司法局上报所需经费,争取市财政的支持。由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购买医疗服务。2016年1月29日,我所与郑州市中医院签订了医疗合作协议。自2016年2月1日起,郑州市中医院每天派1名具有全科医师资质的医生及1名经验丰富的护士到所协助卫生所医务人员为戒毒人员进行体检、日常诊疗及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等工作。目前,郑州市中医院常年派驻我所医师6人,护士4人,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务人员欠缺、警力不足的困难,也提升了所内就医水平。 另外,郑州市中医院还为我所戒毒人员离所就医开辟就诊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就医,先看病后结算,并在郑州市中医院病区设立隔离病房,作为专用。 2017年7月18日下午15时37分,戒毒人员刘某突然出现胸闷,在警察带其到卫生所就诊过程中突然晕倒。15时39分,戒毒所医生及郑州市中医院驻所医生、驻所护士携带急救箱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该戒毒人员呼吸心跳停止,颈动脉搏动消失,心电图呈一条直线,初步诊断为心脏骤停,立即启动心脏骤停紧急预案,对其进行紧急心肺复苏术。经过10分钟的紧张抢救,刘某逐渐有了呼吸,医务人员将刘某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此次对刘某的及时成功救治,正是得益于郑州市中医院驻所医护人员丰富的急救经验。仅2017年,就有3例像刘某一样突发心梗、脑梗、心脏病等危重病人被戒毒所及驻所医务人员合力成功抢救。 我所与郑州市中医院在戒毒医疗上的成功合作,使“戒毒所+医院”戒毒医疗新模式雏形初现,效果显著,这是利用社会优势医疗资源、提升戒毒医疗水平的有效途径,对专家到所会诊、危重病转诊、就医绿色通道等提供了有力支持。“戒毒所+医院”构建出对戒毒人员的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疾病诊疗机制,依法科学规范开展生理脱毒治疗,确保每一名患病戒毒人员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医疗服务社会化,投入资金购买社会医疗服务,带来了医疗资源、带来了新鲜血液、提升了戒毒场所医疗公信力,提高了所内医疗水平,为教育戒治保驾护航,促进了场所的安全稳定。”我所党委书记、所长张英亚说。 (三)探索戒毒医疗合作,推动戒毒医疗康复创新发展 针对戒毒人员中传染病人逐渐增多的情况,为加强传染病预防和治疗,保障戒毒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2016年2月,我所又开始积极奔走,通过郑州市二七区疾控中心的牵线搭桥,与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取得了联系。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是河南省三级综合性传染病医院,也是政府指定的传染病治疗机构,我所与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就合作内容、合作形式等多次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署了《医疗服务协议》。郑州市第六人员医院专业医护人员定期到我所进行传染病筛查,指导所内消毒防疫、传染病防治,对我所医务人员、警察和戒毒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培训,还为戒毒人员就医开辟绿色通道。 2018年4月份,徐某某被送到我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在入所体检中,胸片显示右肺空洞,诊断为疑似肺结核。遂即联系合作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医院开通了绿色通道,徐某某在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接受专业检查,很快确诊患有结核病,痰涂片阳性,具有强烈传染性。在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的指导、帮助下,徐某某在齐礼阎强制隔离戒毒所内接受了隔离治疗,每月定期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复查。经过4个多月的治疗,徐某某病情得到了有效控制,痰涂片转为阴性。由于发现及时,措施得当,未发生结核病传播流行。 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是郑州市唯一一所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医院与我所一墙之隔,是我所的老邻居、老朋友,在劳教时期,两家就是共建单位,在教育、挽救、感化劳教人员工作中,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帮助。在职能转变,担负起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后,更需要老朋友的继续支持和帮助。面对精神类疾病戒毒人员增多的情况,2017年6月,我所递出橄榄枝,真诚邀请第八人民医院“再续前缘”,携手合作。通过与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医政科、院领导多次多方磋商,研究确定了双方合作具体事宜,在所内设立心理健康工作站,由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派专业医务人员对我所精神类疾病治疗工作进行指导和会诊。根据我所需要,医院2名精神科主任医师定期到所门诊坐诊,如遇特殊病例,随叫随到。 2018年3月16日,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霍顺利院长率领心理专家、医疗骨干等到所参加心理援助共建活动,双方签订《心理援助共建单位协议书》,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指导我所心理咨询工作开展,定期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健康讲座及个体、团体心理咨询,并对我所心理咨询师进行培训及督导。还举行了《心理援助共建单位》授牌仪式,聘请心理援助爱心大使及特聘专家等,再次紧密了所院双方长期合作共建。 戒毒人员赵某某家族有抑郁病史,毒品对精神系统的危害及吸毒后一些不良事件的刺激,使赵某某患上了抑郁症。根据赵某某入所后的行为表现,及既往病史,我所医生初步诊断其存在抑郁症状。为了进一步确定病情,2017年10月18日,邀请合作单位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主任医师、精神科主任奈效祯到所内对赵某某进行会诊。经过专业诊断,确定赵某某确实患有抑郁症。针对赵某某的病情,奈效祯主任与我所的医生共同为其制定了针对性治疗方案,每隔一个月,奈效祯主任就到我所为其复诊,及时调整治疗措施和用药。经过将近一年的治疗,赵某某病情明显好转。 我所与社会医院广泛开展医疗合作,进一步提高了戒毒诊疗工作质量,提高了“戒毒所+医院”的含金量。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戒毒所+医院”这一戒毒医疗模式最终确立并固定下来。郑州市中医院、政府指定的传染病治疗机构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和精神类疾病治疗机构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分别与我所签署《医疗合作协议》,在所内分别成立了“郑州市中医院医疗联合体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合作机构”、“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心理健康工作站”。2018年6月22日,郑州市中医院医疗联合体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合作机构、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心理健康工作站在我所正式挂牌成立,“戒毒所+医院”戒毒医疗模式成功建立。 “戒毒所+医院”戒毒医疗模式运行至今,我所卫生所医护人员的压力得到了极大缓解,所内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离所就医、在外住院戒毒人员数量大幅减少,极大的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降低了医疗成本。“戒毒所+医院”戒毒医疗模式的良性运转也对落实好司法部安排部署的病残吸毒人员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18年5月17日,国家禁毒办督导组到我所督导检查病残吸毒人员收治收戒工作,对我所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案例思考】
通过广泛开展的与社会医疗机构的合作,让社会医疗优势资源全面参与到戒毒医疗工作中来,不断丰富“戒毒所+医院”内涵,完善坐诊、会诊、远程医疗、绿色就诊通道等,建立起“戒毒、治病、健康心理”三位一体的戒毒医疗康复新理念。 1. 应充分利用社会医疗优势资源,积极主动与地方医疗机构取得联系,加强沟通合作,建立协作关系,争取在医疗设施、医疗技术力量等方面的最大支援。 2. 应利用好相关政策,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为社会医疗单位与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合作给予资金保障。 3. 应重视医疗监护体系建设,使戒毒医疗工作有落实、有保障,有配合、齐抓共管,杜绝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医疗工作的盲点和死角,保障医疗安全和监管安全。 4. 应加强对特殊病患戒毒人员的医疗关怀,通过与科研机构和自愿戒毒机构的合作,探索建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治疗专区,以“戒毒所+医院”创新科学戒毒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