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提前解除戒毒人员教育矫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王某,男,浙江省永嘉县人,初中文化程度。2017年3月,因复吸毒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不得提前解除)。期间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刑10个月,2018年1月刑满后转入温州黄龙强制隔离戒毒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剩余期限。 自王某开始强制隔离戒毒后,戒毒所民警对其强制隔离戒毒两年不得提前解除的原因进行详细了解。经调查,王某本次吸毒是在社区戒毒期间,在社区戒毒期间多次警告仍未按时报到,在办案人员对其刑事案件和吸毒案件办理过程中拒绝悔罪认罪、有辱骂办案人员等极端行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的不得提前解除决定合情合理合法。 王某从小被父亲打骂,16岁时因为忍受不了父亲时不时的打骂而离家出走一段时间,此后王某辍学,开始在社会上“混迹”。2006年因抢劫罪被判刑。2012年出狱后,曾经的狱友来找王某玩乐,将其带入毒圈,也由此开始了王某的戒毒之路,并于2013年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王某的家庭关系破裂,虽父母健在,但因童年长期遭受打骂,成年后与父亲交谈超过半小时就会开始争吵,两人长期处于水火难容的状态。同时,王某因吸毒、入狱等原因一直无法照顾家庭,妻子提出要与其离婚,两人就孩子抚养权问题多次拉锯。 王某自进入戒毒所接受戒治以来,表现一直不好。时常以自己不得提前解除为由,不按时完成习艺劳动任务、不完成康复训练、教育矫正和心理矫治等教学任务。这种以不得提前解除为由,企图逃避、抗拒戒毒治疗的行为,对于大队来说也是第一次碰到。

【案例基本情况】

(一)原因分析 鉴于此,大队专门对王某的各项行为表现进行分析总结: 1.对戒治生活表达出一点都不“苦”的感受。 王某入队之后,大队利用信息员对王某进行动态收集,发现王某在与其他戒毒人员交谈中表露,此前自己曾在监狱服刑,本次戒毒的前10个月也在看守所、监狱度过,戒毒矫治和服刑改造相比简直太舒服了,根本就没有“苦”的地方。现在的戒毒在队列训练和别的矫治方式相比就是“小打小闹”。 2.对家庭仍心存期盼。通过对亲情电话的监听,大队民警了解到王某正在和妻子闹离婚,与父亲的关系也非常差,父母在王某入所后来见过一次,王某就叫他们再也别过来了。但经大队民警侧面了解,王某对他母亲及两个孩子还是十分关心的,时常在亲情电话与母亲了解两个孩子的近况,并提出想要和孩子会见的想法。 3.对承诺言出必行。王某虽然在队内戒治时表现很一般,但观察他与其他戒毒人员生活时,对自己做出承诺的事情表现出极大的积极性,言出必行,说到做到。 (二)制定方案 在前期观察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针对性的矫治方案: 1.要压担子增责任。大队民警提出王某本质并不坏,可以进行引导,发现王某的优点,并加以利用。经过研判调查,王某之前在监狱服刑时学过服装缝份,和大队目前的习艺劳动项目正好契合。拟定给王某分配服装生产流水线线长岗位,并要求其协助生产民警辅助管理好生产线上的各项事物。 2.要提升自我认同感。在分配岗位后,要借助这一机会营造舆论氛围,通过讲评宣布岗位的调配,再利用信息员收集王某的相关行为表现和动态,及时表扬强化,抓住机会提升王某的自我认同感。 3.要修复家庭关系。积极与王某家属取得联系,将王某近期表现和其家属做沟通,争取王某家属来所会见。同时对王某开展心理咨询,引导其正确看待家庭关系,夫妻关系等。 (三)执行方案 在专项矫治方案确定后,大队立即开展了相关行动。 1.法律震慑促行为养成端正。 大队领导和分管民警对其开展谈话谈心教育,1、按照现行的诊断评估考核,如果表现不够良好,取得的诊断评估成绩不足,就非常有可能导致强制隔离戒毒加期;2、遵守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行为养成有利于自己,不保持、不管理自己的行为就非常容易违规违纪,最终吃苦的还是自己;3、矫治态度决定了行为的方向,要正视自己强制隔离戒毒两年不得提前接触的事实,认清、接受自己的状况,只有这样才能端正自己的态度、认清自己的方向、找到自己的道路、把握自己的未来。 2.感恩教育促迷失心灵清明。 大队分管民警按计划将王某安排到线长岗位上,经过三次的深入谈话教育,王某才真正接受线长岗位,真正担起线长的责任。第一次谈话时,王某认为这是大队在和他开玩笑,自己虽然会服装缝纫,但没有做过线长,管理经验也不够。王某在第一次谈话时说什么也不肯当线长;第二次谈话时,王某意识到可能大队是认真的,但仍表示出对管理方面的担忧,认为一旦做错事情或者管理生产时表现的不好会引起其他戒毒人员的非议;第三次谈话时,王某认识到了大队的决心,愿意从事线长的岗位,同时还要认真做,做得好,才能兑现自己的承诺。 3.恩情绵延促戒治成效巩固。 王某和其父母间说话少争吵多,大队利用中秋节亲情团员会餐的机会,邀请王某的父母来所和其在所内团圆。王某本次强制隔离戒毒前本想回家和父母见一面就出去打工,可惜走入歧途。利用团圆的机会,帮助王某和其家属之间把话讲开,引导双方消除陈年的误解,修复双方的家庭关系。 (四)方案实施效果 本案王某经过转化后,一是劳动任务完成良好。二是逐渐改正了之前吊儿郎当的矫治态度,积极参与大队组织的各项矫治活动。三是带动后进的戒毒学员积极参与习艺劳动,并主动要求将患有精神类疾病的戒毒学员分到服装生产线上,主动对这类学员进行包夹。四是家庭关系逐渐修复,婚姻进一步维系。

【案例思考】

对不得提前解除戒毒人员管理有如下启发: 1.要从心理入手,剖析戒毒人员心理特点,了解性格、心理状况发展成因,从而抓住教育转化的突破口,对症下药。 2.要从管理入手,利用亲情电话、亲情团员会餐、亲人会见等渠道综合分析,逐步转化矫正。 3.要从家庭入手,唤醒戒毒人员对家庭温暖、家人亲情的渴望,对自由生活的向往,从而达到积极戒毒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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