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据委托人送检材料反映,2021年10月17日16时30分许,在北票市某某乡某某村某某组样板林地董某某家地里,因琐事,董某某与同村村民被鉴定人路某某发生口角,后董某某被路某某打伤头部。北票市公安局某某乡派出所委托我所对被鉴定人案发时精神状态及有无受处罚能力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一) 送检材料 1.(1)受害人董某某2021年10月22日询问笔录记载:问:路某某为什么打你?答:因为地界纠纷的问题,我家和路某某家在某某乡某某村某某组样板林地地邻,我两家都种的玉米,我在10月17日收我家紧挨着路某某家地的那根垄的玉米时,路某某说这根垄是她家的,我说是我家的,我和路某某我俩就争论起来了,然后路某某就把我大了。 问:你把当时事情经过如实的讲一遍?答:2021年10月17日下午3点多钟,我在北票市某某乡某某村某某组样板林地我家地里收玉米…等我收我家紧挨着和路某某家地的那根垄的玉米收到一半时…路某某来到现场了,路某某对我说:“你咋把我家地收了。”我说:“我哪有收你家地,我收的是我自己家的,你要是说这根垄是你家的话,等我丈夫冀某某回来找人量一下,我要收错你家的玉米,我收你多少给你多少。”…我正说话时候,路某某什么也没说,就用手抓着我的头顶用力拽了我一下,把我拽倒在地上了,路某某接着就骑着我身上,她就用拳头打我的头部和上半身…之后路某某用手薅我的头发,把我头部左侧的一缕头发薅下来了,当时我脑袋就发懵了… (2)被鉴定人2021年11月2日询问笔录记载: 问:你和董某某因为什么事情打架?答:因为地界纠纷的事,我家和董某某家在某某乡某某村某某组样板林地是,董某某家地和我家地今年种的都是玉米,董某某家地在我家地的东面,我们两家的地垄都是南北走向,我们两家地中间的一根垄玉米我说是我家的,董某某说是她家的,关于收这根垄玉米,我和董某某我们俩吵吵起来了,然后我和董某某我们俩就打起来了。 问:你把…事情经过如实的讲一遍?答:2021年10月10多号的一天下午4点钟左右…我丈夫张某某从地里看地回来…说董某某她们家正收苞米呢,董某某说咱家有一根垄挨着她家地的苞米是她家的,她要收了,这地我有点整不明白,你跟我到地看看,那根垄苞米是她家的还是咱家的…我看见董某某正领着她雇佣的收割机正收我家紧挨着她家地的那根垄玉米呢,我家那根垄已经被董某某收割完了一半,然后我对董某某说:“你收的这根垄玉米是我家的。”董某某对我说:“啥是你家的?啥是你家的?这根垄是我家的。”然后关于这根垄的玉米我和董某某我俩就吵吵起来了,然后我看见董某某手里拿着玉米朝我走了过来,我看董某某像是要打我的样子,我就上去用手撕扯董某某的衣服,董某某也用手抓着我的头发,我也用手去抓董某某的头发,我俩就这样厮打起来了,董某某当时抓着我的头发把我给按倒在地上了,董某某就骑在我的身上,一只手抓着我的头发,一只手怼我的脸,我就躺在地上用手去拽董某某的头发,我俩就这样厮打了一会后… 问:你平时身体怎么样?答:我平时身体还行,就是精神上有抑郁症,我患有抑郁症已经长达五年了,2014年的时候,我到沈阳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检查治疗过…我平时都在吃一种名叫盐酸帕罗西汀片的治疗抑郁症的药。 (3)被鉴定人村民组长解某连2021年11月20日询问笔录记载: 她见人一般情况下不说话,眼睛发直,没啥事自言自语,自己还笑,要是有人惹着她了,她就手脚哆嗦,她就动手打人… (4)被鉴定人村副书记翟某明2021年11月20日询问笔录记载: 平时我看见她,她眼睛直勾地…大约五六年前我发现她精神就不正常了…她基本平时都和好人不一样,她不生气还行,谁惹她生气了就打人骂人… (5)被鉴定人丈夫2022年5月23日询问笔录记载: 路某某患有精神疾病已经长达五、六年了…到沈阳医科大医院检查治疗…医院的大夫说路某某患有抑郁症…路某某就不爱出去串门,自己总也在家待着,眼睛发直,总也自言自语,就跟说鬼话似的,不爱跟人接触。有时候没人惹她,她自己就生气了,一生气,她有时就会砸家里的东西。有时还动手打人…路某某一生气就犯病,眼睛往上翻,嘴紧闭,然后骂人打人…去年10月份的时候,路某某跟董某某因为我们两家地界纠纷的事吵吵起来了,然后路桂敏就犯精神病了,眼睛往上翻,嘴紧闭… (6)被鉴定人2014年7月1日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病历记载: 主诉:心慌伴气短数月余。 诊断:心脏神经官能症。 (7)被鉴定人2014年8月10日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抑郁自评量表》与《焦虑自评量表》检测结果显示有(重度)抑郁症状、(重度)焦虑症状。 2、检查所见 (1)精神检查 检查方法:《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SF/Z JD0104001-2011)》 被鉴定人由警官陪同步入鉴定室,意识清晰,无特殊打扮与修饰,衣着整洁。定向力正常,检查合作。问话能答,语速正常。能详细介绍自己与家庭情况,讲述其初中毕业后务农,适龄结婚,育一男一女,平时在家做点饭,偶尔上地,头几年干点,这几年干不了了,不知道咋地了,吃药(出示其服用的药——帕罗西汀,一种抗抑郁药),吃有五、六年了,没敢断(出示其2014年在中国医科大学第一医院门诊处方笺);经常“睡不着觉”、“心难受、心跳、出汗、坐立不安”、“头木胀的、骨头疼、身上不适、就觉得走好”、“吃药好点”。称平时自己在家呆着,不出门,谁家也不去,不愿跟人交往,在家呆着,看电视,做些家务。对案发时与受害人发生冲突的原因、经过能详细陈述,与其询问笔录、证人证言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称案发时因地界纠纷,对受害人收了有争议的那根垄的玉米不满而与受害人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精神检查表现意识清楚,认知功能良好,既往有抑郁焦虑障碍病史,平时存在失眠、焦虑、运动性不安,存在“心难受、心跳、出汗、坐立不安”、“头木胀的、骨头疼、身上不适”等躯体化症状。情感反应协调,未查及感知觉及思维障碍,无持续的心境高涨或低落。 (二)法医学检查 1.检验方法 《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SF/Z JD0104001-2011) 2.精神检查 被鉴定人由警官陪同步入鉴定室,意识清晰,无特殊打扮与修饰,衣着整洁。定向力正常,检查合作。问话能答,语速正常。能详细介绍自己与家庭情况,讲述其初中毕业后务农,适龄结婚,育一男一女,平时在家做点饭,偶尔上地,头几年干点,这几年干不了了,不知道咋地了,吃药(出示其服用的药——帕罗西汀,一种抗抑郁药),吃有五、六年了,没敢断(出示其2014年在中国医科大学第一医院门诊处方笺);经常“睡不着觉”、“心难受、心跳、出汗、坐立不安”、“头木胀的、骨头疼、身上不适、就觉得走好”、“吃药好点”。称平时自己在家呆着,不出门,谁家也不去,不愿跟人交往,在家呆着,看电视,做些家务。对案发时与受害人发生冲突的原因、经过能详细陈述,与其询问笔录、证人证言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称案发时因地界纠纷,对受害人收了有争议的那根垄的玉米不满而与受害人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精神检查表现意识清楚,认知功能良好,既往有抑郁焦虑障碍病史,平时存在失眠、焦虑、运动性不安,存在“心难受、心跳、出汗、坐立不安”、“头木胀的、骨头疼、身上不适”等躯体化症状。情感反应协调,未查及感知觉及思维障碍,无持续的心境高涨或低落。 3.辅助检查 2022年5月24日头部CT(北票市中心医院,检查号:CT220524143)检查:脑白质脱髓鞘改变,多发腔梗。 2022年5月24日脑电地形图检查:额区可见散在较多θ慢波分布,全脑区以β1波为主节律,低幅不规则出现。
【分析说明】
(一)精神医学诊断分析 使用标准:《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 据送检材料及本次鉴定检查分析,被鉴定人具有以下特点: 1、被鉴定人为54岁女性,既往有抑郁焦虑障碍病史,曾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心慌伴气短数月余”为主诉就诊,《抑郁自评量表》与《焦虑自评量表》检测结果显示有(重度)抑郁症状、(重度)焦虑症状,长期服用抗抑郁药——帕罗西汀治疗。 2、被鉴定人丈夫反映其“患有精神疾病已经长达五、六年了…就不爱出去串门,自己总也在家待着,眼睛发直,总也自言自语,就跟说鬼话似的,不爱跟人接触。有时候没人惹她,她自己就生气了,一生气,她有时就会砸家里的东西。有时还动手打人…路桂敏一生气就犯病,眼睛往上翻,嘴紧闭,然后骂人打人…去年10月份的时候,陆桂敏跟董丹丹因为我们两家地界纠纷的事吵吵起来了,然后陆桂敏就犯精神病了,眼睛往上翻,嘴紧闭”;村民组长反映其“见人一般情况下不说话,眼睛发直,没啥事自言自语,自己还笑,要是有人惹着她了,她就手脚哆嗦,她就动手打人”;村委会副书记反映“平时我看见她,她眼睛直勾地…大约五六年前我发现她精神就不正常了…她基本平时都和好人不一样,她不生气还行,谁惹她生气了就打人骂人”等,反映其既往遇心理因素刺激有类癔症样发作。 3、本次鉴定检查被鉴定人意识清楚,认知功能良好,既往有抑郁焦虑障碍病史,平时睡眠不好,情绪焦虑,存在“心难受、心跳、出汗、坐立不安”、“头木胀的、骨头疼、身上不适”等躯体化症状。情感反应协调,未查及感知觉及思维障碍,无持续的心境高涨或低落。 4、被鉴定人头部CT显示有脑白质脱髓鞘改变、多发腔梗,但目前尚无明显因脑结构改变出现的神经精神症状,故排除脑器质性精神障碍。 5、被鉴定人无精神活性物质与非成瘾物质使用史,故排除精神活性物质与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6、被鉴定人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无持续的心境高涨或低落,可排除精神分裂症与心境障碍。 综上所述,根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被鉴定人案发时精神状态符合“神经症”诊断标准。 (二)刑事责任能力分析 评定标准:《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SF/ZJD0104002-2016) 据送检材料及本次鉴定检查反映,被鉴定人患有神经症,其于案发时因地界纠纷,对受害人收了有争议的一根垄的玉米不满而与受害人发生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在冲突中对受害人实施伤害,其伤害行为具有现实动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无精神症状导致的辨认、控制能力障碍,参考《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评定被鉴定人在本案案发时有完全受处罚能力。
【鉴定意见】
(一)医学诊断:神经症。 (二)受处罚能力评定:被鉴定人路某某在本案案发时有完全受处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