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据委托书,被鉴定人才某某于2017年4月14日因意外事故受伤,当日到某某医院住院治疗,于2017年4月21日行切开复位钉棒系统内固定术。2019年12月27日委托吉林天平司法鉴定所对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某某医院住院病案(XXXXXXX)摘要: 1.入院日期:2017年4月14日。出院日期:2017年5月6日。 2.主诉:货车上摔伤后腰痛,腰部运动受限1小时。专科情况:腰椎生理曲度存在,压痛以T12-L2椎体为著,椎旁软组织无肿胀,轻压痛,腰椎运动受限,双下肢支腿抬高试验阳性,屈膝加压试验阳性,双下肢放散痛(-),肌力、肌张力正常,触痛觉未见异常,膝腱反射存在,巴宾斯基征未引出。CT示T9-11椎体压缩性骨折,L1爆裂骨折,累及椎体后缘致骨性椎管狭窄等。2017年4月21日行切开复位钉棒系统内固定术。诊断:L1爆裂骨折、T9-10压缩性骨折等。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之规定,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按照《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之规定,进行阅片。 2.体格检查 神清语明,步入室内,查体合作。自诉胸背部、腰骶部疼痛,腰骶部、双大腿麻木。胸背部有长30.5cm的瘢痕,有轻度压痛,腰部活动部分受限。双下肢肌力及肌张力未见异常。 3.阅片记录 (1)MRI片(某某医院,图XXXXX):胸9、胸10、腰1椎体压缩变扁,椎体骨折呈低信号,压脂像呈高信号,压缩程度达1/3。诊断:胸9、胸10、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均达1/3)。 (2)X线片(某某医院,图XXXXXXX-XXXXXXX):胸9、胸10、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内固定术后,钉棒系统内固定物在位。
【分析说明】
被鉴定人于2017年4月14日损伤致腰1椎体爆裂骨折、胸9、10压缩性骨折等,于2017年4月21日行切开复位钉棒系统内固定术。MRI片示胸9、胸10、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均达1/3);X线片示胸9、胸10、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内固定术后,钉棒系统内固定物在位。 目前,被鉴定人神清语明,步入室内;自诉胸背部、腰骶部疼痛,腰骶部、双大腿麻木;胸背部有轻度压痛,腰部活动部分受限,双下肢肌力及肌张力未见异常。 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5.8.6 1)、5.8.6 2)之规定,胸9、胸10、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均达1/3),经钉棒系统内固定术后,评定八级伤残。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才某某的本次损伤评定八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