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吴某某侵权责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吴某某系退伍军人,且身体残疾。2012年其申领了相关营业执照,在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漾头镇某村某组的淹没田内养殖甲鱼,企业名称为铜仁市碧江区自然甲鱼养殖场。2014年,贵州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翔公司”)在碧江区漾头镇承包生态移民安置建筑工程,顺翔公司在工程建筑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将吴某某的甲鱼养殖场淹没,吴某某多次主动找到漾头镇政府协调相关赔偿事宜,并要求顺翔公司停止施工,减少损失,但均未果。 2015年9月,吴某某向铜仁市碧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受理了吴某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向功海代理此案。承办人于同月提起诉讼,将顺翔公司起诉至法院。在庭审中,顺翔公司提供了两份工程分包合同,以致碧江区人民法院仅仅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就认定鱼塘被埋在先,施工在后,下达了民事判决书,驳回了受援人的诉讼请求。受援人不服,向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承办人陪同吴某某再次来到甲鱼养殖场拍照观察,并向附近村民了解情况,收集有利证据提交给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经铜仁中院审查,认定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违反法定程序,依法判决撤销前述判决书,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后,承办人多次找到法院与办案法官沟通,并对被告顺翔公司在一审中提供的两份分包合同进行了研究,确定了腾某为本案的实际施工方,故在重审中依法将腾某及碧江区漾头镇人民政府追加为被告。2016年9月18月,受援人吴某某以顺翔公司、碧江区漾头镇人民政府、实际施工人腾某作为被告提起诉讼。在法庭上,承办人据理力争,全力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本案承办过程中,难点之一是受援人的损失如何确定。承办人多次亲临现场拍摄图片,现场取证,协助受援人收集财产损失的相关依据和凭证,试图还原整个养殖场的原貌,以便法庭予以认定,因为受援人所养殖的是甲鱼,根据其生活习性多爱藏身于淤泥中,其数量的多少以及大小难以确定,并且受援人的养殖场在被侵权人用渣土淹没前,又被特大洪涝灾害淹没冲击过,因此在案件中原被告之间对甲鱼养殖场损失到底有多少,自然灾害对受援人养殖鱼塘已经造成的损失应当如何计算,变得十分棘手。为此,承办人多次向铜仁学院的养殖类专家请教交流,根据专家的建议和方案,承办人详细的准备甲鱼类别、生长周期及生长率的证明材料,为后面的申请评估打下坚实的基础。难点之二是被告情况较为复杂。顺翔公司承揽碧江区漾头镇的生态移民工程,但在实际工程建筑过程中,工程层层分包、次次转手的违法分包情况十分常见,但对于受援人与承办人来说,却很难明确涉案工程的转手流转情况,为此承办人采取投石问路的诉讼方式,只将顺翔公司列为被告,顺翔公司为规避自身责任必然会将实际施工人及发包人的相关情况作为证据出示,对此承办人便能真实有效的收集到该项目工程实际分包与发包的情况,明确了涉案被告主体。 再审法院判决顺翔公司赔偿受援人经济损失225200元、碧江区漾头政府赔偿受援人56300元、实际施工人腾某赔偿受援人56300元,本案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337800元。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多主体侵权案件,受援人既是退伍军人,也系残疾人。本案在第一次起诉被驳回时,承办人与受援人一起努力,提起上诉,获得了阶段性的胜利。进而吸取教训,进行了更充分的准备,在发回重审期间能从容应对,提出增加被告。针对专业问题,承办人帮助受援人积极寻求专家帮助,最终确定了损失金额。本案通过三次诉讼历时一年整,最终通过法律途经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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