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建立健全所地融合发展机制提高禁毒戒毒宣传成效的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据《2020年世界毒品问题报告》,全球3500万人患有药物滥用障碍。在我国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数量持续增长,毒品滥用结构发生深刻的变化,吸毒人员呈现低龄化、多元化的特点,毒品的社会危害日益严重。江苏省方强强制隔离戒毒所作为戒毒机关,担负着戒毒戒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积极联合地方公安、卫生、社区、街道等部门,加强融合发展,实行联防联控,进一步提高禁毒戒毒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案例基本情况】

(一)方案制定 确定建立联防联控单位名单。根据方强戒毒所收治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情况,结合方强戒毒所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难点,确定联防联控对象名单,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到位。 招募网格化志愿者。明确网格化工作具体目标、具体安排,在全所范围内以及在盐城、淮安、南通、泰州4个后续照管站辖区范围内,招募网格化志愿者。 确定禁毒宣讲方案。为进一步发挥戒毒机关在禁毒、戒毒方面的宣传作用,方强戒毒所积极和盐城团市委、盐城广播电视台、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荔枝新闻网等单位联系,利用“6·26”国际禁毒日,加强禁毒、戒毒宣传。 (二)方案实施 1.强化协作交流,发挥联防联控优势 为进一步发挥好联防联控优势,方强戒毒所联合淮安、盐城、南通、泰州等地司法局、公安局、相关高校等单位联合开展“6·26”国际禁毒日主题活动。6月9日,与淮安市司法局、公安局、淮阴工学院联合举办“全民禁毒宣传月”暨“天下无毒”志愿者服务联盟启动仪式活动;2021年6月21日,与泰州市司法局、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联合举办禁毒知识宣讲、“平安无毒校园”共建活动;6月22日,与盐城市司法局、教育局、城南新区团委、盐城经贸高级职业学校联合举办“平安无毒校园”共建活动;6月25日,与如皋市司法局、如皋市城北街道联合举办第34个“国际禁毒日”普法进社区活动;6月26日与南通市禁毒委、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举办的“传承红色基因,共建无毒家园”蓝手环禁毒公益系列活动。 2.注重基础信息,发挥数据网格优势 面临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方强戒毒所将志愿者们分成若干个网格。戒毒所辖区范围内,成立以青年民警为主的青年突击队,把他们分为28个网格小组,一边上门宣传疫情防控,一边宣传禁毒知识,并和盐城市大丰区疫情防控办公室、大丰区公安局对接,利用大数据排摸辖区内有无去过疫情高风险地区,有无接触过感染新冠肺炎人员等,确保了戒毒场所绝对安全。4个后续照管站成立了以社工为主的网格化小组,利用微信查看位置信息,上门宣讲疫情防控、禁毒戒毒知识,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后续照管“两不误、两促进”。 3.注重融合发展,发挥戒毒技术优势 主动打破“大墙思维”,积极实施禁毒、戒毒工作融合发展,把专项方案中编排的13项具体工作任务,按照既定的“行事历”、绘制的“施工图”,推动专业戒毒技术、设备和人才,不断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罚执行一体化等领域拓展和延伸。盐城后续照管站在全省率先建成市级后续照管指导服务中心,中心配备多模态综合评估系统、眼动仪、心理自助仪、脑波分析仪等先进设备,对照管对象的心理状况及成瘾程度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并与致新服务社合作,联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功能修复和家庭戒毒研究推广等工作。 (三)实施效果 提升了禁毒宣传的影响力:通过融合发展,方强戒毒所在戒毒工作上的影响力日趋明显,社会知名度有了较大提升,民警的视野和交际圈得到有效拓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有力彰显。 戒毒所执法工作得到认可:因定期开展场所开放日,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邀请公安机关全程监督戒毒执法工作,方强戒毒所公正文明执法工作得到较大程度的认可。 融合发展成果进一步体现:多年来,方强戒毒所积极组织广大青年民警主动参与地方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禁毒、戒毒宣传,先后和40多家中小学、社区、企事业单位达成协议。今年,与盐城主要媒体(盐城电视台、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鹤鸣亭网站)加强协作交流,宣传面进一步扩大,形成了“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融合发展格局。

【案例思考】

禁毒、戒毒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单靠戒毒机关,或者单靠公安机关,都无法独自完成禁毒、戒毒工作。从毒品源头管理到戒毒人员戒除毒瘾,从查获吸毒违法犯罪行为到构建社会支持系统,需要全社会行动起来,加强融合,加强对接,形成无缝衔接的管理体系。 (一)更新观念,改革创新 要以推进全国统一的基本戒毒模式为契机,更新戒毒工作理念,不断提升戒毒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创新戒毒工作方法,在内观疗法、戒毒意志力训练、音乐疗法的基础上,创新一批符合戒毒工作实际的工作方法,进一步提升戒毒矫治质量。 (二)增加透明,消弭分歧 要引进社会资源,建立完善执法执纪监督员制度、戒毒场所开放日制度,扩大戒毒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要建立戒毒机关和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机制,邀请公安机关全程监督戒毒执法全过程,弥合两者因立场不同导致诊断评估不能及时审批或者不批等情况。 (三)双轮驱动,融合发展 一方面我们要立足戒毒人员违法者、受害者、病人的特点,提升戒毒人员的法律意识,重塑认知结构,切实帮助他们戒除毒瘾。要充分发挥后续照管职能,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另一方面,我们要组织青年骨干民警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不断加强毒品危害教育,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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