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有关试管婴儿胚胎移植治疗的委托公证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这些年,为了解决不孕不育的病例,试管婴儿走入了人们的视野,该项技术也拯救了很多不孕不育的家庭。当事人傅某某和妻子黄某某结婚5年,一直没有孩子,两人也是走遍了很多医院,但是还是没能怀孕。最终,是在亲戚的建议下,两人去做了试管婴儿。 近日,当事人傅某某与妻子黄某某在厦门市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74医院生殖中心顺利地进行了试管婴儿胚胎移植治疗,本周期要求进行冷冻胚胎复苏移植。但因工作需要,当事人傅某某将离开厦门,无法延续下一步治疗。眼看马上就要圆梦了,却卡在这个节骨眼上,夫妻俩很是着急。医院方给出了建议,要求当事人做一份委托公证就可以继续下一步的治疗。 傅某某与妻子马上来到厦门市公证处,说明了他们的来意。按照医院的要求,傅某某需做一份委托委托书公证,委托妻子全权代理所有后续就诊治疗,包括签署各类知情同意书如冷冻胚胎复苏移植同意书、囊胚培养同意书、取消移植同意书等,对于后续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将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公证员了解了情况后,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半小时内就出具了一份委托公证书,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字第XX号 申请人:傅某某,男,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福建省某某市某某区XX号。 公证事项:委托 兹证明傅某某于二〇一九年XX月XX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和捺指印,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傅某某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厦门市公证处 公证员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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