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华亲检测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对毕某与毕某某之间有无亲生血缘关系进行DNA亲子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22日受毕某委托,鉴定人危力辉和助理林黎明在毕某家中分别对毕某和毕某某取样,要求鉴定毕某与毕某某之间有无亲生血缘关系进行技术鉴定。

【鉴定过程】

按照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8年颁布的《亲权鉴定技术规范》(GB/T 37223-2018)进行鉴定。用Chelex法提取DNA,采用人类DNA分型盒(白金)荧光标记STR复合扩增检测试剂 (深圳华大法医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复合PCR扩增,用3130XL型遗传分析仪(美国ABI公司)进行毛细管电泳和基因型分析。

【分析说明】

D3S1358等21个STR基因座均为人类的遗传标记,遵循孟德尔遗传定律,联合应用可进行亲权鉴定,其累积非父排除概率大于0.9999。综上检验结果分析,毕某某的等位基因可从毕某的基因型中找到来源。经计算,累积亲权指数为268905100。

【鉴定意见】

依据现有资料和 DNA分析结果,支持毕某是毕某某的生物学父亲。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