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提供法律援助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吴某,贵州人,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务工多年。2020年12月初的一天晚上,吴某跟往常一样和几个贵州老乡到小卖部打麻将。其中一名老乡吴某庆带了朋友曹某在一旁观看,都说观棋不语真君子,但曹某却没能管住自己的嘴巴,不停地指导吴某庆换牌出牌。吴某听后,耐不住心里烦躁,双方因此发生口角,一来二去,争执越来越激烈,引发肢体冲突。在争斗过程中,吴某唯恐自己吃亏,随手从小卖部捡起了一把剪刀不断往吴某庆身上戳,致使吴某庆肩背部及肺部多处受伤流血,围观群众因此报警处理。后经黄岩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吴某庆因外伤致左侧肩胛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因外伤致纵膈气肿,构成轻伤一级;被利器刺伤右侧中背部,致L2棘突骨折,并造成右肺下叶破裂,并于次日行右胸腔探查术右侧血胸清除+右下肺部分切除术,该损伤构成重伤二级。 2021年4月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并出具了《量刑建议书》,建议判处吴某有期徒刑4年3个月。案件移送法院后,法院通知台州市黄岩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中心为吴某指派了浙江永宁江律师事务所杨巧媚律师担任其审判阶段的辩护律师。 杨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阅卷并会见了被告人吴某,在会见过程中吴某对伤害吴某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非常懊恼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愧对老乡吴某庆,也愧对年幼的子女,他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只希望法院从宽处罚。 杨律师在与吴某家属沟通过程中,接到吴某的堂兄弟的电话,其表示愿意帮吴某出1万元赔偿款,希望得到被害人吴某庆的谅解能减轻处罚。经过杨律师多次沟通才了解到,吴某与被害人吴某庆同为贵州老乡,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事发当晚也真的是一时的意气之争,吴某对赔偿事宜一直都有积极调解的意向,但是吴某庆一处重伤,二处轻伤,切除了部分肺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康复费都不是小数目。而另一方面,吴某的父母均已去世,又离异单身,家中子女要么在外务工,要么尚在读书,家庭实在贫困,经济上捉襟见肘。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钱,又何来赔偿、谅解?因此赔偿一事陷入僵局。而现在,吴某的堂兄弟愿意出面,那谅解就又有了协商的空间。 杨律师与吴某家属以及被害人吴某庆反复沟通,被害人认为1万元实在太少,无法弥补吴某庆的实际经济损失。在协商赔偿过程中,吴某家属疑惑“赔了钱还是要坐牢,赔钱到底有没有意义?”杨律师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此外,针对吴某家属“坐牢后就不需要赔偿”的观点,杨律师也给予充分解释说明,告知其民事赔偿责任不因被告人在监狱服刑而减免,仍应履行给付义务。在消除法律误区的基础上,双方又多次沟通,想到了一个折中的方案,以吴某名下的车辆折抵部分赔偿款,这虽然是辆二手车,值不了多少钱,但已经是吴某当下最有价值的财物了。而经办法官也主动联系被害人吴某庆,表示车辆虽然无法马上过户,但可以通过司法确认形式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最终在开庭前,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刑事和解,吴某以车抵偿,取得被害人吴某庆的谅解。 此后,杨律师又积极与经办检察官沟通,以吴某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为由希望调整量刑建议,经办检察官采纳了律师意见,庭前吴某重新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黄岩检察院也重新提出量刑建议为3年9个月。 鉴于被告人吴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以及全案的证据材料,承办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彬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定性并无异议,在量刑上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被害人吴某庆在本案起因上也存在明显过错,被告人吴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积极配合侦查机关侦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他自第一次讯问开始就明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现又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达成刑事和解,取得谅解,希望法庭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根据本案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宣判后,杨律师再次会见了吴某,他表示能在开庭前得到老乡吴某庆谅解,以车抵债,减少6个月的量刑,感到非常知足,他还表示认罪伏法,不再上诉,他希望早日到监狱服刑,好好表现,争取减刑或假释,他希望早日能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案件点评】

本案中,吴某故意伤害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因此,承办律师把积极赔偿并争取被害人的谅解,作为辩护工作的重点。刑事和解因为被告人家属的法律误区,受害人对赔偿金额不满意等,一度陷入僵局。承办律师认真释法说理,引导双方积极沟通,最终被害人吴某庆愿意接受以车抵偿的方案,吴某家属愿意即便坐牢也同意赔偿,双方达成和解,为从轻处罚创造了有利条件,维护了受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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