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韩某,男,30岁,文盲,丽水市人,因吸食冰毒被丽水市公安局决定强制隔离两年。家庭背景:韩某为家中独子,在其幼儿时期父母就已离异,跟随父亲长大。韩某自小缺少母亲的关爱,家人及其亲人对他格外溺爱,特别是他的祖父祖母。韩某从小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养成了任性、叛逆、偏执、自尊心强的性格。读书时期成绩差,在初中时期,韩某结交不少社会青年,翘课、打架是对韩某来说习以为常。在一次和朋友的聚会中,好奇心的去世下开始接触冰毒后一发不可收拾,后被公安抓住,2017年进入我所戒毒。
【案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员生理脱毒期结束后,被分到常规大队,该员不服从管教,不能安心参与劳动,来教学楼上课时,不遵守课堂纪律,队长对其进行管教,让他起立。他拒绝起立,并且声称不想上课。该员态度恶劣,民警和其谈话过程中发现该员的性格偏激,存在暴力倾向的隐况。 (二)矫治过程 结合目前戒毒工作的实际,针对韩某的具体情况,有必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矫治策略。 1. 利用多种教育方式,促使韩某思想转变。 (1)个别教育。一是以科学的理论指导个别教育,充分发挥个别教育缓解韩某压力、疏通情绪、稳定思想、提高认识的作用;二是尊重韩某的情感需要,避免单向的灌输式做法,加大情感的投入,提高亲和力,使个别教育体现出更多的人文关怀。 (2)文化教育。根据相关规定和戒毒所的实际情况进行,开展综合性文化素质的教育养成,要把国情教育、历史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德育美育等融入文化教育的内容之中,在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提高韩某的文化素养和文明水准。同时,着重组织其学习日常行为奖惩办法、《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民法通则》等法律规章。 (3)道德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感化教育的方式,促使韩某向劳动模范、“感动中国”人物等学习,激发他的道德情感。可以借思想汇报的机会向其推荐几类积极上进的小说和书籍,并要求写出读后感和体会(韩某对写思想汇报总是抱着随便的态度)。利用点名教育的机会开展集体讨论活动,要求韩某就某一个主题发表自己的观点,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4)劳动教育。针对韩某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习艺劳动时间,科学安排劳动工种,科学配置劳动定额。通过习艺劳动,着力培养韩某的劳动态度、劳动习惯、劳动技能、劳动管理意识和劳动竞争意识,使其具备守法劳动者所应具有的基本素质。 2. 加大亲情感召力度,挖掘家庭引导作用。 因为父母离异的关系,其母对其的疏于教育,缺乏沟通、交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韩某的性格,他不善于与其父母置心谈话,喜欢用吼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因此,不定期地找韩某父母谈话,提高其帮教积极性,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教育韩某的活动中来,对于改善他们关系,尤其是为韩某的教育改造创造一个温馨的家庭环境,使其心理状态能够恢复正常,具有很大帮助。 3. 加强教育矫治管理,提高韩某矫治质量。 在对韩某进行教育矫治的过程中,保持经常性的动态跟踪分析和评估,以现有和发展的视角,修改和完善矫治目标、矫治措施和矫治技术等,为其建立一个动态的个案调控和个别矫治指导机制,促使其不断接近“矫治好”的长远目标。从理论层面上讲,是为了科学有效、有针对性地教育矫治韩某,满足其矫治需求;从工作层面上讲,是根据韩某心理需求、认知水平、现实表现等的变化,将其置于更加符合当前矫治需求的环境中,给予不同的管理处遇、教育重点、劳动安排及其他矫治项目;从技术层面上讲,由于管理平台的中枢作用,使韩某矫治工作在实践中具有操作性及连续性。韩某的信息能够完整保留和充分共享,使矫治工作不因环境的变化、责任民警的更换而停滞不前。 (三)矫治效果 经过三个月左右的教育矫治,韩某的改造态度从消极向积极转变,主要表现在: 1. 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性与危害性,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极为后悔,能进行正确的主观归因,如每月主动写出思想汇报与戒毒心得,表示在今后的戒毒矫治中会积极表现,争取多拿奖分,早日回归社会; 2. 在思想道德修养、心理健康教育及法律知识考试中取得较好成绩,道德意识有所提高,家庭责任感及自我责任感比前期都有进步,守法意识有一定程度的增强,后未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3. 与同教之间的关系转好,交往能力改善,自控能力和受挫能力都有增强; 4. 在习艺劳动上,能够耐心学习平车技能,经常向组长请教平车技术问题,虽然做得不够出色,但能对分配的劳动任务认真尽责地完成; 5. 能定期与家人打电话、通书信,加强了与父母之间的沟通,增进了双方的了解,亲情的力量对其的积极改造起到了较大的作用,树立了彻底矫治恶习,早日回到家庭、回归社会的信心。
【案例思考】
通过对韩某的成功转化,结合戒毒人员存在的特殊性与普遍性的问题,我们认为要做好难改造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需要遵循以下几点: (一)以人为本,坚持人性化的教育矫治理念。 戒毒人员是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通过教育矫治是可以教育好的人,可以重新塑造为正常的社会人,在教育矫治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实施人道主义政策,给予人文关怀。对待戒毒人员,应充分尊重其人格,包容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等的差异性,不能居高临下,耳提面命地一味强行要求他们,而是要加强研究他们的个性特征、个体需求及价值取向,充分考虑到每一位戒毒人员所具有的不同的认知水平、能力水平、性格、兴趣、爱好、习惯等实际情况,建立平等沟通的观念,以正面的、健康的知识、情感加以引导、感化、感召,使他们能积极地、主动地想把自己“改造好”。 (二)摸清情况,制定科学的教育矫治方案。 要通过多种途径与方式,尽可能地重点掌握戒毒人员的成长经历、违法史、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内容,综合分析戒毒人员的思想特征、行为习惯及心理状况,在此基础上,用科学的理论,结合人文关怀,有针对性地制定教育矫治方案。方案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发展的,在教育矫治进程中,要根据矫治对象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方案。 (三)科学施教,注重动态的教育矫治过程。 教育矫治是一个教育戒毒人员消除错误思想观念,摒弃恶习,培养良好习惯,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的长期的、复杂的、动态的过程。这项工作的开展,不仅需要作为民警老师的工作热情和职责,还需要深厚的专业知识底蕴,通过深入浅出的教育疏导,从政治、经济、历史、自然科学及心理学、行为科学等诸多领域对戒毒人员施以影响,这就要求民警要提高自身素质,丰富知识结构,刻苦钻研业务。 (四)持之以恒,灵活运用教育矫治方法。 要有耐心细致的态度,要充分认识到做思想教育转化工作的长期性与艰巨性,不因一时没有转化成功就放弃教育矫治,不因在教育矫治过程中碰到挫折就气馁,而应耐心细致地做好平时的动态分析和材料收集,在针对个案时深挖思想结症,灵活运用谈话、心理矫正、帮教等多种教育方式方法,找准突破口,因材施教、因人施教、因事施教。教育矫治工作要做到自然流畅,循序渐进,最终才能水到渠成。 总之,要做好教育矫治工作,就要把着力点放在切实发挥“教育人、感化人、挽救人”的功能上,以积极的态度看待教育矫治进程,创新教育内容、方法,有效地将教育过程中所要传输的正确理念转化为戒毒人员的信念,切实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促使其早日回家团聚,做个对家庭负责、对社会有益、对国家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