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罗某,男,1994年5月出生,湖北省人,初中文化。因犯抢劫罪,于2014年12月30日被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2015年1月20日被投送至宜兴监狱服刑改造。入狱后罗某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以一副玩世不恭的态度混改造,经常无故滋事,主动挑衅,与其他服刑人员大打出手,抗改情绪严重, 2015年8月被监狱列为高度危险等级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罗某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父母务农,但作为家中唯一的孙子,颇得爷爷宠溺,自小养成了任性固执、缺乏担当的性格。罗某的爷爷曾有多次犯罪经历,既是惯犯又是当地的恶霸,其霸道自私的不良习气对罗某的性格养成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另外,由于罗某有轻度兔唇残疾,常受他人的嘲笑与歧视,由此形成了焦躁、敏感、自卑的心理特征。读初中时因为经常打架斗殴被开除学籍,随即踏入社会,由于贪图享受、价值观扭曲、抵制诱惑能力差及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时间不长就走上了犯罪道路。 (二)入监改造表现 罗某入狱后,面对严格的监管纪律约束和陌生的改造环境,感到极不适应,经常与他人起冲突,对民警管理也非常抵触。虽然个子矮小,但却极力张扬自己暴躁好斗的个性,通过谩骂和肢体冲突等方式来显示自己的强势。对于其他服刑人员敬而远之的避让,罗某还洋洋得意,自以为自己的生存哲学开始发挥作用。平时对待学习、内务以及劳动等改造任务,常采取躲闪、逃避态度,实在躲不过就马虎对付。经常不完成劳动改造任务,质量问题频出。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偏执、破罐破摔。由于罗某年龄小,文化程度不高,受认知能力所限,分析、判断问题容易片面化、简单化,性格较偏执,不易改变。对未来缺乏思考、对过去从不内省,得过且过并恶性循环。 2.人格扭曲、价值病态。罗某性格缺陷明显,好勇斗狠而又缺乏主见,容易受外界影响,抵制诱惑能力较差。在欲望与现实的矛盾冲突中,罗某形成“搞不定别人,就搞别人不敢搞的事”的病态价值取向,来证明其存在价值,具有较强的现实危险性。 3.支持缺乏,漠视规则。罗某从小在遭受歧视、蛮横无理、我行我素的不良环境中长大,习得藐视法纪、简单粗暴的行为习惯,缺少正常表达情感、意见,正常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和实践能力,社会化严重不足。自控力很差,再犯罪可能性极大。 (四)预期矫正目标 1.增强服刑意识,促进认罪悔罪,以转变改造态度,消除混改思想。 2.树立改造目标,增强改造自信,提高认知水平,缓解自卑自弃心理。 3.养成良好习惯,深化自律自控,减少违规违纪现象,促进全面改善,真正重获新生。 (五)矫正措施 1.精心施策,逐步打开心扉。一是营造独特环境。对罗某所在小组进行局部调整,将一些容易冲动的服刑人员调离,补充进个性相对温和的服刑人员。要求他们对罗某多一点宽容和理解,与他少说话,更不得与其产生任何性质的争执或冲突,使其无法找到“对手”。二是及时介入关怀。罗某被处于孤立境地一段时间后,虽其表面上无所谓,但实际上用以掩饰其内心的空虚和脆弱。心理辅导员适时介入关心,同时安排表现较好的服刑人员与罗某结对帮扶,适时给予其鼓励。人际温情渐渐融化其内心的坚冰,罗某慢慢敞开封闭很久的心扉。三是实施观念突破。心理辅导员利用个体辅导时间,引导其进行心理调适,使其认识到唯有打开心胸,虚心吸纳,才能健康成长,要想获得温暖,必须要对别人付出热忱。逐步帮助其打破固定思维,培养包容开放的心态。 2.多管齐下,逐渐提高认知。一是注重学习引导。在监狱传统文化教育中,罗某对《论语》、《孟子》有了兴趣,心理辅导员因势利导地进行深入解析,培养道德意识;通过组织时事政治的学习,集中观看《战狼》等爱国影片使其在思想上、情感上建立“五个认同”,激发爱国、爱党意识;通过组织对法律知识、监规纪律的学习,让罗某认识到规则的重要性,促进认罪悔罪,强化自律自控。二是实施计划引导。罗某的根本问题在于其认知的局限性,民警经过长时间的倾心帮助,指导罗某以6000余字的篇幅全面阐述了自己下决心彻底改造的三个阶段。通过回顾人生轨迹,反思犯罪成因,抬头找到坐标,促使其不再迷惘徘徊。把刑期当作学期,积极劳动,创造价值,实现自我救赎。三是提倡“快乐”引导。引导罗某找到生活的意义之后,再鼓励其找到改造的乐趣、助人的乐趣:即记录成长日记,享受自己每天进步一点点,每日都有新收获的快乐;体验“助人”中“被感谢、被尊重”的快乐。在对其教育矫治的过程中,无论是细小成绩还是微小缺点,都及时的进行引导、教育,对罗某在平时改造中表露出来的一些积极健康的言论及行为,民警都会及时的加以表扬,使其能保持积极“快乐”的改造劲头。 3.以点带面,促进全面改变。一是扬长避短发挥特长。考虑到罗某的个性中有好胜的一面,希望被关注和认可,民警观察罗某经过一段时间的矫治,确实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后,决定安排罗某协助民警做好监区服刑人员的心理互助工作,使其从一个被帮助者变成帮助自愿者。在民警的信任支持下,罗某干得非常出色。二是不离不弃及时干预。针对罗某劣根性强、心思活泛、情绪善变,人际关系容易紧张等特点,将其纳入监狱分类矫治小组,每周开展活动,进行持续性的心理干预。虽然刚开始在活动中有消极阻抗,甚至还“唱反调”,但心理辅导员始终保持“不离不弃”,帮助其渐渐融入集体,通过开展正念训练,逐步稳定了其情绪,建立起正常合理的情绪表达方式,促进其正确思维定势养成。三是耐住反复促成质变。为了进一步巩固罗某的改造成效,防止反复,辅导员还注重对罗某进行“知行合一”的教育,督促其严格按照改造计划具体实施。还采用私下谈话、日记抽查、他犯评价、产质量数据排名分析等多种手段,分阶段定期对罗某的改造进行总结评估。并按其自愿制定的惩罚措施及时兑现,进而落实下一个评估周期的改造优化措施。为了帮助罗某理解意志训练从小处做起,提高自我约束能力,监区打印了一些有关意志培养的名言警句,贴在罗某的劳动、生活区域,让其随时能提醒和勉励自己。罗某最终在经历几次小的反复之后,“小毛小病”也越来越少,实现了其由量到质的根本转变。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长达两年多的教育矫治,罗某的转变达到了预期目标,被评为监区改造之星一次,先后获得1个改造积极典型、3个监狱表扬,并被减刑8个月。 通过该案例,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矫正重在关系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信任关系能够促进罪犯参与矫正的自觉性和能动性,激发服刑人员的改造信心和改好愿望,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矫正重在因人施策。只要方法得当、对症下药,危险犯也会转化为改造积极分子甚至成为改造标兵。三是矫正重在过程激励。矫正罪犯要循序渐进,要依照规律制定计划,正视过程中的反复和坎坷。要注重引导服刑人员由被动改造到主动改造,佐以及时有效的激励机制,从根本上塑造服刑人员的健康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