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刘某,男,1969年6月出生,高中文化,河南省夏邑县人,捕前担任某医院护工。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2020年由新成监狱收押。刘某年龄较大,患有高血压和右踝关节骨折术后钢板存留,对法院判决有异议,对妻子存在怨恨情绪,缺乏家庭亲情支持,且难以适应监狱环境,表现出消极改造、情绪不稳定和失眠等情况。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经历:刘某家庭贫困,初中毕业前一直生活在农村,性格内向,较少与他人沟通交流。 (2)社会经历:高中毕业后,刘某先后到上海、南京和浙江等地当建筑工人。刘某打工期间与曹某认识,而后二人结婚,共育有三个子女。婚后妻子独自在内地打工,刘某则来到海南某医院从事护工。后来刘某因发现妻子出轨,便将其情夫杀死,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3)家庭背景:与妻子共育有三个孩子(均已成年),刘某对孩子从小实行暴力教育方式,加上长期在外打工谋生,与家人聚少离多,因此孩子长大后与其关系一般。 2.入监改造表现 刘某入监后改造态度消极,情绪不稳定,身份意识较差,对背诵监规有抵触情绪,经常唉声叹气,夜间入睡困难。在日常改造中表现也较为散漫,与他犯交流较少,曾与他犯发生口角。 3.心理行为表现 艾森克人格测试量表显示,刘某的内外向值为5,神经质值为10,表现为比较内向性格特征型。测试结果显示刘某有掩饰倾向。 4.教育矫治的优势与难点 (1)优势:刘某受过中等教育,领悟能力较强,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理解能力;刘某对孩子很挂念,是教育矫治的重要切入点;监狱高度重视,展开集体攻坚,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方案,为后续转化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难点:刘某不服判决,且身体状况较差,年龄较大,刑期长,对改造缺乏信心;刘某的家人拒接其电话,缺乏家庭亲情支持。 5.预期矫治目标 教育引导刘某承认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缓解不良情绪,端正改造态度,加强行为规范养成,尽快适应服刑改造生活。 6.矫治方案实施情况 开展入监排查时,包组民警发现刘某情绪低落,不愿意过多交流,对民警谈话有抵触情绪。包组民警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询问他犯等途径,发现刘某自羁押后无人接见、无人汇款、无亲情电话。包组民警立即将情况上报监区领导,监区经过集体研判后及时将情况上报监狱。通过多方了解刘某的情况后,监狱结合刘某案情进行研判,制定以解决刘某现阶段生活困难为切入点,以稳定刘某情绪为首要任务,通过情感感化、亲情关怀、谈话教育、心理矫治和行为养成等措施,促使刘某转化改造态度,不断激发其改过自新的强烈愿望,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做到认罪悔罪和遵规守纪。 (1)第一阶段:加强思想教育,促其认罪悔罪 一是解决实际困难,促其安心改造。为了帮助刘某尽快适应监狱改造环境,监区关注刘某生活上遇到的困难,为其发放必要的生活用品,安排互监组成员加强与刘某的沟通交流。恰逢春节来临之际,监区针对“三无”罪犯缺少亲人关怀、改造积极性不高等问题组织召开春节“送温暖”慰问座谈会,发放了牙膏、毛巾、香皂、食品等物品。座谈会上民警还特别询问了刘某的生活、改造及身体状况等,传达党和政府的关怀,鼓励刘某树立信心,调整心态,端正思想,积极改造,早日回归家庭和社会,做一个合格守法的公民。 二是争取家属支持,开展亲情帮教。经监区多方沟通,在刘某户籍地派出所处获得其家人的联系方式。起初刘某家属对其表现出厌烦和不理会的态度,经监区民警不厌其烦地做思想工作,并告知刘某改造现状,需要家庭支持。刘某家属最后表示:希望刘某能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监区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刘某,并鼓励刘某树立信心,不要辜负家人期望。向上级反馈后,监狱沟通各方以确保刘某生活、治疗等困难得到解决。 三是深入开展个别教育,解决思想问题。监区民警紧紧围绕刘某挂念孩子这个切入点,抓住春节这个契机,深入细致地做好个别谈话教育,传递党和政府的人文关怀。谈话中,监区民警亲切引导劝诫刘某:“我认真读了你的判决书,结合之前谈话了解到的情况,我认为最令你纠结的就是对方的过错。被害人确有过错,破坏了你的家庭,违背了社会道德规范,但这不能成为你违法犯罪的说辞,你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你因激愤捅刺被害人要害部位,他受重伤后你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放任了死亡结果的发生,主观上具有报复杀人的间接故意,法院定罪量刑也并无不当。父母出现这样的事对孩子来说打击是很大的,换一种处理方式会不会更好?感情破裂了大不了离婚,杀人是最不理智的做法。事情已经发生了,心里有愧疚、有怨气、有不甘是正常的,希望你学会换位思考,让孩子看到你努力改过自新的样子,不要再让孩子受到伤害,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现在还来得及,警官相信你可以做到的。”经过民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谈话教育,刘某被真诚所感动,思想上有了很大转变。 (2)第二阶段:加强心理疏导,消除心理问题 监区心理辅导站组成心理矫治小组,运用心理咨询技术,缓解其不良情绪,促进其树立改造信心。一是安排心理互助员对其开展谈心疏导,把自己在监狱服刑改造的心得体会和经历与刘某分享,用身边的例子告知刘某如何在正确轨道上改造。二是监区心理辅导员找刘某多次开展心理咨询,通过倾听、共情、关心等咨询技术与其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逐步缓解其不良情绪。抓住刘某渴望子女关爱这条主线,鼓励引导其树立改造信心,积极改造。经过一段时间的疏导,刘某心理有了较大的转变,改造态度渐转积极,逐渐适应监狱改造环境。 (3)第三阶段:强化行为规范养成,树牢身份意识 经监区综合分析,认为刘某身份意识不强是阻碍其提升改造空间的关键点,钻空子逃避改造的思想依然存在,转化小组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促其改进思想认识。一是强化身份意识教育。严格落实《入监教育》课程,要求刘某撰写认罪悔罪书,明确罪犯的权利与义务,清楚罪犯奖惩规定,给其立规矩、明身份,使其清楚服刑的任务是接受惩罚与改造。包组民警和监区心理辅导员的良苦用心深深打动了刘某,也更让刘某明确了身份意识。二是加强行为规范养成。在民警的教育引导下,刘某自己制定出改造计划和目标,加强报告词的练习,认真背诵监规38条,学唱《新生之歌》、积极整理内务卫生等,不断养成良好的规范行为,改造积极性得到较大提高,能够做到服从管理和遵规守纪,行为规范和内务卫生等也都能够达到标准。 经过不断努力,刘某对照自己的表现进行深刻内省,刘某的精神状态和改造效果有明显变化,与同犯之间的沟通交流、相处方式也有较大改善。他表示将在未来的改造生活中把刑期当学期、把挫折当转折,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弥补自己曾经犯下的过错,争取早日以合格的公民身份回归社会,回归家庭。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入监培训期间的教育转化,刘某从思想和行动上有明显的转变,能够明确身份和改变认知,改造态度由消极应付转变为积极接受;行为上由散漫、抗拒到主动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心理上能够坦然面对现实,真心悔过,这为其以后的服刑改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刘某在入监阶段对监狱改造环境不适应,加上缺乏家庭支持,情感、心理等都比较脆弱。针对此类罪犯首先要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适时表达人文关怀,使其放下对民警的抵触;其次再通过多渠道的教育引导及心理疏导缓解其不良情绪,之后定期对其进行心理咨询,逐步引导其改变错误认知,反思自我,安心改造。最后要强化罪犯的行为规范养成,通过学习监规、队列、行为规范和课堂教育等,潜移默化地强化罪犯行为养成,巩固教育改造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