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5年9月1日,在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城区内某科技有限公司打工的岑某等108名工人找到郎溪县政府,要求县政府帮助协调兑现某科技有限公司拖欠的工资款。经调查,岑某等108名工人是在2014年陆续进入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具体从事保管、质检、文员、会计等工作。2015年年初,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股人侵占和挪用了公司大量资金,致使公司出现了不能及时支付工资的现象。截止2015年9月7日,该公司拖欠岑某等108名工人两个月工资。 时至年底,得知该公司生产线全面停产,岑某等108名工人心情异常焦虑。因该企业系政府招商而来,他们就找到郎溪县政府,讨要说法。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县司法局依法予以提供法律援助,解决工人们的劳动报酬问题。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为108名工人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指派郎溪县建平镇法律服务所办理。建平镇法律服务所接到通知书后,指派杨宝才、章娟两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具体承办。 由于涉及人数较多,两名法律服务工作者首先与岑某等工人代表联系沟通,稳定情绪,询问案件相关情况,并告知依法讨薪的程序等。本案的108名工人,虽然同时被公司拖欠两个月工资,但是由于他们从事的工作岗位不同,工作时间有长短,故每位当事人的实际发放工资均不相同,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形下,不能仅凭当事人的个人陈述或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佐证来确定诉讼标的。两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先根据108名工人与公司签订的支付工资调解协议书,确定工人们被拖欠工资总额为35万余元,再一一核对108名工人的工作资料,最后逐个比对公司签字盖章的工资表,计算出每位当事人的诉讼标的金额,在该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最终确定公司拖欠108名工人两个月工资的具体数额。随后,两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了108名工人的民事起诉书的制作和证据材料的收集。之后,他们又积极与郎溪县人民法院联系,请求适用小额速裁程序,以期尽早解决矛盾纠纷。在立案时,得知该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资人等相关人员均因涉嫌犯罪被刑事羁押,同时得知该科技有限公司在郎溪县人民法院还有一笔被执行款的余款,此款足够给付工人工资。郎溪县法律援助中心协助两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再次联系法院的相关工作人员,详细阐述案情,说明了案件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请求对108名工人的追索劳动报酬案适用督促程序。法院对案件审核后,支持了两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意见。之后,两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迅速向郎溪县人民法院递交了108份支付令申请书,并为工人们垫付缴纳了2000多元的费用。 2016年9月20日,郎溪县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支付令送达后,被告方没有提出异议。在支付令规定的给付期限届满后,两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立即为108名工人递交了执行申请书。2017年5月,法院执行局将执行的全部工资款35万余元发放给108名工人。
【案件点评】
该案件不仅是一起典型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还是一起群体性矛盾纠纷,涉及人数多,且每个人诉讼标的不一,工作量大,如不能稳妥解决,可能会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 本案中,两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全身心投入案件,多方收集案件信息,并结合具体案情,及时调整,选择有利于工人维权的方案。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程序,及时帮助108名工人讨回了应得的劳动报酬,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平息了一起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