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刘某,男,1989年4月生,甘肃省榆中县人,初中文化程度。因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1年11月15日入监,2015年1月被减刑11个月。最近几个月,常做噩梦,想起作案现场就害怕,觉得太对不起自己的家人以及受害人。入监以来,很少有人接见。每晚都会想起爷爷含辛茹苦拉扯自己的情景,而现在老人却无人照顾,因为父亲心情不好,经常酗酒。感觉这些都是因为自己不争气而造成的。对学习、生活、劳动,甚至吃饭都提不起兴趣,精神恍惚,脑子迟钝,压力很大。不爱和别人接触,喜欢安静,老觉得其他服刑人员瞧不起自己,还经常对自己戏弄和嘲笑。每天的改造任务完不成,还经常出错,总觉得自己是罪人、是个失败的人,还不如死了算了。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成长过程及社会经历:父母离异,母亲基本没有抚养过,与父亲关系一般。奶奶离世,自己从小由爷爷带大,与爷爷感情较好。曾经在兰州、西宁、西安等地打工,家庭经济条件不好。 2.入监改造表现 直接管理民警反映,刘某近期老是无精打采、沉默寡言,注意力不集中,常出差错,不能完成当天改造任务。自控能力差,易激惹。不与他人交往,喜独处,表现出自责、悲观、厌世情绪。近几个月刘某萎靡不振,脾气大,与他犯关系紧张,劳动时懒散,还老出错。 特点总结:“四无四有”即举止无养成、言行无规范、服刑无信心、改造无希望;思想有包袱、情绪有抱怨、违规有动机、自残有倾向。 3.心理行为表现 心理测验结果: EPQ分析:E分41分,倾向内向;N分(情绪性)59分,倾向不稳定。 SCL-90:躯体化、强迫症状、人际关系、焦虑等四项均超过2分,分值偏高;抑郁分值为4.1分,分值较高,其他分值正常。 SDS:分值为68分,为中度抑郁症状。 SAS:分值为70分,为重度焦虑症状。 咨询师观察到:刘某面色憔悴,衣着不整洁,言语不多,没有什么表情。在叙述时言语有些不连贯,回答问题时回避主题,语速正常,表情及状态较为忧郁和抱怨。 4.教育矫治的难点 根据郭念锋教授病与非病原则:刘某知情意协调一致,有自知力,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的症状,无明显器质性病变,可排除精神病。刘某自小家庭教育缺失,致使人格社会化缺陷明显,自省意识较差。虽然有焦虑、抑郁症状,但内心冲突是由现实因素引发,时间在半年之内,心理冲突表现为常形的特点与现实处境直接相关,因此可排除神经症。对刘某初步诊断为严重心理问题。 通过多方了解刘某的情况,认为他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家人和受害人,因为自己不争气而造成的结果的内心冲突; (2)内心孤独,很苦闷; (3)失眠,多梦,精神恍惚,注意力不集中; (4)对前途悲观失望,忧心忡忡; (5)强烈的负罪感与不安感,错误的认知和处理方式。 5.原因分析 (1)认知因素。极端化的思考应对,任意推断,没有明确的证据,对事物完全是根据自己的想象,而做出判断,如将父亲经常心情不好、酗酒归因为自己不争气而造成的结果,为此而不安失眠,以至泛化; (2)性格因素。性格内向、孤僻、敏感、追求完美,是形成错误认知和影响人际交住的内在因素; (3)心理因素。爷爷和父亲对他的期望高,家庭经济条件又不好,走向犯罪道路,对作案现场害怕,觉得太对不起自己的家人以及受害人,增加了他的罪恶感、内疚感和压力感;刘某自认为在服刑过程中的委屈、怨恨、烦躁得不到理解,反而受到戏弄和嘲笑,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这进一步加深了刘某的仇视感和孤僻感,很容易用极端方式来发泄情绪和解决矛盾。 6.矫治方案 第一步:建立咨询关系。 采取聆听和引导的方式,帮助刘某宣泄不良情绪,始终耐心倾听刘某的诉说,让其尽情讲述自己在学习、生活、劳动中遇到的方方面面的困难和挫折,让他最大限度的进行宣泄,对他的抱怨、自责没有进行劝阻,而是表示出了理解。在听完刘某的诉说后,咨询师指出他当前面临的困难是他人生中前所未有的,所以出现这样的情绪反应也是可以理解的,不必过多的指责,同时指出同样境遇的人很多,并以刘某熟悉的一名服刑人员为例,让其懂得还有许多像他一样感到自卑、焦虑、压抑,对前途失去信心的人。增加了求助者的信任,为建立良好的矫治关系打下了基础。 第二步:具体实施阶段。 (1)消除不良的认知。一是改变其挫折泛化,绝对化的思想。不要因为一次失败便认为自己是彻底的失败者,人的一生中总会遇到这样和那样的挫折,关键看我们怎样去应对和总结经验教训。 二是改变其随意给自己不良心理暗示的习惯,认为自己是个失败的人,消极的暗示必然带来消极的情绪与行为。建议刘某经常给自己积极的暗示,如“我能行”、“我和别人一样可爱”等,进而变消极为积极。 (2)内外互动,因势利导。先是帮助刘某建立心理互助组,协调与其他服刑人员之间的人际关系,由一名文化程度较高的服刑人员担任组长,挑选几名改造积极分子为组员,通过谈心方式相互理解和支持,不断扩大其交往圈,逐步改善其紧张的人际关系,让其感觉到他并非孤立无助。待其情绪稳定后,适时探讨生命的价值与意义,教育刘某珍惜生命、敬畏生命,改变其违规违纪继而进行自伤自残的错误行为。 (3)乐观向上,学会赞美。早晨起来时,让他放开大笑三次。每天赞美自己和周围的人不少于10次,通过由赞美而获得的良好反馈和心理暗示重建自己的自尊。 (4)有益活动,促情绪疏导。加强自我身体锻炼,并多参加一些积极有益的监区文化活动,转移注意力,扩大人际交往的范围,使心情舒畅。学会自我放松,解决睡眠障碍,教会被咨询者一套放松训练的方法,要求刘某每天在睡觉前练习十五分钟。 (5)亲情帮教,促稳定。监区先后三次邀请刘某爷爷和父亲来监探视接见,开展座谈帮教工作,实施亲情感化,减轻刘某的思想负担和悲观情绪。有一次刘某爷爷来接见时,讲了很多家中的事情,家中有很多好的变化,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支持下,家中也进行了危房改造,并鼓励刘某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回家。刘某听后心情十分顺畅,改造也变得更加努力,当年一季度获得了行政奖励。爷爷和父亲来监狱探监会见后,其家庭关系也得以改善。 第三步:讨论。 咨询师与刘某共同讨论心得及最近的变化,让他了解到自己的进步,感觉到与人友好相处的快乐,意识到自己的潜力与价值。 第四步:巩固。 进行第二阶段的巩固治疗,防止出现反复。让刘某知道任何事的成功都贵在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7.预期矫治目标 近期目标:消除刘某的躯体症状,如失眠、食欲不良、心情不佳、注意力不集中、做噩梦等现象,减轻焦虑、抑郁等症状,改善人际关系;消除违规、自残等倾向 远期目标:改善极端化、绝对化思维;树立改造信心,燃起生活的希望,顺利渡过余刑。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三个月的咨询,从监区管理民警和刘某的自述中了解到,通过心理咨询和坚持做放松练习,以及长时间的反思,刘某心情平静了,晚上不再失眠和做噩梦,白天劳动时注意力集中了,生产任务也能按时完成,与其他服刑人员能融洽相处,能主动找民警汇报思想,目前能积极改造。 经过心理测验,焦虑自评量表(SAS)结果显示标准分为46分;抑郁自评量表(SDS)结果显示标准分为48分;SCL-90量表结果显示:躯体化1.2,强迫症状1.0、人际关系敏感1.2、抑郁1.1、焦虑1.1、恐怖0.8、其他0.7。各量表的分均都达到了正常值,达到了预期咨询目标。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一是心理咨询技术不是孤立的,要与监区民警的个别教育工作紧密配合,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多管齐下,这样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加强与服刑人员亲属的联系,努力维护正常的亲情链接,帮助他们消除彼此间的隔阂、怨气、误会和矛盾,争取得到亲人的理解和支持,使服刑人员在亲情的感召下看到改造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