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汉阳监狱服刑人员李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李某,男,1962年12月出生于湖北省麻城市,初中文化,无业。2000年9月份,李某邀约陈某和姜某为其讨要工程欠款。在讨要工程欠款无果的情况下,李某、陈某和姜某三人商议绑架老板的儿子,向其家人索要钱财筹集讨债经费后,再继续索要上述工程欠款。期间,李某等三人在老板家门口蹲守,欲实施绑架行为,因老板晚上未出门未果。2000年9月21日,李某因亲戚出车祸前往医院照顾,陈某和姜某窜至洪山区某中学附近,先由姜某将老板儿子从学校骗出后杀害,接着陈某与姜某一起将尸体抛弃,并将老板儿子死亡情况告诉李某。随后,陈某和姜某向被害人家属打电话索要人民币一万元。在发现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李某、陈某和姜某分别潜逃。2001年4月5日,被害人的尸骨被发现。李某因犯绑架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某现在刑期为无期徒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李某从小出生在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未能接受良好的教育,法律意识淡薄。十岁左右父母相继去世,被寄养在亲戚家长大,性格较孤僻,不善于与人打交道。教育的缺失和父母关怀的缺乏,使得李某思想简单,做事冲动不考虑后果,社会责任感差。在多次催要工程款未果,自己又无经济能力去维持讨债经费时,产生了犯罪想法,计划并实施了犯罪行为。 2.入监改造表现 刚入监服刑时,李某不论身体上还是心理上都出现了严重的不适应。从2015年入监服刑到2019年期间,年年给省法院写申诉信,希望改判无罪;生产劳动方面,李某经常找借口无故不参加劳动;与同改相处方面,经常与同改发生矛盾;自身情绪方面,李某反映自己夜里睡不着,白天没精神。整天忧心忡忡、心烦意乱、状态极差。 3.心理行为表现 入监时监狱对李某的心理进行了测试,结果显示:好独身,不关心他人。缺乏同情心,感觉迟钝,对人抱有敌意。典型的情绪不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情绪激发后很难在短时间内平静下来,容易与人发生冲突,睡眠不安,容易出现各种心身问题。 4.教育矫治的难点 服刑期间,相对其他服刑学员李某存在着较大的改造困难,具体原因如下: (1)年龄方面:李某开始服刑时已经五十二岁,目前已经五十六岁,被判处无期徒刑,认为刑期太长,自身年纪又偏大,看不到活出去的希望,认为即使活着出去也七老八十了,已经没有了生活能力,认为自己这辈子就注定会在监狱度过,因此产生了较重的思想包袱。 (2)对犯罪的认知方面:认为量刑过重,认为自己仅参与蹲守被害人一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未参与绑架过程却被判处死缓,完全不能接受法院的判定结果,对此心怀不满。 (3)性格方面:自身较内向,性格孤僻,喜欢独处,不善于与同改和民警进行交流,有心事有想法都闷在心里,不擅长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绪,加上监狱生活相对枯燥乏味,环境压抑,有了不良情绪不能得到很好的舒缓,不会合理的减压。长期压抑,迟早会因承受不了内心压力而崩溃。 (4)家庭方面:李某来自湖北省麻城市,离服刑所在地较远。其家庭居住地经济落后,家庭条件较差,家庭成员自身生活较困难,无法对李某提供周全的物质帮助与心理上的关心,甚至就连接见也显得十分困难。 (5)身体方面:李某自身身体状况较差,患有多种慢性疾病。长期的劳动和因贫穷吃不起营养餐,使李某的身体进一步变差,加上李某平时不喜欢锻炼,身体越差越不爱锻炼,越不锻炼身体越差,最终形成恶性循环。 5.矫治方案 针对以上情况,监区民警高度重视,专门针对李某的情况成立了专管小组,具体制定了以下计划: (1)由专管民警负责了解李某的基本情况。保持每月至少两次谈心谈话,同时邀请服刑指导中心主任对李某做心理咨询,引导其向积极、健康看齐。指出其虽然刑期较长,但只要能安心改造,遵规守纪,在监狱里就能保障其基本生活,树立李某对生活的信心。 (2)由负责减刑的民警对其讲解详细的法律知识。指出即使其并未直接参与该绑架事件,但由于是主谋,属于参与并计划该绑架案的主犯,法院判决合情合理,使李某能够认识到自己所犯下的过错,能认真改造忏悔自己的罪行。 (3)由负责教育的民警对其思想动态做即时掌握。适当加以引导,如李某性格内向,就教导他一定的社交技巧,使其能够学会如何与他人建立友谊,并在今后的生活中懂得互帮互助;鼓励李某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以丰富其业余生活。李某喜欢下象棋,分管民警就对他的这一爱好予以肯定,并经常和他交流象棋的一些技巧,并鼓励其与其他学员进行象棋技术上的探讨,经过一段时间,发现李某不仅在象棋技术上有所长进,更重要的是李某焦虑的情绪变低,变得乐于与他人交流,压力明显减小。 (4)监区长向其讲解监狱的相关政策。针对李某家庭情况困难,离武汉较远接见不方便等情况,告诉其可以通过监狱视频会见见到家属。即由家属到当地的司法部门与监狱服刑人员进行远程视频会见。在李某进行远程视频会见后,见到了久未谋面的亲人,听到了他们满怀关心的话语,李某流下了激动的眼泪,表示自己虽然犯下了大错,但已知道悔改,争取在监狱中好好改造,弥补自己犯下的罪行,好好听取管教民警的话,认真改造,请家人放心。 (5)关心李某的身体。针对李某身体较差的情况,监区安排其多次去医院看病,并叮嘱监区卫生员关心其身体情况,嘱咐其按时吃药。在生产劳动中,对李某的劳动岗位安排以及劳动任务定量,监区所有民警讨论,达成适当减轻其工作量的意见,安排在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岗位劳动。日常生活中,鼓励李某多参加锻炼,如吃过晚饭后,没事可以在监舍大院走几圈,有助于健康。 6.预期矫治目标 (1)纪律意识得到增强,能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监狱要求进行生产劳动。 (2)法律意识得到加强,知晓基本法律常识,能够认识到自己的犯罪事实。 (3)自身服刑意识得到增强,能安心接受监狱改造,适应监区生活。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监区多位民警共同努力,如今的李某在监狱的改造表现已经焕然一新。思想认识上,由过去坚决认为自己无罪改造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犯罪事实,能够意识到自己曾给他人和社会带来的伤害,从而安心服刑,以减轻自己的罪行。劳动生产上,由以前经常完不成劳动任务,甚至找借口逃避劳动,到如今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劳动任务,甚至还有超产表现。如,李某在2019年四季度罪犯劳动绩效考核上,李某的生产绩效连续三个月均排名监区劳动绩效前一百名。在与同改相处上,由过去经常与同改发生矛盾,改造成能够与同改和谐相处,开始尝试与他人沟通交流,建立友谊。在自身情绪上,由过去晚上睡不着,白天没精神改造变成能够保持自身情绪的相对稳定,能够适应监区的生活。近期,李某又由象棋的兴趣转向了阅读小说,并向民警表示,以后有机会自己也会尝试写几本小说来渡过漫长的服刑生活。同时,在监区监内的操场上,经常能发现李某围着操场快走锻炼的身影。 李某所取得的这些改造成果,是和监狱对罪犯的各项政策的保障、监区民警的共同努力,以及李某个人的真心悔改分不开的。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总结服刑李某的改造经验,从多个方面对服刑罪犯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改造,争取让每一名服刑罪犯能够在监狱的改造生活中切实认罪悔罪,重新做人,早日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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