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戒毒人员黄某某的戒毒医疗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精神活性物质(psychoactive substances)又称物质(substances)或成瘾物质、药物(drug),指能够影响人类情绪、行为、改变意识状态,并有致依赖作用的一类化学物质,人们使用这些物质的目的在于取得或保持某些特殊的心理、生理状态。在我国,相较海洛因等传统毒品,以苯丙胺类兴奋剂(即冰毒)为首的合成毒品,一般具有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和致欣快作用,更容易导致各类精神问题,长期使用可能出现分裂样精神障碍、躁狂-抑郁状态及人格和现实解体症状、焦虑状态、认知功能损害,还可出现明显的暴力、伤害和杀人犯罪倾向。因此,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是危害社会稳定和戒毒场所安全的一大危险因素。现将本所收治的一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戒毒人员的治疗情况报告如下。

【案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戒毒人员黄某某,男,27岁,未婚,初中文化,因吸食毒品冰毒成瘾严重,2017年3月18日被公安机关查获,于2017年12月28日由益阳司法强戒所转入本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该戒毒人员在2012年3月也曾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于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在被公安机关转送之前,以及在新开铺及益阳强戒所执行強戒期间,该戒毒人员曾多次出现精神异常,表现为幻觉、妄想、自伤自残,有过数次吞食铁片、牙刷、塑料棒、笔、胶水等异物的行为,有过剖腹取异物手术史,在益阳市精神病医院诊断为“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黄某某转入本所后,一直于特殊病收治区住院治疗。收住院后,黄某某病情一直不能稳定,在服药之后仍有精神症状,表现为长时间独处、发呆、自言自语,整天无所事事、不愿进行内务卫生整理和所规队纪学习,在和管教民警谈话时自诉总是能听到耳边有“嗡嗡”声,反复向民警提出“我觉得周围总是有人想针对我”、“我想回益阳所,感觉麓山所就是不好”。 大队将黄某某定为重点病人进行关注,并进行了会诊与讨论,总结出该戒毒人员治疗及教育转化的几大难点:1.诊断不明确:长期滥用苯丙胺类兴奋剂可能出现躁狂、焦虑、抑郁、分裂样障碍等多种多样的精神症状,如何与精神分裂症、器质性精神障碍、心境障碍等疾病鉴别存在困难。2.治疗依从性差:黄某某因为自身观念以及幻觉妄想症状等因素,认为自己“没病”、“不是精神病”,不适应住院的环境,不愿意长期服药。3.管理教育难度大:黄某某的精神状态不稳定,随时可能出现情绪激动、伤人、自伤行为,且无自知力,因此常规的管理手段难以奏效。 (二)方案制定 1. 完善检验检查,明确临床诊断。 2. 多措并举,调整服药方案,利用新技术手段进行治疗。 3. 医教融合,综合管控。 4. 积极进行健康教育、心理疏导。 (三)实施情况 1. 躯体治疗情况 在黄某某转入住院后,责任医师对其完善了血常规、生化、心电图、X线、B超等常规检查,均无明显异常,并在麓山所附属519医院进行了头颅CT平扫,未发现异常病灶。经所内医疗专家委员会及外院精神科专家会诊后,结合黄某某既往史、家族史情况,排除了其他导致精神障碍的可能,诊断考虑维持“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不变。 药物治疗方面,所内聘请了湘雅二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等医疗机构的精神科专家定期来所会诊,指导对精神障碍戒毒人员的用药方案;所内医疗专家委员会上级医师定期进行上级查房,责任医师每日进行查房,落实三级查房制度。黄某某入院后主要口服利培酮治疗,但患者诉服药后晚上睡不好,肚子不舒服、恶心,白天总是打不起精神、集中不了注意力。外院精神科专家会诊后,考虑将抗精神病药物改为奥氮平睡前口服,视病情控制情况逐步加量,并合用其他养心安神药物改善睡眠情况,合并护胃治疗。 物理治疗方面,我所引进了经颅磁刺激(TMS)治疗技术,作为精神障碍戒毒人员的辅助治疗手段。经颅磁刺激是一种非侵入性的脑刺激,由磁场产生诱发电流,引起脑皮质靶点神经元去极化。低频率刺激(≤1Hz)能够降低神经元的兴奋性,达到治疗效果。在精神科专家指导下,对黄某某定期进行经颅磁刺激治疗,每次治疗30分钟,每周治疗5天,以4周为1疗程。治疗过程中,黄某某偶尔出现头皮疼痛,未诉其他不良反应。经联合药物治疗及物理治疗后,黄某某诉睡眠情况大为改善,精神症状逐渐减少。 2. 行为管理情况 针对我所特殊病戒毒人员治疗、管理难度大的问题,组成了责任民警、责任医生、责任护士共同参与的戒治小组,并联络管理、教育、生卫等机关科室,对黄某某实施集中管理下的综合戒治。 3. 心理治疗情况 在教育矫治部门的协助与指导之下,对黄某某开展了心理测试、心理危机干预、亲情帮教等心理治疗,一方面是增强患者对躯体治疗的依从性,另一方面是强化患者对毒品的认知,巩固戒毒效果。 (四)治疗效果 在一年多的强制隔离戒毒和住院治疗之后,目前黄某某的精神症状已完全消失,自知力恢复正常,意识到自己之前出现的幻觉、妄想、自伤自残行为是由于长期吸食毒品所致。腹部异物取出手术导致的恶心、腹痛、腹胀等症状较前缓解,食纳正常。定期复查血常规、生化、心电图、X线、B超等,均无明显异常。黄某某已于2018年11月底停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保留护胃治疗,停药后一直病情稳定,没有出现病情反复。日常生活方面,黄某某日常行为举止与常人无异,生活能够自理,在内务卫生检查中表现较为良好,能够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内容,并在所部组织的“三打击一整治”专项活动中作为戒毒人员代表之一上台发言,分享自己的戒毒心得与感悟。

【案例思考】

通过戒毒人员黄某某的这一戒毒医疗案例,我们能够总结出如下经验: (一)充分掌握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的相关知识,对于出现行为异常的戒毒人员尽早进行鉴别,及时进行介入,早期、足量进行治疗,一般疾病预后较好。 (二)尽早完善检查排除器质性病变,结合既往史、家族史明确诊断,根据基础疾病及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 (三)医教融合,多部门联手,通过行为管理、心理疏导、躯体治疗等多管齐下,解决矫治难题。特殊病戒毒人员既因为违反法律在进行改造,又因为身心疾病在进行治疗,改造和治疗难免出现冲突,所以场所各级部门、各个大队之间的联动与合作显得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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