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基层治理既是落实党和国家正确决策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党的方针政策与人民群众血脉相通的“神经末梢”。2022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提出的“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工作要求,金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与基层治理“三治融合”相结合,为村、社区提供社会治理“本土人才”。他们穿街走巷宣传法律政策、调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基层治理,他们工作中注重自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成为金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中坚力量。
【任务措施】
(一)“选”字上下功夫,出炉“法律明白人”名单 印发《珠海市金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画好培育工作路线图,明确我区“法律明白人”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在培育过程中,将村(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党员群众、生产队长、网格员、小组长等纳入“法律明白人”人员库,从村民、居民的“身边人”中精中选精、优中选优,选出一批讲政治、品德好、守诚信、重公道、有一定文化水平的“法律明白人”,在各村(社区)推荐、村居民自荐的基础上,严格审核把关,选拔产生符合条件要求的人选名单,并按程序要求及时进行公示、聘任。通过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选拔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宣讲能力的村居民,通过系统法律培训,使其具备一定法治观念、法律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能力,逐步成为群众中集学法良师、用法参谋、维权代表。截至2023年4月,我区共培育登记入册“法律明白人”209名,超额完成了全区41个村(社区)每个至少都有4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任务。 (二)“育”字上做文章,提升“法律明白人”素养 为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积极采取“线上+线下”“集中+自学”形式及时组织开展培训。培训主要着眼于提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能力,针对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民共学的基本法律常识和与乡村振兴、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学习,突出理论实践结合式授课,帮助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做好履职准备。2022年以来共开展培训33场(次),邀请驻村居律师进行授课分享交流,以群众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小故事进行讲解,便于“法律明白人”活学活用,“身边人影响身边人,身边人带动身边人”,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培训中发放《宪法》《民法典》《食品安全法》《“法律明白人”操作指南》等近1000册法治书籍,供“法律明白人”自学,他们把《宪法》《民法典》作为“床头书”,方便翻阅常学习,成为宪法、民法典法律知识的“活字典”。经过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了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三)“做”字上求实效,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 “法律明白人”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发挥着法律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治活动“讲解员”等作用,不同角色转换,用“三治融合”法,助力实现乡村治理体系的完善和乡村善治的美好愿望。 一是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自治。“法律明白人”活动在村(社区)大街小巷,发挥熟人熟地优势,以点代面,一个人辐射到一个网格、一条街、一条巷,积极向村(居)民宣传贴近群众工作生活的相关法律知识。他们抓住节假日、镇(村、社区)重大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大家宣传宣讲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防范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村居民法律素养,提升了村居民法治能力,激发村居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自愿自觉参与村(居)的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如今换届选举不用做村(居)民思想工作,他们意识到参与投票选举是自己的义务,是参与自治的体现,选出“能人”,更好地带动村集体的发展。村民对公共事务、民生实事、重要事项的决策、管理充满热情,与“法律明白人”一起讨论交流、建言献策,寻求“最优解”。他们积极参与“村(居)民议事会”,把群众的热心事、操心事、烦心事带到议事会,列为主要议事内容,形成“群众说事 干部解题”的机制,通过议事协商,发扬民主、集聚民智,实现自治与基层治理良性互动,调动了群众参与村(居)建设的积极性,提升了群众自治水平,增强了居民的归属感和获得感。 二是引导群众注重德治。“法律明白人”通过日常走访村居民、聊家常等方式,把动态排查不稳定因素作为常态化工作,如征地拆迁、物业矛盾、邻里纠纷等问题及时介入调解,避免重大信访问题发生,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居”。“法律明白人”在调处“鸡毛蒜皮”“家长里短”矛盾纠纷过程中发挥德治作用,调解纠纷于法有据合乎情理,注重德育教化作用,引导群众遵守道德“框框”“条条”,遵守公共道德、村风民俗、邻里相助等约定俗成“规矩”。今年三灶镇鱼林村5名“法律明白人”围绕“文明祭扫树新风”主题开展“接地气”的普法宣传活动,向村民派发文明祭扫倡议书,号召大家以绿色方式祭扫,不搞封建迷信,引导村民“移风易俗”。“法律明白人”结合金湾区“农村星级文明户”“金湾好人”评选活动,引导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助人为乐,提升了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涵养,激励群众向上向好、向善向美,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法律明白人”还结合金湾区“创美庭院”创建活动,引导村民将“家风家训”融入庭院展示内容,“传家风、立家规”成为村民追求的新风尚。他们在串门走访中向群众讲述“爱、敬、诚、善、勤、俭”村里村外身边人真实故事,用道德故事诠释道德规范,用讲故事的方式传播正能量,提升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涵养。 三是引导群众用好法治。“法律明白人”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向群众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政策,加强群众对当下关乎民生的时事政策了解,引导村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用法守法。三板村“法律明白人”黄钊洪是一名生产队队长,结合村民在农产品卖买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纠纷等遇到的问题,农闲时间向村民讲解传授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知识,提高村民法治意识,引导村民碰到纠纷优选“和为贵”调解处理,实在争执不下,用法律“药方”处理。“法律明白人”在工作过程中,把法治作为解决问题的“底线”,利用平时接触群众、走近群众的机会,收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法治问题,同时发挥“传声筒”作用,让这些问题“直通”两委干部案头,把问题变成工作重点,群众合法表达诉求,基层干部运用法治解决问题,提升了基层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改善治理模式、提高治理能力,加强了我区基层治理建设,打通基层治理“微循环”。
【特点和效果】
一是增强基层治理“凝聚力”。“法律明白人”引导群众参与自治,群众在参与村居事务治理过程中建言献策、商议沟通,让群众实现“我的事我做主”,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可以迎刃而解。群众通过民主选举、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评议等自治实践活动,做到“民事民管”“民事民议”,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拓宽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范围和途径,增强了基层治理群众的凝聚力。 二是增强基层治理“软实力”。“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明白人”在工作中融入德治教化,引导群众遵守乡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规章制度,弘扬尊老爱友、诚实守信等公序良俗,传承良好家风、乐善好施传统美德,从而道德信仰潜移默化滋润着群众的心田,形成人人尊道德、讲道德、守道德的风尚,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水到渠成”,提升了基层治理德治文化软实力。 三是增强基层治理“执行力”。“乡村治,百姓安”,自治、法治与德治“三治融合”,协同解决乡村治理难题。自治实现基层治理人人参与、人人监督,德治实现基层治理群众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法治保障自治与德治落到实处,“法律明白人”工作中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助力社会基层治理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