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7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张某某,男,1988年8月生,重庆綦江区人,初中文化程度,户籍重庆南岸区,无家。2016年3月因盗窃罪被南岸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于同年3月移送重庆市渝都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发现漏罪,于同年6月判处1年2个月;羁押期间又发现漏罪,于同年判处11个月;羁押期间再发现漏罪,判处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17年9月因盗窃罪被南岸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合并前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2018年7月转入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改造。服刑期间,因涉嫌盗窃罪,于2019年5月再次羁押于沙坪坝看守所,于2019年7月被沙坪坝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合并前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4个月。 张某某有4次前科,2008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2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2013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14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2015年7月刑满释放。2015年11月再次犯罪被逮捕入狱。 张某某在这一次入狱服刑时,由于已经是多次服刑,对监狱环境已经比较了解。所以适应比较快,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张某某家长及亲属无人过问,更没有接见上账等,因而变得有些失落,甚至绝望。张某某的这些表现引起了分监区民警的注意,便对其犯罪情况,家庭状况,以及性格、成长环境等进行了解,对其进行有的放矢的心理干预和教育转化。经过多措并举,最终使张某某成功转化,积极上进,踏实改造,并为回归社会做了一些有用的准备,为创造自己新的生活积累了文化和技能方面的经验和技能。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分析成长背景,找出犯罪根源 张某某张某某出生在城郊,本是干部家庭。但父母离异较早,对未成年的他来说打击相当的大,随之而来的是几次转学,学习环境的多次变化,成绩也直线下降,于是破罐子破摔,厌学、弃学、逃学随之发生。同时失去了较好的家庭教育和亲人的关心,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直接导致他的叛逆心理的形成。表现为不听从父母的话,整天游手好闲,惹是生非,发展到与社会上的混混一起鬼混,打架、偷东西等便成了家常便饭,导致了最终的屡次违法犯罪。 2.了解现实表现,找准矫治措施 张某某于2016年3月入监服刑改造后,不认真接受整训,不听从管教安排,做事偷奸耍滑,逃避改造;不积极参加劳动,总是不能完成劳动任务。同时行为养成差,不注意集体生活,个人卫生差,与同改关系紧张;情绪波动大,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2018年转入未管所服刑改造后,监区将其纳入重点关注的罪犯进行有针对性地帮扶教育转化。民警通过与张某某进行多次谈话教育,张某某基本能适应未管所的监管要求,但是在生产上仍然有消极现象,劳动任务完成情况较差,改造的积极性不高。 3.研究性格特点,找准心理成因 长期的成长阴影造成了他的心理阴暗和人格缺陷,张某某孤僻自私,不善于与人相处,较为偏执冷漠,比较自卑,对人、对社会的敌对情绪很重。因为多次服刑,都成了“老改造”了,于是也养成了一些抵制改造的小技巧,总会自作聪明地在同改中哗众取宠。再加上多次加刑,刑期越坐越长,更加形成了抵制改造,敌视社会的心理。 4.教育矫治方案 (1)亲情化解坚冰,增强改造动力 张某某虽然也有30岁了,由于从小缺乏家庭亲情的温暖,没有父母的关心和教育。所以他心智仍然极为不成熟,还像一个小孩一样,天真幼稚,情感脆弱,对家庭的依恋较强。根据所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民警与张某某的几次咨询谈话,发现张某某的性格弱点如冷漠、自卑等问题,根源皆在于原生家庭给予他的温暖太少。监区决定以缓和他与父母的关系为突破口,利用亲情来促进他的改造动力。 由于张某某多次犯罪入狱,离异的父母均重新组织了新的家庭,他的犯罪入狱也让父母颜面尽失,心理一时不能接受。父母早已放弃了对他的管理和照顾,这次服刑从来都没有接见和上账,没有信件往来,俨然一个“三无”人员。监区民警第一次与张某某的父母电话沟通便以失败告终,他们皆不愿与张某某见面。但民警并没有气馁,与张某某的家人多次沟通,以“血浓于水”、“亲情胜过一切”、“生命最终都会和解”等道理耐心劝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张某某与父母终于和解。通过主管民警再三努力,与他母亲进行多次交流,最终得到张某某母亲的支持,愿意按时前来会见,并给予最大的亲情帮助,为他上了账。通过张某某母子关系的缓和,张某某感激涕零,完全稳定了张某某的改造情绪,他心理有了一定的转变,情绪较为稳定,与同改关系有所缓和。特别是2019年新年亲情帮教活动,监区首先将其纳入帮教对象,由民警与其父母沟通商量,希望他们能够参加这次面对面的亲人会见。这次他的父母没有再犹豫,同意参加亲情帮教活动,给予儿子父母应有的温暖,为挽救儿子负起责任。 (2)实施系统教育,实现矫正目标 加强认罪教育,树立悔过之心。认罪服法是改造罪犯的前提,张某某入所后,主动认罪的意识相对淡薄,总是为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做辩解,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完全是为了生存。因为从小无人关心,也没有人帮助,连一个家都没有,怎么能够维持自己的生活呢?所以只有以偷窃为生。但张某某成年后一直都在坐牢,人生观、价值观可塑空间较大,民警通过认罪伏法教育,分析其行为的犯罪本质及危害性和违法性,让其在心里树立起“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明确意识,树立起“要生存,得靠自己的双手”的自立自强意识,为自己犯下的罪深感后悔。在监狱举行的“我和我的祖国”征文比赛中,他坦言重新树立起了生活的信心,萌发了对未来人生的憧憬之情。 加强心理矫治,重塑健康人格。针对张某某的成长经历,过去的家庭环境,很显然是“从小缺爱,长大缺钙”的人,也就是感情淡薄,意志脆弱。针对这一状况,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制定了专门的计划,设置了几期以“爱的体验”为主题的团体心理辅导,安排张某某全程参与。同时,利用系统的沙盘治疗技术,调适张某某心理负性情绪,助其健康人格的培养。同时,监区心理辅导民警用自己所学专业,一方面让张某某以“三省吾身”的意识认罪悔过,以刮骨疗伤的勇气,痛改前非,重塑自我;另一方面以存在—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原理,安慰鼓励张某某,让他看到自己生命的成长,珍惜当下生活,坚定生命的一切可能性,树立起未来生活的信心和决心。 注重持续教育,巩固教育成果。由于张某某自控能力弱,改造表现时好时坏,反复性强,经常与其他罪犯发生口角之争,并时有违反监规所纪的情况。特别是张某某在转监到所里的时候,劳动积极性不够,再加上行为懒散,总是完不成生产任务。针对张某某改造表现滑坡的情况,监区认识到张某某的教育转化需要长期坚持,于是专门成立教育小组,制定了详实的“明管暗控”教育计划,确定了主管民警、分管民警以及互监小组三管齐下的个别教育措施。经过民警耐心细致的教育管控,张某某各方面的表现都有所好转,劳动积极性也较高,还被选为劳动小组长。 (3)挖掘艺术潜能,点燃重生希望。 在民警与张某某母亲的交流中,得知张某某小学时曾经参加过乐器培训,对吉他有一定的基础,并对唱歌情有独钟。于是监区将这一情况进行综合研究,主动引导其参加监区的器乐兴趣小组,并给他配备了一把吉他,相信他在器乐兴趣小组一定能够找到失落多年的自信,一定会重新树立起出狱新生后自食其力,创造未来生活的信心。张某某参加这个小组之后,书面向民警做出了保证,一定在新的劳动岗位上踏实改造,珍惜机会。果然不出所料,他在器乐组如鱼得水,除了劳动更加积极肯干之外,在器乐组也积极主动。他在自己练习之余,还主动关心其他成员,共同提高乐器演奏水平。 (4)加强职业规划,助其阳光回归。在所里的出监教育中,特别重视加强罪犯的职业规划教育。今年,特别邀请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指导中心的专家来所为他们举办讲座,进行就业规划指导,让他们了解目前的就业形势,为自己回归后能尽快适应社会、立足社会打下基础。针对张某某自身的情况,鼓励他出监后先到培训机构以及演艺场所谋职,熟悉情况后再利用自己的艺术专长进行自主创业。同时,张某某还参加了所部汽修培训班的学习,并获得了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教育改造成效】

张某某将于2020年2月满刑,现在各方面都表现良好。一是积极靠近政府,担任互监小组长,生产小组长,并且能够在改造中以身作则,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二是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注重生活卫生,行为中能够注意礼节礼貌。三是与同改之间关心融洽,积极主动关心其他罪犯。四是改造积极主动,每月都超额完成劳动任务,被评为监区劳动能手。五是充分发挥音乐文艺的才能,在监区组织的“亲情帮教暨迎春文艺汇演”中,张某某一曲《等待》征服了评委,震撼了同改,获得了一等奖。在所里举行的“我和我的祖国”合唱比赛中,张某某担任监区合唱团指挥,以《我和我的祖国》和《黄河大合唱》两首歌曲一举摘得全所桂冠,令监区同改刮目相看。 通过对张某某的教育矫治工作,我们认为,教育转化一名罪犯需要从以下着手: 一是制定长期转化规划,循序渐进促进转化。教育改造一名罪犯不是通过一件事、一个人在几天之内就可以完成的,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切忌因一时心切,急于求成而使改造工作变得更为复杂。必须针对罪犯的犯罪原因、个性特点和现实表现,制定一个较长的详细规划。 二是遵循教育矫治规律,有的放矢施与转化。教育矫治工作没有任何捷径可寻,必须踏踏实实做好改造罪犯的每一步具体工作,充分了解掌握罪犯情况,遵循改造规律,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因人施教。 三是发挥心理矫治功能,培养和谐健康心理。找准罪犯犯罪的心理成因,其成长环境造成的负面心理阴影,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心理干预。特别是运用存在主义心理治疗,体验当下生命存在的意义,树立起生命永远在路上,珍惜此时此刻,过好生命中的每一天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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