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石雕成白莲花 ——顽危犯邓某转化纪实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9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邓某,男,小学文化,湖北人,邓某曾因强奸、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10年5月又因犯抢劫、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10年6月投入监狱服刑,系累犯。曾经的他,是远近闻名的顽劣分子,因违纪数次调换监区,先后在四个监区服刑。提及邓某,各个监区的民警都很头疼。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危险表现 掀开邓某的改造历程扉页,更多的是一声叹息。邓某先后因殴打其他服刑人员,于2013年10月15日被关禁闭;因攻击他人,于2015年3月2日被关禁闭;因不服管教,顶撞民警,于2016年4月5日被关禁闭。在曾经的改造生活中,邓某怨天尤人,憎恨社会,总认为命运对自己不公;邓某目无法纪,入监服刑后,不服从管教,将民警的教诲当做耳边风;对于其他服刑人员的劝诫,也是冷眼嘲讽;邓某经常沉醉于不劳而获的臆想中;与别人比消费,比享受;认为敢于顶撞民警就是有侠义风骨。久而久之,邓某表现顽劣、累教不改,改造成绩更是一塌糊涂,他像一颗定时炸弹重重压在民警的心上。 2.原因分析 每逢将要减刑时,邓某都因性情冲动,犯下大错,而未获减刑。这成为邓某破罐破摔的借口,总觉得自己减刑运不好,每次有减刑的希望时,都会化为泡影。2017年8月,邓某呈报减刑,因呈报期内,有两次记过,最终被法院裁定:不予减刑。这个消息传来,对于邓某犹如晴天霹雳,打消了邓某最后仅存的力争减刑的积极性,改造态度也每况愈下。自不予减刑的裁定下达后,监区民警数次发现其在劳动现场打瞌睡。民警与其谈话,邓某称郁闷,感到绝望。剖析其卷宗和成长历史,发现邓某自幼父亲病逝,母亲对其疏于管教,唯有溺爱,最终邓某养成了狂躁易冲动的性格,法律意识淡薄,自我约束力差。 (1)亲情教育缺位。邓某自幼失去父亲,后来母亲改嫁,对其心有愧疚,总是一味的溺爱;加之邓某家庭条件较好,继而对于他的愿望,总是尽可能满足,让其养成了顽劣任性的性格; (2)不面对现实,怨天尤人。邓某将其走上犯罪道路,归咎于个人命运与个人运气,不曾从自身找过原因,总觉得成长路上家庭亏欠自己,整个社会都对他不公,认为自己命中注定有牢狱命; (3)法制观念淡薄,有仇恨社会的心理。邓某在投入监狱服刑后,并未心存敬畏,仍然性情乖戾,与他人发生冲突后,动不动就大打出手,甚至顶撞民警。 3.教育矫治的难点 (1)自我认知扭曲。邓某接受正规学习教育少,认为自己命运不济,把自己的境遇过多的归咎于运气,教育矫治过程中需要更多地在认罪悔罪、服从管教上下足功夫。 (2)性格急躁暴戾。邓某自幼缺失父爱,成长环境特殊,逐渐养成乖张暴戾的性情,教育矫治过程中需要更多地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待人接物的处事习惯。 (3)法律意识淡薄。邓某文化水平低,对于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清楚,认为民警对其的管教有仇视心理,认为自己减刑受挫是被针对的。 4.矫治手段 监区民警掌握其动态后,决定制定详实的改造计划,成立了监区长为组长,相关管教民警、主管民警为成员的转化小组;监区通过分析其卷宗,与其个人及同改谈话,初步分析了其性格形成的原因,并针对相关成因,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矫治方案。 (1)监区长带头交心谈心,让其重获减刑信心。四监区支部书记、监区长经常性与其开展个别谈话,让其消除破罐破摔的心理,逐步认识到监狱从未放弃每一名服刑罪犯,只要积极改造,都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和包容。 (2)耐心宣讲政策,努力解开心结。监区安排负责刑罚执行的管教民警,分析邓某被裁定不予减刑的原因,并给邓某分析了监狱近年来成功获得减刑服刑人员的表现情况,并通过对比与邓某同类型呈报案例均未获减刑的案例,让其认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人搞特殊。同时,监区管教民警也帮助邓某制定了改造规划,分析其剩余刑期内,还有望获减刑两次。这让邓某重新燃起了积极改造的信心。 (3)亲情攻势破冰,浪子终究回头。监区民警有意识的安排其拨打亲情电话,与其母亲多沟通,多谈心。邓某母亲勉励其积极改造,力争减刑;并表态其回归社会后,只要走正路创业,家里将倾力支持。这让邓某感受到亲情的温暖,意识到自己犯罪给家庭带来的伤害。在监区共同努力下,邓某自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连续两年未发生重大违纪,监狱审批撤销了其顽危犯管控措施。 (4)因材施教破僵局,人尽其用促新生。2018年,邓某所在的小组,因监区人事调整、主管民警更换、监区合作厂房换料频繁等,多方原因导致邓某所在小组劳动改造效率低下,小组士气低落。 邓某所在小组的主管民警随即大范围内对小组内服刑日语进行谈话了解,当与邓某谈话时,邓某大胆指出:“小组当前主要面临两大问题,第一,前段排线部分人员应该微调,从而让整条生产线不因个别岗位的产能低下而拖后腿;第二,要严控在制品,避免超领原材料。”邓某的主管民警听后,觉得邓某善思考,大局观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2018年8月,在监区例会上,监区主管民警提出:“当下,监区短刑犯多,懂技术的老服刑人员少,让邓某试着担任小组的质检,正好可以发挥邓某的技术优势,还能鼓励邓某改掉恶习、正确认识自己、端正态度、积极劳动。民警在平时值班巡查时,多关注他,避免其性格冲动而犯错。”该提议获得了监区民警的一致同意,并通过了层层审批。主管民警随即对其谈话,勉励其发挥自身特长,协助民警抓好小组产品的质量,并再三叮嘱:“切勿不要意气用事,遇到一切问题,不能头脑发热,要就事论事,遇到问题及时报告民警处理”。得到了警官的信任,邓某积极开动脑筋,在警官与合作方的指导下,主动排查绕线以及焊锡的手法,组内品质与前段产能明显提升。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两年的转化,邓某行为养成日渐提升。劳动生产方面,得到警官与厂方的肯定后,邓某积极性大涨,从对抗顶撞民警管理,到主动向民警交心谈心,主动反映监区生产存在的问题;邓某性情也豁然开朗,与其他服刑人员关系也由紧张到融洽,性情日渐成熟。 2019年3月,邓某间隔期满,向监区提交了减刑申请,在监区减刑假释评审会上,他获得监区民警的一致认可,初步获得提请呈报减刑六个月。 案例启示: 邓某感受到了法之公平公正和民警的仁德之爱,逐渐改邪归正:服管服教,认罪悔罪,认真学习,在知恩感恩中重新塑造人生。通过对邓某的改造与转化的事实的剖析,我们也获得了足以触动心弦的启示: 1.国无法则不治,人无德则不立。法治是治国安邦的良策,法治是维护正理的利剑,法治是公民权利的守护神。而德于法治之中,不仅可以补法治之漏缺,也可以体现治理者民本主义思想,是民众之所求,不断加强法治教育,是当下全社会必须开展的必修课。 2.创新思维明法理,大爱无疆鉴初心。监狱的宗旨在于改造人,为社会输出更多合格“产品”,监狱民警在任何时刻,都不能抛弃任何一名服刑人员,永远不能放弃教育转化的机会。 3.失足未必千古恨,雪中送炭育新人。入狱服刑是罪犯人生的一大转折,承受着对家庭相思无泪的痛苦。而监狱民警将扮演其亲人、老师、益友的角色,慰其伤心之时、传道于危难之际、授业于重生之路,监狱民警对服刑人员的挽救莫过于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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