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薛某等8名职工自2019年10月17日起在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卢集镇工业园区范某经营的五金厂上班,从事卷铁片工作。2020年8月,工厂因经营不善面临倒闭,拖欠薛某等人4个月工资共计37734元。范某给薛某8人分别写下欠条,书面承诺于2020年8月15日之前付清所欠薪酬,但并未兑现。薛某等人在县司法局开展的“春律行动”中得知可以通过法律援助维护权益,于是到泗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因农民工因追索劳动报酬属于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且无需经济困难审查,泗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泗阳县开发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张莹承办此案。 承办人经了解,公司拖欠工人工资是因为经营不善出现重大困难,又受到疫情的冲击,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无法正常运转导致。由于本案受援人有范某出具的欠条,且欠条内容能够准确反映出范某拖欠受援人劳动报酬这一法律事实,承办人随即拟好诉状向泗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多次电话联系范某要求支付工人工资。范某起初编理由搪塞,后来渐渐不接电话,企图躲避债务。薛某等8人都是女性,不仅要赚钱贴补家用,还要照顾一家老小,希望事情能够尽快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承办人与主审法官说明情况、多次沟通协调,法官承诺只要找到范某本人,将亲自前往范某处现场办理此案。承办人调查得知范某名下有一辆轿车,且范某出行一直驾驶该车辆,便确定了“以车找人”的策略。在承办人与薛某等人轮流蹲守下,最终找到了范某。承办律师当即联系法官,法官迅速赶赴现场,对范某进行法律知识宣讲教育,讲解拖欠工人工资的法律后果。最终,范某同意支付所欠工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范某于2020年9月21日一次性支付所欠薪资。
【案件点评】
实施“家门口就业”工程,积极扶持当地经济发展,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增收,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然而“家门口就业”类企业大多属于小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依法用工意识不强,极易引发劳资纠纷,损害农村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本案中,法律援助律师发挥专业优势,从切实可行的角度帮助农村留守妇女追索企业欠薪,并于法院等部门形成合力,促成纠纷快速化解,有效维护了受援妇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