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所与社区结对共建后续照管中心的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我国《禁毒法》第48条和《戒毒条例》第37条明确规定,对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3年的社区康复。内蒙古自治区赛罕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赛罕戒毒所)积极践行该项规定,在做好所内教育矫治等工作的同时,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大南街街道办事处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结对共建后续照管中心协议,探索科学有效的戒毒康复模式,切实推进了戒毒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为进一步巩固戒治成效、降低复吸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年来的时间证明,结对共建后续照管中心工作成效显著,为降低复吸率做出了贡献。

【案例基本情况】

2020年8月,戒毒所积极主动与大南街街道办事处联系,商谈结对共建后续照管中心相关事宜,经过电话联络和走访协商等方式,双方达成了结对共建后续照管中心的方案。 (一)共建后续照管中心运行机制 戒毒所和大南街街道办事处共同成立后续照管中心。针对大南街社区的戒毒人员。成立“三帮一”的帮教小组,即由一名戒毒所民警、一名社区专职人员、一名家属共同组成,对在所戒毒和社区康复(戒毒)人员进行共同监督管理。 一方面,由戒毒所发挥戒毒工作专业优势,承担戒毒康复基础培训工作,着力培训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工作人员、康复人员家属、社区禁毒戒毒志愿者的专业技能,传授戒毒理论、工作方法、工作技能、监控方法、操守评估等相关知识,重点提升社区戒毒康复基础工作水平,把戒毒所的教育戒治实践经验辐射到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当中去。 另一方面,社区承担着与地方各部门协调工作,可以充分发挥戒毒(康复)前沿阵地作用,可以更好地发挥与家属及戒毒人员的沟通和衔接,做到工作相互连通,构建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管控、康复、救助、服务等为一体的戒毒康复工作体系。 (二)打造后续照顾工作平台 1. 落实戒毒所与街道办事处无缝对接 首先,落实好戒毒人员解戒回归社会前无缝衔接。戒毒所与大南街后续照管中心协商建立解戒人员无缝对接机制,戒毒所把即将解戒大南街社区人员的相关信息提前告知社区工作人员,由社区及时作出社区康复的决定,戒毒期满时,再由社区工作人员到戒毒所对解戒人员宣布社区康复的决定,使其立即进入社区康复管理,实现了强制隔离戒毒所与社区康复的无缝对接,有效地杜绝了戒毒人员解戒步入社会后脱管、漏管的现象发生。 其次,戒毒人员信息共享无缝衔接。戒毒所为所有戒毒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其中包括戒毒人员基本信息、家庭基本信息、日常行为表现、康体训练情况、体检报告等,并在戒毒人员即将解戒时,同步移交社区戒毒(康复)中心,为后续照管做好铺垫,实现戒毒人员信息共享无缝对接。 最后,是戒毒康复业务工作无缝衔接。一方面,戒毒所每季度邀请大南街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工作人员及戒毒人员家属到所内了解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情况;另一方面,戒毒所定期派出有丰富经验的民警到社区指导康复工作,作为后续照管工作的桥梁,将戒毒所工作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机衔接。 2. 发挥戒毒民警专业队伍优势 在心理咨询工作方面,戒毒所充分发挥戒毒民警心理咨询师队伍的优势,每季度派出民警心理咨询师到大南街社区(康复)中心,定期对社区戒毒(康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 在禁毒宣传工作方面,戒毒所每年向大南街社区戒毒(康复)中心提供禁毒宣传册;并依托地方资源优势,向当地周边居民和学校宣传禁毒戒毒知识。同时每逢重要时间节点重大节日,都会联合社区进行禁毒宣传教育、普法教育活动。 在回访走访方面,一是定期回访走访、戒毒所以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每季度定期深入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家里,直接走访联系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或通过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家属以及辖区公安派出所联系,了解他们保持戒毒操守情况,判断其复吸风险,二是开展专项走访,在重要节假日、重大安保节点期间,开展回访走访,着重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宣讲社会形势和要求,叮嘱他们要服从当地街、派出所等部门的管理,按时尿检,防止出现问题。三是定期组织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到社区戒毒(康复)中心集中学习培训,由戒毒所派心理咨询师进行授课,并通过一系列量表测试,使他们了解自己的复吸风险点,并一人一策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3.“互联网+”管理 戒毒所与大南街社区利用互联网通信监理协作办公平台,利用网络协作办公平台组织远程教学、远程会见,协助大南街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工作人员做好日常工作;同时协助社区系统宏观管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报到、培训、尿检事项实行打卡制,做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动态实时监控,实现了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网络数据化、常态化全覆盖管理。 (三)开展就业安置帮扶 1.建立就业安置基地,解决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问题,戒毒所和大南街社区共同发动社会企业履行禁毒、戒毒社会责任,将企业与家庭、社区、戒毒场所衔接配合,实行开放式人性化管理办法,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管理职能、吸毒检测、帮扶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延伸到企业,完善社区戒毒(康复)生产就业功能。几年来已安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10余人次。 2.提供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融入社会平台,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一系列优惠就业、创业帮扶措施。指导、鼓励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走入社会、融入社区,制定政策对安置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的企业实施帮助;对社区戒毒(康复)人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表》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政策规定享受有关税收减免;帮助生活困难的人员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低保过度救济。目前,已有5人享受优惠政策。

【案例思考】

(一)戒毒所与地方办事处戒毒共建后续照管中心工作还缺乏广泛认同 1.相当一部分戒毒民警认为,戒毒所的职责主要是做好所内的事,维护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保证不出事即可,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与其不相干。 2.社区戒毒(康复)机构还肩负其他职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他们而言也往往只是“兼职”,因而易出现工作脱节、互相推诿的现象,构建“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氛围尚需时日。 (二)戒毒所与社区戒毒共建后续照管中心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尚未建立 戒毒所与社区共建结对共建后续照管中心是戒毒所执行《禁毒法》和《戒毒条例》,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念的生动实践,目前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科学的工作监督考核机制或办法,因此,难以充分发挥戒毒所与社区共建结对后续照管中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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