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甘某,男,32岁,因犯盗窃罪,判一年,三进宫罪犯,广西人。自述无家人,一直在社会上流浪,身体健康,没有得过大病,也无明显躯体疾病。甘某在入监不久,因为未能认真学习、背诵行为规范条例,受到批评教育,认为有人故意为难他,觉得在这里服刑很难熬,不知如何继续改造,出现用嘴咬自己手腕,企图自残的异常行为。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来访陈述:求助者认为自己是个很失败的人,在社会上找不到工作,为了生存实在没办法了,就去做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才会被以盗窃罪而判刑,自己从小就失去父母,没有家庭的关怀,不懂得什么本领,遇事总是喜欢逃避,不能正确的面对;而且因为自己坐过牢后,就更加不知如何去生活,觉得自己坐过牢很失败,对自己在改造上或在六个月后释放后在社会生活都没有信心,不知该怎样走好以后的每一步。 (一)矫治改造方案的制定 1.确定目标:与求助者商定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近期目标是改变心态,适应环境,积极应对,努力完成改造。长远目标是重塑信心,获得正常的生活状态。 2.改造方法与策略:通过多次咨询谈话,利用认知行为疗法、合理情绪疗法等心理学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转化教育,谈话主要以激励教育为主,唤起罪犯改造信心,激起自愿进行改变的动力,协助求助者挖掘自身潜质,最大效能发挥自己的长处及优势,帮助其建立自信,接纳、尊重、欣赏自己,促使其重塑改造信心。 3.实施时间:六次,每次一小时 (二)矫治方案的实施 1.第一阶段:建立有效的咨询关系,以求助者为中心,以倾听,共情为主,积极关注。 首先,让他回顾成长过程中所经历过的不愉快事件,分析自己性格形成的过程,找出造成他现在这种情况的真正原因。在耐心开导下,甘某细细地回忆道:他从小父母早逝,自己的性格内向、胆小、孤僻,没有读过书,在生活中了遇到了很多挫折,被人嘲笑,没有人能教他该怎么样去做,去面对,他一次比一次害怕,挫折多了,失败多了,便产生了严重的自卑感,过重的心理负担使他不能正确评价自己的能力,一直怀疑自己,从来都没有成功过,自己的一生都是在失败之中。甘某把自己的成长经历经历和内心感觉和盘托出,使其内心中压抑等不良情绪得到发泄,使其内心平静下来,开始理性面对自己的问题。 2.第二阶段:认知领悟过程,每次探讨一两个问题。 与甘某进行探讨其成长过程中发生的对其内向、孤僻、胆小、不自信的性格产生影响的因素及近期改造信心不足、行为情绪化、焦虑情绪产生的原因。使其从中能够领悟: (1)年少时,从被别人嘲笑,到一次次遇到挫折都是逃避,容易在心灵深处留下负性心理印痕。这种印痕会由于日后的负性生活事件而被激活,对不健康心理的产生和发展起作用。虽然我们无法选择童年经历,但只要内心还有光,不迷失自己,也许可以抓住一些机会、一些好的客体,超越创伤带来的影响,走出一条别样人生。 (2)监狱的封闭环境,对初入监的人来说是很陌生的,因为不知会接触到什么人,揣摩不到别人的看法,感觉自己无法立足于此,不懂得怎么去处理,去面对,对改造未来失去信心,就容易出现一些极端的思维,出现自残的行为,这些都是逃避现实的表现,只有积极去面对现实中的挫折,重塑信心,才会拥有美好的明天。 (3)来到监狱后,前途更加迷茫,担心自己不能适应这里的改造生活、害怕有人欺负、担心在六个月后出监后,不知何去何从,自己会不会又为了生存而继续去盗窃,去做一些违法的事。引导其认识到,现在所说所想并不是亲身体验了,现在出现的紧张、烦恼都只是来自于自己的想象。 (4)来访核心信念:坐过牢的人很失败。因犯罪而坐牢,是一件很失败的事,但并不代表就是一个失败的人。人的是由许许多多的事情组成的,有好事也有坏事,有些是因我们的行为而发生的,有些是我们不能抗拒的,而将来会发生什么,我们不能很确定。过去的事不能说明将来,我们只能靠着自己的努力,把生活逐渐往理想的轨道上靠。引导其向往美好的生活,提高自信心。 (5)针对甘某缺乏自信,有明显的自卑感问题,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对其进行积极的鼓励,让其看到自己的长处,让其了解不管自己有什么缺点,都不应该对自己失去信心,要相信自己,我能行。只要对自己一直充满信心,就不会怕自卑。遇到事情也可以顺利地解决。 3.第三阶段:进行改变自我认知,找回自我价值。 甘某由于长期自信心丧失,影响对自己能力的认识,容易产生负面情绪和情绪化行为。首先让其了解,生活上的压力和迷茫都是由于我们对事情的看法,而不是事件本身令我们有压力。要重拾信心,减少压力,就要改变认识,提高自我能力,认识到自身的价值所在。 4.其他教育转化方法:除了以上三个阶段以外,咨询师还教甘某进行一些简单的放松训练,用于及时缓解产生的不良情绪;同时布置日常作业,主要是在与人交往过程中,对自己的一些心理暗示,如经常对自己说“我能行”“别人能做到的,自己也可以”等。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教育转化,甘某自述对于在日常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能保持轻松自信的态度去面对,不再消极回避。而甘某在之后六个多月的服刑改造生活中,表情较放松,态度平静、积极,情绪良好,能自觉地遵守好纪律,积极地进行改造,再未与他人发生矛盾及情绪化行为。甘某表示出监后,将不再害怕别人会歧视自己,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好逸恶劳,希望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通过自己的行动来体现自己应有价值。 通过甘某的成功转化,让民警更加认识到:针对类似甘某这样的服刑人员要循循善诱,不可操之过急,不要把注意力集中在其不良表现上,要深挖发生事件的因素,积极关注其性格特点,给予充分的共情,使之一步步放开自己心绪,一点点感受他人的善意,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再利用合理的方法,增强其自我认识,让其了解到情绪的产生不是外来刺激直接导致的,而是由于自己对事件的看法所产生的,通过改变对自我的认识,找回自我的价值,正确地评价自己,重新建立起自信心,融入集体,进一步自信自强,顺利度过改造生活,提高对罪犯的教育转化,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