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宁某某,男,1992年生,宁夏人,初中文化。2018年5月因故意抢劫罪被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宁某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因是男孩倍受家人溺爱,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疏于对宁某某的管理。宁某某青少年时期与社会上不良恶习的人员有过一段交际,形成了好吃懒做,性格孤僻,冷漠自私,价值观扭曲的错误认知。做事不计后果,暴力倾向严重。 (2)社会经历。宁某某初中未毕业便外出打工混迹于社会,因好吃懒做,怕苦怕累,不愿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让自己生活过的富裕,一直觉得不顺心,觉得别人始终看不起自己,自卑感油然而生,随后结交了一些社会闲荡人员,抢夺他人财物供自己挥霍。 (3)家庭原因。宁某某的父母工作不稳定,家庭收入不稳定,受经济状况所迫,家庭教育严重缺失。 (4)自身原因。宁某某性格偏执,为人处世、正常认知均与正常人格格不入,长期倍感自卑,对生活失去信心,对前途不抱希望,与宁某某交流过程中,发现宁某某自身对生活不积极,认为一切都无所谓,对前途态度悲观。 2.入监改造表现 宁某某于2019年1月7日入监服刑改造后,基本上能够服从管理,在日常改造中遵守监规纪律。但宁某某已出现多次反复行为失控行为,监区考虑宁某某属精神病类罪犯,加之所犯错误并未达到行政处罚的标准,未对宁某某从严处理,因此,宁某某形成了一种谁也拿我没有办法的思想,故近期又出现出手伤人的事件,监区及时处理后,宁某某有所收敛,积极表态要努力改造,不再违规违纪。 (1)遵规守纪意识差。宁某某由于患有疾病,基本不能正常参加劳动,因此破罐子破摔,经常违规违纪,甚至产生出手伤人的极端行为。 (2)心理测试表现。根据copa-pi测评,宁某某内外倾分为45分,表示属于内向与外向性之间;情绪稳定性分值为45分,表示情绪介于波动和稳定之间,既不是太激动、易变,也不是很稳定、成熟;同众性分值为52分,表示介于依赖、随群符合与独立自强、自有主见之间 ;冲动性分值61分,表示做事鲁莽、冲动,易感情和意气用事,不现实,随心所欲,情绪易激动,缺乏抑制,过分追求个人快乐;攻击性分值为60分,表示不安守本分,持强霸道;犯罪思维模式分值为60分,表示具有较为明显的犯罪思维模式,不甘于现状,存在侥幸心理等。 3.教育矫治的难点 由于多次的反复违纪,加之属于精神疾病类罪犯,对宁某某的教育转化存在多次反复的难度,教育转化成果难以持续巩固。宁某某无正当职业,长期接触社会阴暗面,因而一定程度造成宁某某心怀对社会的诸多不满,同时也造成了宁某某心理上更加倾向于强烈的绝对公平意识,因此对警官的正常管理以及监狱半军事化的管理十分不适应。另外,宁某某对监管纪律不能正确理解。 4.教育矫治的潜力 宁某某虽属精神类疾病罪犯,但语言交流能力正常,通过两年时间的观察,并非属于行为不可控的情形,判断应当属于人格分裂、扭曲的错误认知造成了宁某某的行为失控。同时,宁某某对于自己再次走上犯罪道路,感到心里愧对父母、心理压力大,让监区警察也看到了具备再次实施教育转化的潜力。 (1)宁某某有较为强烈的责任意识,希望能通过自己的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尽早担负起为人子、为人父的责任。 (2)宁某某心思缜密,对问题理解较深刻,较宽泛。 (3)文化程度相对较高,一旦改变宁某某认知,使宁某某保持健康心理,宁某某一定会积极投入改造。 5.教育转化目标 (1)前期。端正宁某某的思想,通过近一个月时间使宁某某端正改造态度,改变宁某某不合理的认知。 (2)中期。首先是提高宁某某改造信心,通过谈话教育等方式,使宁某某打消自卑心理,在剩余刑期中以百倍信心加速改造。其次是为宁某某安排一些合适的劳动岗位,使宁某某感受到自己一个有用的人。第三,充分利用宁某某的特长,让宁某某参加监区卡拉OK比赛等活动,使宁某某能利用唱歌提升自己的改造自信心。 (3)后期。强化法律教育,组织学习法律法规,促使宁某某在改造中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6.教育转化措施 (1)全方位了解和掌握宁某某的情况。首先,从监区领导、包夹警官了解宁某某的具体细节情况,以便较为客观的对宁某某做出相应的评价;其次,深入宁某某周围的罪犯并对宁某某日常行为模式调查,以掌握宁某某与周围人群之间的关系、性格特征及兴趣爱好等;三是调阅宁某某的档案,通过档案切实掌握宁某某犯罪事实、经过、案件审理及判决情况,通过档案材料初步掌握宁某某顽危的性质、恶劣程度以及入监改造过程全貌;四是通过《COPA-PI测评报告》测评宁某某心理。通过外围摸底,确定首次谈话的切入点及内容。 (2)通过谈话教育,建立宁某某与警察之间的信任关系。对宁某某采取冷却处理法,没有立刻找宁某某深入谈话。而是过了一个星期之后,由责任警察单独与宁某某谈心,推心置腹的对宁某某关怀,并以警官自己作为一个父亲养育子女的辛苦来引导宁某某。谈话后,宁某某说确实比较挂念父母,对不起他们。 (3)充分利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改变宁某某与同犯之间的关系。由于宁某某自伤自残行为,引起他犯对宁某某产生疏远心理。针对此原因,一是在全体罪犯中进行集体教育,使大家树立团结意识;二是成立矛盾纠纷化解小组,安排专人与宁某某交流谈心;三是在生活上适当给予照顾,使宁某某感受到大家对他的关心。 (4)加强感化教育。一是利用亲情帮教活动,邀请宁某某家属通过视频会见与宁某某会见交流,使宁某某感受到家人的关心;二是利用“春暖狱园”“梦想新生”等活动,对宁某某和家属进行慰问,并发放一些慰问品,使宁某某感受到监狱对宁某某和家人的关怀。 (5)加强文化熏陶感染,使宁某某树立自信心。在了解到宁某某喜欢唱歌后,帮助鼓励宁某某参加监区文体活动,给予宁某某展示才华的机会,从而使宁某某树立改造信心。此外,结合监区太极拳兴趣小组,让宁某某参加太极拳训练,以此达到锻炼身体和修身养性的目标。 (6)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健康知识学习、团体心理咨询、个别心理辅导等,培养起健康心理,使宁某某保持愉悦心理,并改变一些不合理的认知。 (7)加强法律法规教育,使宁某某树立遵规守纪意识。利用法律常识教育、法律专题讲座、法律援助等手段,让宁某某既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又对宁某某一些疑惑进行了专业的解答,打消了宁某某心中的疑虑。使宁某某深刻认识到,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遵规守纪,积极改造,早日减刑回家。
【教育改造成效】
目前在改造中,宁某某的心扉逐步敞开,心理壁垒逐步化解,社会认知趋于正常,情绪相对稳定,能够树立信心,对自己的改造和前途有了正确的目标。宁某某为自己制定了改造计划,在劳动中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改造思想端正,情绪稳定,能够积极投入改造。宁某某在改造中表现出了关心家人的热情;情绪逐步稳定,对自己的改造前途有了乐观积极的态度,改造也走向了正常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