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张某年近80岁,无儿无女,老伴于前些年去世。在老伴去世后,张某便一人独自生活,但是,随着年龄的增大,张某越来越为自己的养老问题以及去世后丧葬事宜感到忧愁。尤其是去年,张某双脚患了风湿,腿脚走起路来已经不如从前那样轻便了,这加重了张某的担忧。张某在家中排行老三,虽有兄弟姐妹,但是均年事已高,无法照顾张某。张某本想请个保姆来照顾自己的生活,但是又怕保姆不能尽心照顾自己,甚至可能会虐待自己,因此,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去年年底,张某在看CCTV-12社会与法频道时了解到了遗赠扶养协议,认为这个遗赠扶养协议能够解决自己的问题。张某想到自己弟弟有个儿子张某A,为人孝顺、体贴,这几年也常来关心和探望自己,自己家的灯泡、门锁坏了也都是这个侄子帮忙修理的。他便与侄子商量,由侄子照顾他的晚年生活,并负责他去世后的丧葬事宜。作为回报,张某在去世后将自己的房产遗赠给侄子张某A。为了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以后产生纠纷,张某和张某A二人来到公证处,向公证处申请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公证员在听取了二人的想法后,依据二人的情况为他们起草了遗赠扶养协议并办理了公证。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为张某解决了后顾之忧,使得张某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终。 养老问题一直是社会的一个热点话题。如何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尤其是孤寡老人的养老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关于改善民生问题上强调:“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老有所养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政府、社会都在积极探索如何能更好地解决老人养老问题,以更好地满足老龄人口的需求。公证机构作为参与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一份子,可以助力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保驾护航。像张某这种情况的孤寡老人还有很多,公证机构为这些老年人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既可以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也可以避免后续取得遗赠财产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 (XX)XX字第XX号 申请人: 遗赠人:张某 扶养人:张某A 公证事项: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人、扶养人双方于XX年XX月XX日向本处申请办理前面的《遗赠扶养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公证。 经查,遗赠人张某系扶养人张某A的伯父。遗赠人、扶养人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前面的《遗赠扶养协议》,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遗赠人、扶养人双方签订协议的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一、扶养人对遗赠人履行生养死葬的义务,并妥善安排遗赠人生活,负责遗赠人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扶养义务,遇有遗赠人患有重大疾病的,应给予特殊照料,不得虐待遗赠人,不能随意中断对遗赠人的扶养和照顾。二、遗赠人过世后的丧葬事务由扶养人张某A负责,扶养人应当按照当地政策和风俗办妥遗赠人丧葬事务。办理遗赠人丧葬事务的费用首先由遗赠人去世后留下的财物支付,不足部分由扶养人承担。三、张某以其名义取得了位于某市某区某一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详见《某省农村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表》、乡字第XX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某某区[XX]宅字第XX号《建设用地批准书》},该土地上现已建成房屋一幢(现门牌号:某市某区某号),该房产在遗赠人去世后属于遗赠人所有的份额全部赠送给扶养人。若日后上述房产被拆迁或征用,因此安置的房产或补偿的费用作为上述房产的替代物,在该安置的房产或补偿的费用中应属遗赠人所有的份额亦全部赠送给扶养人。扶养人在遗赠人生前不得转移、处置遗赠人的上述财产,扶养人在履行完毕上述约定的扶养义务后,有权取得遗赠人所有的前述财产,并自行办理遗赠房产的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四、除遗赠人日常生活的费用支出外,遗赠人名下的剩余动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保险收益、债权、抚恤金、古董字画等藏品、股票基金等理财投资)在遗赠人张某去世后赠送给扶养人张某A。扶养人在遗赠人生前不得转移遗赠人的上述财产,扶养人在履行完毕上述约定的扶养义务后,有权取得遗赠人所有的前述财产。五、遗赠人应负责对遗赠财产的保管与维护责任,除遗赠人日常生活的费用支出外,未经扶养人同意,遗赠人不得单方处置遗赠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赠与、出售、设置抵押、担保等)。遗赠的财产损坏或者遗赠人单方处置给第三方,扶养人有权要求遗赠人修理、更换、收回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遗赠人拒不修理、更换、收回或采取补救措施的,扶养人有权终止协议。因管理遗赠财产发生的费用以及遗赠的财产确需维修的,首先从遗赠人财产中支付,遗赠人财产不足于支付上述费用的,由扶养人承担。上述约定及协议各项条款具体、明确。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遗赠人张某与扶养人张某A于XX年XX月XX日在本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自愿签订了前面的《遗赠扶养协议》,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协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协议上张某右手大拇指指印及张某A的签名、右手大拇指指印均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厦门市鹭江公证处 公证员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