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伤戒毒人员刘某教育矫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毒品是社会公害,严重摧残着每一个吸毒者的心理和生理健康,给他们带来种种不幸。“一朝吸毒,终生戒毒”,这是社会共识。屡戒屡吸,使戒毒人员痛苦、悲观、失望、迷茫。因为吸毒,他们众叛亲离,失去了亲人,失去了朋友;因为吸毒,他们人财两空,吸光了钱财,吸垮了身体。本着人性化的理念,我们要用真情去感化,用真意去复苏,用真爱去关怀,帮助他们勇敢地走出毒品的泥淖。 戒毒人员刘某,男性,1976年出生,小学文化程度,“多进宫”,2004年开始吸食毒品海洛因,2019年5月被昆明市公安局警察抓获并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在接收刘某时,刘某向戒毒所警察称,在吸毒被抓前,自己曾吞食“两根缝衣针”,大队根据该学员身体情况及时对其进行了X片、CT检查,证实刘某体内有针状异物,因不具备手术取物条件,不危及生命做观察处理。 下队后,刘某思想情绪不稳定,不能较好接受戒毒戒治,纪律涣散,个人卫生差,经常以“身体不适、 胃部不舒服,体内异物造成疼痛,要求外出检查并做手术取出体内异物”为借口,消极怠工或者出工不出力并拒绝进食,威胁民警,要求早日出所。

【案例基本情况】

大队管教警察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及与其进行个别谈话,结合下队期间的表现,分析其性格行为特点及现实需求,制定了以下戒治方案:一、及时检查,明确伤情,扭转想法;二、以人为本,疏导教育,打开心结;三、亲情帮教,同戒教育,建立信心;四、是循序渐进,鼓励感化,引入正轨;四是纪律约束,正确引导,转变观念的教育戒治方案。 一、及时检查,明确伤情,转变想法 警察第一时间带刘某到所外医院进行CT检查,结论是其体内确实有两根针状物,但对身体无害。根据这个结论,警察明确告诉刘某,据规定,不可能因此办所外就医和社区戒毒,刘某因此打消了借“病”出所的念头。 二、以人为本,疏导教育,打开心结 刘某在社会上以偷盗为生,游手好闲,自由散漫,走上吸毒道路后,为逃避强制隔离戒毒,自伤自残,曾“多次进宫”,又因“身体问题”,多次转社戒,且该戒毒人员爱面子,逆反心理强。通过谈话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警察对该学员进行了三方面的教育:一是对自我的现状要有清醒认识,走错路可以理解,但要知道回头。二是任何人都应该按照人生规律来,要遵纪守法,服从制度,自己才能“心安”,也才能被社会接纳。三是其父母年龄较大,姐妹出嫁各忙各的,很少过问其父母,还需要他养老送终,尽子女之孝。所以,要正确面对并勇于迎接戒治生活,珍惜戒毒机会,把自己塑造好。 三、亲情帮教,同戒教育,建立信心 警察联系到刘某家属,通过视屏电话,开展亲情帮教。刘某姐姐告诉刘某:你年龄不小了,要把握好这一次戒毒机会,不要担心家里。刘某也表示,叫家人不要担心自己,自己会安心戒毒。为了帮助刘某,警察安排表现好的同乡戒毒人员对其进行帮扶,主动与刘某往来,让其感受到来自同戒的关心,潜移默化转变思想观念。 四、循序渐进,鼓励感化,渐入正轨 以刘某行为表现为时间轴,对其进行循序渐进教育:2016年3月25日,刘某以“体内异物,疼痛”开始拒绝进食,经过3天的教育劝导,刘某开始进食。2016年4月7日,刘某又以“体内异物,疼痛又开始拒绝进食,4月8日大队管教民警对其再次进行教育劝导,并带该学员所外医院进行检查,刘某开始进食。2016年5月3日该学员再一次提出要求“外出检查并做手术取出体内异物”或者“变更社区戒毒”,否则拒绝进食,不参加习艺劳动。大队对其留院包夹控制,定时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在此期间该学员与包夹学员进行交流,喝糖水,但见到民警就什么都不说,经民警耐心教育,并与其父多次进行联系进行帮教,刘某有了转变,开始进食,并表示会好好接受戒毒治疗,深知靠违规违纪是出不了所的。 五、纪律约束,正确引导,转变观念 刘某的行为,给大队戒治秩序带来了严重负面影响,为教育本人,大队对其每一次抗拒戒治,绝食的行为都按照《云南省强制隔离戒毒所诊断评估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罚。严格执纪的结果,不仅对其他戒毒人员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也让刘某认识到,这样“装”下去,不但出不去,还会得到更多延期,因此转变了想法,开始积极接受教育戒治。 通过近三个月的教育,刘某从一心想找借口出所的“问题”戒毒人员变为能认真接受戒毒戒治,服从管理教育的积极戒毒人员。刘某说:这次戒毒,和以往不同的是,警察能不放弃我,而是尽可能引导挽救我,让我受到深刻教育,今后一定会积极接受戒毒矫治,争取早一天以一个新的面貌回归社会。

【案例思考】

一、对于像刘某这样的戒毒人员,要摸透其基本情况,针对掌握的资料对症下药,才能解决问题。刘某的症结在于“多次进宫”,自认为了解戒毒所管理规章制度,一心想出所的思想较为严重,在这样分析的基础之上,教育的重点和方向应该是如何打消其想以身体有异物为由,消极甚至逃避戒治的想法,事实证明,对刘某的教育方向是正确的。 二、对于刘某这样“高傲自以为是与赖皮不讲理”类型的戒毒人员的教育引导,要做到六点:1、要以正压邪,理直气壮开展教育,如果不针锋相对,对方是不会服软的;2、要挫其傲气,分析戒毒人员性格特点,攻其心理软肋,正确引导;3、要抓住对方“问题”点,讲事实,摆道理,做到以理服人;4、要坚定信心,坚忍不拔,调整好心态,对方耍赖皮也不能生气,要冷静面对对方“刁难”;5、谈话教育要“简而精”,话要揣摩后再讲,做到有的放矢。 6、要把握“火候”,相机而动,注意谈话时机和内容,做到有理有利有节。 三、一些警察往往会因为某些戒毒人员“难缠”,该说的说了,该做的做了,但他们仍然得不到改变而放弃对他们的教育,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要知道,戒毒人员的教育戒治是警察的责任,对他们的教育要做到“一个都不能少”,不能听之任之混到解戒。要知道,没有改变不了的人,只有不正确的教育方法。所以,对戒毒人员的教育戒治,要有样的信心,永远不言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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