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义县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对法医临床体表当事人的法医伤残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7年11月14日晚,在XX市X乡X,霍某某驾驶辽GTXXXX号解放牌挂车与道边的树相撞,造成坐车的装卸工商某某右眼损失,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 一、XX中心医院住院病历示2017年11月14日22时30分入院。主诉:双眼及右面部撞击伤一小时余。现病史:患者一小时前坐车时,汽车撞击大树,伤及双眼、右颜面部及右腿,伤后自觉疼痛,流血不止,右眼视物不见,急来我院外科,请眼科会诊后转入眼科,诊断为“右眼球破裂伤,右颜面部撕裂伤,右眼睑撕裂伤及右小腿外伤”,急诊全麻下行“右眼球破裂伤、右颜面撕裂伤、右眼睑撕裂伤清创缝合术,右小腿外伤骨折复位术”。专科检查:VOD无,VOS指数/米,右眼睑肿胀,皮下淤血(+++)上睑可见一约5×5×6cm裂伤口,达眼睑上缘,创口深达骨膜,对合欠佳,结膜下出血(++),角膜水肿,余不清。右眼球破裂,眼睑缺失,巩膜破损,眼轮匝肌游离,余不清。额部可见10cm不规则创口,皮瓣缺损,眼睑及颜面可见15cm左右不规则创口,颜面及鼻部4~5处多发创口,大小不一,创口处有玻璃碎片。CT回报:右眼球破裂伤,双眼眶内壁骨折。确定诊断:右眼球破裂伤,右颜面撕裂伤,右眼睑撕裂伤,双眼眶内壁骨折。确诊日期:2017年11月15日。 二、XX附属一院住院病历示2018年1月16日9时45分入院。主诉:右眼外伤后视物不见2个月。现病史:2个月前患者因车祸伤及右眼,当时视物不见,眼痛流血,于当地医院急诊行右眼睑皮肤裂伤缝合术,术后恢复可,现为求进一步治疗收入我院。专科检查:VOD光感(-),VOS0.5矫不应,右眼睑皮肤瘢痕,上睑下垂,右眼球向各方运动受限,左眼球向各方向运动到位,右眼结膜充血(+),睑球粘连(+),角膜明,余眼内结构紊乱窥不清。双眼压R测不出,L18mmHg。确定诊断:右眼球萎缩,右眼睑球粘连,右眼外伤性上睑下垂,右眼睑皮肤裂伤缝合术后。确诊日期:2018年1月17日,并于2018年1月18日全麻下行右眼内容去除联合义眼植入术。

【鉴定过程】

主诉:有眼外伤后视物不见10个月余。 查体:步入鉴定室,神清语明,自动体位,查体合作。 视力:R无光感,L0.5,左眼正常。 右额部、右眼睑及右面部可见多处细小条片状皮肤瘢痕,右眼睑塌陷,眼睑运动不能,右眼球呈眼内摘除术后改变,眼球萎缩,眼球壁被球结膜覆盖。

【分析说明】

商某某车祸伤后,分别就医于阜新市中心医院及中国医大附属一院,诊断为右眼球破裂伤,右眼睑及右颜面部皮肤裂伤,并予手术等治疗。伤后2个月,临床诊断为“右眼球萎缩”,并行右眼内容去除联合义眼植入术等治疗。现商某某右眼睑塌陷,右眼睑运动不能,右眼球呈眼内摘除术后改变,右眼球萎缩等。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第5.7.2 4条之规定,上述损伤后遗右眼球萎缩构成人体损伤七级残疾。

【鉴定意见】

商某某右眼部等处交通伤,后遗右眼球萎缩等,已构成人体损伤七级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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