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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国家禁毒办2023年6月发布的《2022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指出:部分吸毒人员为缓解毒瘾,开始将目光转移到新精神活性物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下简称为“麻精药品”)及未列管物质进行替代滥用,部分地区出现青少年群体滥用未列管物质依托咪酯的情况,严重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依托咪酯常被勾兑在电子烟油中吸食或掺入香烟烟丝内烤吸,伪装性极强。9月11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120号)公告,明确规定: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这意味着从2023年10月1日起,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青年学生对毒品危害的认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共同打造和谐校园。广东省增城强制隔离戒毒所坚决扛起“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发挥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的法治优势、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积极配合国家列管“依托咪酯”的重大举措,通过制定全新的禁毒普法宣传策略,针对青年群体开展“防范依托咪酯滥用”为主题的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有效提高青年学生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案例基本情况】
(一)开展“依托咪酯”专题禁毒宣传的意义 1.进一步提升大家对毒品的识别防范能力。通过科学阐释毒品概念,有效改变大家对毒品停留在老生常谈的“海洛因”“冰毒”“摇头丸”等毒品类型上的认知,对“依托咪酯”麻精药品滥用问题的危害性产生清醒认识,明白其作为列管麻精药品的双重属性,呼吁大家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毒品侵害。 2.进一步筑牢全社会群防群控的禁毒屏障。通过向师生群众普及滥用“依托咪酯”的危害及后果,购买麻精药品的注意事项等;帮助师生群众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形成合理购药、安全用药的责任意识,防止药品变“毒品”,鼓励发现反复购药的异常消费者及时报告,自觉同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毒品的浓厚氛围。 3.进一步守护青年学生健康绿色无毒人生。通过全面开展“依托咪酯”专题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消除列管麻精药品以及毒品替代品等危害宣传教育盲区,共同巩固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成果,为创建健康无毒校园打下坚实基础,让各类毒品渗透无可乘之机。 (二)禁毒宣传实施内容 近日,广东省增城强戒所“金谷.润心”法治副校长团队结合开学第一课的契机,走进增城碧桂园中学针对性开展防范依托咪酯等麻精药品滥用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帮助青年学生远离毒品侵害,筑牢校园禁毒防线。 1.深度剖析,注重科普权威性。在我国高密度禁毒普法宣传的大背景下,高年级青年学生在其求学过程中或多或少都经历过禁毒相关知识教育,若传统性讲解“鸦片”“海洛因”“冰毒”等都难以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且该年龄段学生开始具有一定的理性思维,较为乐于探寻事物的本质及规律。宣讲警察通过提问为什么要列管“依托咪酯”?并讲明“依托咪酯”的“药品”和“毒品”的双重属性,深度剖析“依托咪酯”与毒品的界限,以及被滥用后造成的个人身心和社会危害。通过全方位的启发交流式科普,加深了师生对“依托咪酯”的认识,提高全体师生识毒拒毒防毒意识。鼓励师生群众要通过正规途径寻求医生的帮助,在正规渠道如精神卫生专科机构、有相关资质的综合性医疗机构购买药物,用药时更要严格遵医嘱按时按量正确使用,避免成瘾,切莫让治病良药成为害人“毒品”。 2.以案释法、提升教育时效性。青年学生的精力充沛旺盛,兴趣广泛,大多数都难以长时间认真聆听枯燥的课堂教学。因此,宣讲民警特意结合最新时事新闻信息或案例向大家逐一列举被滥用的“依托咪酯”的危害性。以真实事件或案例告知他们这类药品极具迷惑性和成瘾性,很多滥用人群在并不了解其成分及作用的情况下盲目跟风,最终深受其害,深度揭露“依托咪酯”披着合法外衣被不法分子滥用引发的个人身心健康问题及社会危害。劝诫师生群众患病时要通过正规途径寻求医生的帮助,在正规渠道如精神卫生专科机构、有相关资质的综合性医疗机构购买药物,切忌听信网上信息乱吃药,决不因为猎奇心理以身试“药”,更不帮助别人购买或者转售麻精药品,以免被非法分子利用。 3.启发思考,强调课堂互动性。结合青年学生有一定知识储备和辩论意识,喜欢在课堂上与老师进行交流互动、开展讨论。宣讲民警通过组织观看场所戒毒人员现身说法视频,让戒毒人员借助视频详细讲述自己的涉毒、吸毒和戒毒之路,听完后警官再引导同学们一起现场谈感想、说体会,从戒毒人员的亲身经历中启发同学们去发掘他们涉毒、吸毒的原因,以深刻教训代替教育的方式告诫师生群众不要因为对毒品“认识浅”而造成“深危害”,更不要因“依托咪酯”的“伪装性”或“障眼法”,出于好奇心而丢失了警惕心,不知不觉走入“依托咪酯”滥用的“圈套”。要明白麻精药品和普通药品是有实质区别的,在治病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医嘱用药,不得私下滥用,避免产生依赖,形成毒品危害。 (三)禁毒宣传效果 今年以来,广东省增城强戒所依托“金谷.润心”法治副校长团队,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开学第一课”等契机,不定期深入到学校、社区、农村和企业等单位开展预防毒品宣传教育“六进”活动,多渠道、全方位向广大群众开展禁毒宣传教育。重点针对以“依托咪酯”为代表的麻精药品开展宣传,累计外出开展禁毒宣传教育20多次,累计受教育的师生群众达200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和用品500余份,有效提高了师生群众对依托咪酯麻精药品的辨识能力和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了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的理念,在师生群体及社会大众中筑牢了坚实的禁毒“防火墙”。
【案例思考】
(一)要警惕未列管物质的滥用危害。部分麻精药品具有毒品的成瘾性与危害性,但未必全部被列入相关法律法规管制的行列。如微博热议某明星长期滥用“思诺思”;大火的电影《消失的她》中男主人公常吃药物“三唑仑片”,网红“聪明药”利他林,“减肥药”安非拉酮,“安眠药”蓝精灵等等。这些药品在未被列管之前,公安机关在查处时只能进行以教育警告为主,却不能将其列为吸毒行为进行打击。因此,对未被列管但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麻精药品也要加强宣传和教育,消除新型毒品、列管麻精药品以及毒品替代品等危害宣传教育盲区。 (二)麻精药品滥用需要多方联合整治。预防麻精药品滥用不仅要继续强化宣传教育,正确引导青年群体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设法增强其对麻精药品的警惕性和防范力。还更需要多部门联合严格麻精药品管理与滥用问题整治,比如加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执行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产销与滥用麻精药品的行为,从源头上遏制利用麻精药品违法犯罪的案件发生。 (三)禁毒普法教育要精准多形式开展。司法行政戒毒人民警察在开展禁毒宣传时,不仅要顺应毒品发展形势,多科普讲透最新流行、引发严重社会危害的物质,应该采取怎样的应对措施,还应区分不同年龄段青年群体,针对宣讲对象针对性制定宣讲方案和形式,切实提升拒绝毒品的能力。同时,也可以把青年学生请进戒毒场所内,“零距离”现场进行禁毒教学。还通过用好新媒体平台,制作一批符合年轻人身心特点的禁毒普法宣传视频,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各类涉毒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扩大禁毒普法宣传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