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王某,男,1983年生,汉族,初中文化,海南临高县人。曾因抢夺罪于1999年被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因盗窃罪于2003年被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12年1月22日刑满释放。2015年12月8日,王某等人得知和兴村的村后正在修水利,王某便提出到对工地老板进行恐吓,并殴打工人和打砸工地内的车辆。2016年12月,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2017年5月9日分流到乐东监狱二监区服刑。王某在服刑期间,多次以身体有恙为借口逃避劳动,且经常散布反改造言论,在监区内造成不良的影响。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经历:王某在家中排行第七,从小父母比较疼爱,依仗哥哥、姐姐多,在上学期间爱惹事,经常逃学。 2.社会经历:王某念到初中一年级就辍学,自身又害怕吃苦,不安心在家务农,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时常与一些不良朋友混在一起。 (二)入监改造表现 王某入监服刑以来,改造态度消极,监规纪律意识差,自认为曾服过刑,十分了解监狱的管理,懂得如何逃避改造,常对同犯说看我如何逃避改造。改造期间常以肩部疼痛为由逃避劳动改造,不完成劳动定额任务。入监不久,因不按规定向民警报告,并嚣张扬言“监区不能把我怎样”,不顾民警劝阻,强行超越警戒线,被给予记过处分。 1.家庭原因:父母的溺爱,导致王某做事懒散,自私自利,仗着家族人多,亲兄弟姐妹多,王某潜意识认为任何事情家人都能帮助其解决,做事随性,不顾忌他人感受。 2.社会原因:辍学后的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导致了王某思想懒惰、做事散漫,同时王某又不安心于在家务农,贪图享受,但又没有文化和手艺,导致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3.改造动机:王某三次入狱服刑,具有一定的反改造能力。同时这次入监后,由于余刑较短,没有减刑的机会,导致王某产生混刑期的想法。 (三)心理行为表现 针对王某的情况经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的心理测试结果如下。 艾森克人格问卷(EPQ)结果:内外倾(E)35分,神经质(N)40分,精神质(P)50分和掩饰性(L)40分。结果显示:P:提示被试好独身,不关心他人。E:表现为比较内向的性格特征。N:表现为情绪较为平静,很难从外部看出其情绪变化。L:提示被试对问题回答真实,无明显的掩饰倾向。 (四)预期矫治目标 (1)促使王某放弃抗拒改造的念头。 (2)加强政治改造,促使认罪悔罪。 (3)矫正好逸恶劳恶习。 (五)教育矫治的难点 1.王某的性格散漫,不爱与人交流,且平时表现得较为平静,不容易了解王某真实的内心感受。 2.王某的刑期较短,无刑可减,在改造过程中,对计分考核不在乎,同时具备一定的反改造能力,想办法逃避劳动。 (六)矫治方案 针对王某的抗拒改造情况,制定出详细的矫治方案,使其早日正确面对在监改造,争取顺利回归社会。 1.重建人际信任,消除内心顾虑。人文关怀建立信任。一方面民警通过采用倾听、鼓励、积极关注等方式多次谈话,不断减少王某对民警的心理抵触,宣泄不良情绪。同时,民警了解到王某颈部淋巴结肿痛,劳动和生活都受到较大影响。针对王某的情况,监区领导和包组民警及时安排王某到监狱卫生院进行治疗。监狱根据王某的病情依照有关规定批准王某外出就医诊疗,消除了王某担心病情恶化的顾虑。民警的耐心和关心,逐渐使王某消除了的对立情绪,王某和民警逐步建立了信任的关系,促使王某打消了以身体不适为由逃避劳动改造的念头。 2.加强认罪悔罪教育和法治教育。加强认罪悔罪教育。通过包组民警对王某的了解,得知王某对自己所犯的罪行认识不够,甚至认为自己的罪行根本不构成犯罪。包组民警针对王某的错误认识,制定了相应的教育计划。首先对王某进行法律常识教育,深入剖析王某的罪行,并结合大量类似案例,让王某认清罪行。其次结合《弟子规》中的“入则孝”篇,进一步使王某悔罪。《弟子规》是我们个别教育教学的重要课程之一,鉴于王某文化程度较低,很难理解其中的含义,在教学过程中民警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辅导,先以生活中生动的事例以及经典故事阐明道理,再对照原文逐字翻译,使王某认识到,现在所作所为是对家人的亏欠,是对父母的“不孝”。慢慢的“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这样的语句出现在王某的笔记中。通过认罪悔罪教育和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入,王某的改造态度发生了较大转变,能够端正改造态度,做到遵规守纪。 3. 矫治好逸恶劳恶习,树立正确劳动观念。通过对王某的认罪悔罪教育后,王某在遵守监规纪律上有了较大转变。包组民警乘热打铁,继续对王某进行劳动意识教育。首先对王某进行劳动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为王某具备100%劳动能力,包组民警将评估结果告知王某,并对王某进行针对性谈话教育,让其明白劳动的意义和作用。其次,利用监区内劳动改造较为突出的服刑人员与王某结成帮教对象,一对一的对王某进行劳动技能培训,让王某从头学起,逐渐熟悉劳动技能。最后,针对王某的劳动改造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任务,对王某每天的劳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研判,让王某能够直观地感受到每天的进步情况,在劳动生产中发现问题,并积极为其解决。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王某的劳动生产任务已经能够达到监区平均水平,包组民警也明显感觉到王某在劳动态度的转变。在与包组民警谈话过程中,王某也表示能感觉到每天的进步,进步的成就感使王某感到快乐。目前,王某已经能够超额完成劳动生产任务,并能主动积极帮助其他落后的服刑人员。 4.建立奖励机制,巩固改造成效。目前,王某的改造已走上正确的轨道,为保持王某的改造热情,监区对王某采取了考核分数兑换奖励的办法,只要王某能够做到服从管理,积极接受教育,按时完成劳动任务,就可以给予王某生活用品等物质上的奖励,增加在劳动车间抽烟次数,参加文体活动等奖励。通过以上措施,王某改变了“不要成绩,奖分没用”的误区,增强改造信心,保持改造热情。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近一年来的一系列教育转化措施的落实,王某目前思想上能认罪服法,遵规守纪。行动上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劳动任务。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对于存在抗拒改造的服刑人员,首先要确保监管安全和服刑人员人身安全。只有把监管安全和服刑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好,才能推进服刑人员的后续改造措施。再是找准问题存在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切入点,从亲情帮教的亲情感化、监区民警的教育、监狱的监管安全实施。才得以解决服刑人员的实际改造问题和思想教育问题。两者相结合的方法,有效的实施服刑人员思想教育转化和行为规矩约束力,就能成功将服刑人员转化好。以良好的心态面对监狱改造,面对将来进入社会后的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