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设法治清原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八五”普法启动以来,清原县坚持以创建“平安清原”为抓手,以共建共享、共治善治为目标,“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清原”为主攻方向,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清原建设,弘扬和繁荣法治文化,法治宣传寓教于乐活力十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任务措施】

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推进依法治县。为把法治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县司法局充分整合资源,把法治建设寓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出台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标准》等文件,紧紧围绕法治县创建这一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创新载体,全面推进县域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是推进阵地建设,夯实法治文化基础。在县城内,建成了县法治文化公园、县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继续完善县乡两级法治文化长廊、宣传栏等建设,一年来新增法治宣传设施20多处。全县大多数乡镇完成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建设,推进村(社区)完成普法一条街建设,全县安装法治路灯杆法治宣传牌1600块,法治文化阵地已逐步搭建,群众通过日常接触,对法律知识耳濡目染,使人们抬头见法、茶余饭后学法,增加了人们生活中法治内容。 三是拓展普法载体,及时宣传法律知识。县司法局编印了《怎样当好村干部》,书中以图文结合方式阐述了常用法律知识,创作法治简报,制作视频普法专栏;充分运用“清原普法宣传平台”等微信公众号、头条普及法律知识,年推送普法信息1000余条;充分利用网站、微博、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载体普及法律知识,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是编织普法网络实现普法无缝隙。加强普法队伍建设。组建了普法讲师团,讲师团成员由公检法司等部门干警和党校教师等人员担任,定期到各部门、单位上法治课。建立普法联络员制度,在各单位、部门分别选任普法联络员,在村一级选聘“法律明白人”,各中小学校都聘任了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百人千场”的法治宣传教育。县普法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有关部门的普法责任,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实现了普法无缝隙。 五是立足普法对象广泛开展普法。为将普法宣传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普法形式,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的普法宣传队,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七进”活动,依托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拓宽法律援助渠道,扩大困难群体援助范围,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在“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清明、国庆、重阳、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在国家宪法日前后,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和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上台法治讲座、平台作息推送等多管齐下,有利地促进了法治的宣传力、感染力。 六是强化对青少年普法,普法从娃娃抓起。全县高度重视青少年这一重点普法对象,以“普法工作要从娃娃抓起”为理念,广泛开展法治起家校园活动。14个乡镇司法所划定了辖区“责任带”,通过协调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宣讲法治课,讲解与青少年学习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并组织开展“法律护航、健康成长”“法律相伴、平安‘童’行”“快乐暑假、法律相随”等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促进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七是注重领导干部普法,促进依法行政。把领导干部作为重点普法对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不断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县委理论中心组领导带头学习宪法、民法典等专题,政府办公会前学法推动科学决策,县、乡(镇)两级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进行述法,还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全县公务员年度考核。通过系列学法活动和制度的建立,领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严格司法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执政、决策的意识不断增强。 八是延伸法律触角,广泛开展普法。加大对农民群众、企业职工、农民工等群体的普法力度,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开展,法律顾问充分利用每月20日的公共法律服务日等时机,通过坐堂村公共法律服务点解答群众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治讲座等方式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普法工作。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县司法局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宪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选举的规定,倡导群众依法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在企业,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公司起草、审查各类合同,为全优县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特点和效果】

通过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全县形成了县、乡镇、村(社区)分级指导的互联互通纵向到底和全县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横向到边新普法格局,县普法办指导各乡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各乡镇及司法所负责指导联络各村(社区)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县直各部门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机制下,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定期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目前,已在全县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组织有序、覆盖全县的普法网络,谱写服务群众、保障发展、共治善治新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