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南监狱一例死缓服刑人员武某心理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武某,男,30岁,湖北人,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2019年4月3日投入湖北省襄南监狱服刑至今。 (一)犯罪经历 2010年10月8日21时许,武某与其胞兄武某某(在逃)携带两把刀具、抱钳、蛇皮袋等工具外出猎杀土狗,二人驾驶摩托车于次日凌晨到某加油站内敲击站内房间窗户要求加油,加油站老板汪某某以天色太晚而拒绝,武某用力推搡卷闸门,汪某某开门后与武某发生冲突,武某某持刀连砍汪某某,致汪某某当场死亡。因担心行迹败露,武某某又持刀向受惊吓而蜷缩在床上的汪某某的妻子杨某某连续砍持数刀,致杨某某死亡。随后逃离现场,并将作案刀具丢弃在返回的路途中,将带血衣物丢入某一公司锅炉内焚烧销毁。 (二)罪犯自述 2010年案发后,跟哥哥两个人谁都没敢说,过了这些年,成家生子,刚开始还比较担心,后来一年年没事,自己心里也以为没事了。直到2018年,公安局通过血液排查破案,哥哥逃走,自己被判刑入狱。一审时,自己将家里房子都卖了,私下里赔了几十万,所以案子没有财产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缺失。武某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上面有一个哥哥。父亲在他14岁的时候因胃癌去世,母亲独自抚养两人长大。由于在青春期缺少父爱,家庭教育匮乏,导致武某暴力倾向突出,冲动性、恃强性明显。 2.早期社会经历导致人格缺陷。武某中学毕业以后就随表哥到广东东莞学习厨艺,19岁在随州市一湘菜馆上班。接受教育时间短,早早混迹于社会,开始外出打工。因其长期缺少他人关心关爱,导致性格较为冷淡,遇事容易冲动。其犯罪就是与他人发生口角,演变成斗殴,将对方杀害,重罪入狱。 (二)入狱后心理状况及改造态度的变化 1.入狱后心理状况。武某与其哥哥案发导致奶奶受不了打击去世,且妻子与母亲关系较差,妻子外出打工,更担心妻子提出离婚,母亲独自一人抚养一对双胞胎女儿,对家庭的负罪感较重。新的减刑政策调整之后,至少25年的漫长刑期,与武某之前期望的十七、八年有着巨大的差异,直接导致武某感觉无法面对年迈的母亲,年幼的女儿,无法正视现实,自责愧疚心理强烈。 2.入狱后改造态度的变化。武某刚入监时,改造态度尚可,认为虽说被判死缓限制减刑,但至少人还活着,自己还年轻,积极改造争取减刑机会的话还可活着出去,但服刑一个月后,出现过较长时间的思想波动,认为按最快的减刑速度,自己出狱时都有50多岁了,感觉服刑遥遥无期,没有盼头。特别是近期其同案犯的哥哥被捕后面临判决,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较大,担心自己受到牵连,患得患失心理严重,无心改造。武某在监区活动明显减少,沉默寡言,与分配初期的“满不在乎”相比,表现出郁郁寡欢,悲观、厌世情绪。武某价值感缺失,认为自己刑期长,思想压力大,对生活、改造没有信心,前途渺茫,觉得即使满刑了也将是一事无成,只能给家人带来麻烦和苦恼。鉴于武某的心理行为表现,分监区将其列为监狱级重大自杀危险罪犯进行控管。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现实问题无法解决,武某心理压力难以缓解。武某自入狱以来确实连续经历奶奶去世、哥哥面临判决等一系列重大事件,加上妻子和母亲关系不和,双胞胎女儿尚且年幼,母亲年迈无力照顾,以上现实问题一直存在,内心压力无法排解。 2.人格缺陷明显,自我心理调适能力差。武某性格内向,信任和安全感缺失,自我评价较低,缺乏自信,不愿与人交流,缺乏自我反省能力以及情绪宣泄的方法,容易被周围的人和环境所影响而产生莫名的压力,易出现自我放纵,自暴自弃。 3.武某刑期漫长,对未来的改造生活和前途感到迷茫,丧失了改造信心。 (四)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结合武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武某尽快走出家庭阴影,摆脱心理压力,早日投入到正常的改造生活中。 1.认真倾听,同感理解,与武某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初步缓解罪犯的心理压力。因武某性格比较内向,不愿主动谈及自己的过往,心理咨询师开始设计谈话内容,主要采取封闭式的谈话方法,由浅入深,层层递进,从了解其犯罪经历入手,进一步了解其家庭及成长经历。其中武某在谈到犯罪经历的过程中,说到自己当时并没想致对方死亡,只是当时因为喝酒太多,让自己失去理智。咨询师及时对武某的说法做出回应:一个人喝酒之后,情绪和行为难以自控,事情的发生往往在一瞬间,被害人死亡之后,你与哥哥一定也很自责与害怕。这种同感与理解,让武某高度紧张和戒备的心理得到放松,首次谈话,武某对老师的信任初步建立,初步缓解的心理压力,也为进一步收集信息和对武某的心理矫治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2.与武某共同分析目前心理压力,采用理情疗法,提供心理支持与行动策略。咨询师与武某共同探讨自我的心理压力主要来源于以下四个方面,每次咨询解决一个问题,逐步化解武某的心理压力。一是其同案犯的哥哥被捕后面临判决,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较大,武某害怕牵连到自己。咨询师首先告诉武某,已经咨询过律师,增加武某的信任度,用法律解释缓解武某的恐惧焦虑。从当时的发案情形看,哥哥是主犯,武某是从犯,一般情况下,主犯判死刑,从犯比主犯判轻一个等次,从其家里反馈的情况,其哥哥的判决不会连累到武某,家人让武某放心。武某听后频频点头,认可咨询师的解释,心中恐惧感降低。二是武某认为奶奶的离世是因为自己和哥哥造成的。奶奶知道兄弟俩事情,各种担心、焦虑导致奶奶病情加重而亡。咨询时,与武某谈及奶奶的身体状况,奶奶已经80岁高龄,身患多种疾病,他们兄弟的事情不必单纯的理解为是自身原因导致奶奶去世。如果能够从这一方面去想,内心的愧疚感会少一点,尽量让他不必背负如此沉重的思想负担,未来的生活才能轻装前行。三是被判无期,妻子可能会提出离婚,将面临母亲年迈无人赡养,孩子年幼无人抚养的状况,对家人的愧疚心理与日俱增。谈到妻子离婚的问题,咨询师首先提醒武某,当前,妻子并没有提出离婚,没有必要把未知的事情想得很糟糕,要立足当前,稳定妻子的情绪,共同克服当前的困难。如果妻子提出离婚,有关老人和孩子的问题,你和妻子可以共同商量一个好的解决方法,武某认同老师的分析,表示自己需要逐步转换思维方式,认识到只有去掉糟糕的思维模式,方能减轻心中压力。四是入狱前对刑期的期望值比较高,以为首次减刑可将无期减为十八年有期徒刑。入狱后才知道自己被限制减刑,面对遥遥无期的刑期,内心充满绝望。咨询师在咨询中引导武某接受现实,调整心理预期。主要让武某认识到自己犯罪的恶劣性质,换位思考。你们剥夺被害人的生命,被害人也有父母和子女,推己及人,更何况被害人是家中的顶梁柱,他们的父母无人赡养,孩子无人照顾。在你们残暴的行为下两条鲜活的生命消失了,而你至少还活着,你母亲和女儿还能看见你,还能和你说话。而被害人的父母只能永远活在失去儿子、女儿的痛苦中。所以我们只有换位思考,才能接受自己冲动行为后的后果,才能接受惩罚,接受限制减刑的现实。 3.帮助其寻求自身价值,升华改造动机。咨询中让武某认识到,人生的意义不仅仅是活着,任何一个活着的人,无论处在那种环境,都可以实现自己的价值,都可以得到认可,得到尊重。因此,帮助武某重构和丰富自我评价体系,帮助武某制定多元而回归人本的改造目标,通过营造丰富有内涵的监管生活,实现改造目标,唤醒自身内心自强、自律、自爱的意识,真正从内心接受改造,怀着对被害者的悔过之心,体会到服刑之路固然漫长,走好每一个改造过程比不可知的未来结果更重要。 4.联合帮教,给予关爱,激发罪犯的改造热情与积极性。为了能够使武某彻底从失落迷茫和缺乏亲情关爱的困境中走出,监区和分监区共同努力,给予武某极大的帮助与关心。一是咨询师与其家人建立长期的沟通联系模式,随时了解武某哥哥的案情进展,并及时将案情进展情况告知武某。二是因为武某家庭情况特殊,分监区向监狱提出申请报告,增加武某的亲情电话次数,让其更多了解家情况,促其安心改造。三是因武某家庭困难,没有资金上账,每逢节日,监区购买日用品加以慰问,让其感受到民警的关心关爱。四是监区开展文体活动中,鼓励武某积极参与,在活动中充实自己,增长能力,体现自身的价值,从而激发武某的生活与改造热情,增强其改造信心。

【教育改造成效】

(一)从个人表现来看,目前武某情绪已经趋于稳定,能够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改造表现稳定,未出现违纪行为。 (二)从个人自诉来看,自诉能坦然接受现状,顺其自然。睡眠改善,体质增强。能够自觉调适不良心理,提升自控和心理承受能力,对未来的改造充满信心。 (三)民警反映其相较以前更加活跃,积极参加篮球比赛活动,与他犯的关系得到了改善,与家人的关系也更加亲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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