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案例——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对组织、领导传销罪社区矫正对象陈某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6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女,1988年12月出生,户籍地为湖北省通城县,居住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此案之前无其它违法犯罪前科。2020年5月,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20年6月28日起至2021年12月27日止。2020年7月3日,陈某到新洲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报到,由执行地司法所负责对其日常管理。 陈某此次犯罪实属法治意识淡薄,才会触犯法律。陈某自从被判处了缓刑之后,内心很惭愧也十分自责,觉得上对不起父母,下对不起子女,更对不起家庭,由于是远嫁身边除了丈夫和婆家人没有什么朋友,导致她情绪低落,不愿与人交往。

【对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情况】

(一)进行入矫宣告情况 新洲区社区矫正机构接收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后,按照《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其进行入矫宣告,建立矫正工作小组,并开展入矫教育,消除其顾虑和心理障碍,让其认罪服法,对其讲解什么是社区矫正,帮助陈某对其身份意识的转变。 (二)制定矫正方案情况 接收陈某后,综合分析其情况后制定矫正方案,确定社区矫正工作重点:进行心理疏导、依法监督管理及利用帮教小组力量,了解其工作、生活情况,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进行心理康复教育、帮助其重识自信心,适应社会生活。陈某渐渐走出心理阴影,能正确面对社区矫正。此时,受委托司法所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对陈某进行积极引导和帮扶,让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提升思想认识,并依靠社会力量、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引导其逐步融入社会。 (三)实施心理健康辅导情况 司法所工作人员对陈某及时开展心理疏导,经常以朋友的身份与其交流,当她的倾听者,帮助她释放不良情绪,让她能真切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者对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尊重、理解和关怀,彼此产生了信赖,逐步消除融入社会的心理障碍,敢于正确面对生活中的困难,重拾生活信心。现武汉社区矫正“周四有约”云课堂每周四都有教授进行讲课,讲课的内容十分全面,和身边的事情十分贴近,社区矫正对象听了之后感触颇深。 (四)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走访情况 在个别谈话方面,受委托司法所所长定期对其开展个别谈话,采取聊天、拉家常的形式,走进她的生活,掌握了解其生活和思想状态,随后进行心理疏导,不厌其烦地做思想工作,疏导其不良情绪。以宽严相济的个别谈话取得陈某的信赖,便于今后的教育和管理。 在定期走访家庭方面,司法所工作人员劝导其丈夫和婆婆对陈某进行监管和正面引导,平日对陈某多些宽容、关怀和鼓励借助亲情的力量消除心理障碍,加强矫正效果。定期走访社区干部,对其进行谈心劝解,让其在平日的生活中多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劝导其放下心理包袱,勇敢面对周边的邻居和熟人,多与他人接触,消除心理压力。 (五)开展法治、道德、 警示教育情况 为了更加深入的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加上2020年是疫情特殊时期,受委托司法所并没有开展大型的教育活动,而是分期分批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观看《依法维权 维法必究》法治微视频,法治微视频的内容直观、感性,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它以典型真实案例的形式,通过以案说法,潜移默化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要学法、知法、守法,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应当通过法律的途径,采取正确举措,真正做到依法维权。 (六)组织参加公益劳动情况 自从被判处缓刑后,陈某内心有阴影,情绪低落,不愿与人交往。结合陈某的特殊情况,受委托司法所组织她经常参加公益性活动,培养其正确的劳动观念,增进与他人的沟通交流能力,树立其与他人交往的自信心,争取顺利融入社会。 (七)矫正小组成员协助执行地司法所开展教育情况 受委托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干部、派出所管段民警、社区矫正对象家属组成的矫正小组成员在明确各自责任基础上,本着挽救、教育、帮扶的理念,各司其责,各尽其能,形成合力对陈某实施全方位教育矫正。落实入矫宣告、定期报告、外出请假制度,通过手机定位、微信、定期走访、个别谈话、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日常监管措施,及时掌握陈某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对其进行日常考核,通过口头表扬,转段等方式,肯定陈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良好表现,积极正面引导,鼓励其肯定自己,促进其思想和行为的转变。 (八)引入社会力量对社区矫正对象帮扶情况 司法所定期邀请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相关部门、组织联合开展教育活动,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中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社区矫正对象普及法律常识,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增强法治观念,提高道德修养。 新洲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联合区妇联、律师对本区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关爱女性集中教育活动,通过法制道德讲座和身体健康体检等活动,使女性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问题得到了有效指导,舒缓了心理压力,提高了维权意识,为其顺利回归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九)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半年多的社区矫正,陈某有了很大转变。1、性格变得乐观开朗,现在新洲也找到了新的工作,工作十分认真负责,对未来充满希望。2、通过心理疏导,陈某消除了心理阴影,重塑了信心,勇于面对生活中的困难。

【案例注解】

根据平时的点滴工作经历,我们深深体会到,针对不同的社区矫正对象只要用心用情,因人施策,做好教育帮扶工作,就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日常工作中,要学会善于创新,敢于尝试,针对不同犯罪性质的社区矫正对象对症下药;积极运用矫正小组和社会力量,做好社会化管控帮扶。只要怀着一颗真诚、关爱的心去帮扶和教育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使他们能够顺利渡过这个特殊时期,重新回归社会,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社区矫正工作就会得到社会更广泛的认知和认可!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