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据某市人民法院委托,原告田某于2008年某月在被告处行右股骨颈骨折人工髋关节置换术,由于假体松动于2011年某月在某医院取出,原告认为植入假体是假冒产品,被告不认可,引起纠纷。现送假体人工髋关节到我中心,要求鉴定人工髋关节上的组织是否源于田某。
【鉴定过程】
本中心抽取田某血样,标记为1号检材,委托方送检附着有组织的假体人工髋关节1套,标记为2号检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383—2002进行检验,用Chelex-100快速法分别提取1号检材和2号检材的DNA,采用Identifiler试剂盒进行复合扩增,用3130遗传分析仪进行毛细管电泳,结果如下。(注:为保护个人隐私,检测结果已删除。) 基因座 D8S1179 D21S11 D7S820 CSF1PO D3S1358 TH01 D13S317 D16S539 1号检材 2号检材 基因座 D2S1338 D19S433 vWA TPOX D18S51 Amelenin D5S818 FGA 1号检材 2号检材
【分析说明】
本检测系统共检测15个STR基因座,累积个体识别率大于0.999999999。上述检测结果显示,田某基因型和人工髋关节上的组织基因型相同。根据个人识别有关理论计算,田某基因型和人工髋关节组上织基因型之间的似然率为3.27312×1017,偶合率为3.05519×10-18。
【鉴定意见】
送检人工髋关节上的组织源于田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