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王某系北京市平谷区某村村民,是一名残疾人,在附近某加油站工作。2022年过年前,王某在工作中搬运货物时不慎扭伤腰部,同事将其送往医院检查治疗,后期王某在家休病假1个月。年后,王某因为腰部受伤未痊愈,找加油站领导申请从现工作岗位调整至后勤部,加油站领导表示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虽不能立即调岗,但会酌情考虑其申请。同时,王某发现加油站发年终奖金时,他比其他同事少10000元,王某因此多次找加油站讨要说法,未果后,于2022年4月来到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接到王某调解申请后,调解员于次日到加油站进行调查,加油站负责人向调解员介绍了情况。加油站在王某受伤后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承担了全部医疗费用。同时,还派人到王某家中进行慰问,并送去营养品及2000元慰问金。关于王某所述扣发奖金一事,负责人解释称,每名员工的年终奖都按照规章制度下发,并没有扣发王某奖金的情况,并向调解员出示了王某与其他同工种职工发放同等奖金的凭证。加油站负责人介绍说,在王某找到加油站沟通奖金问题时曾向其做过解释,可王某不相信,还当场与领导发生争执。最后,针对王某的调岗诉求,加油站负责人表示,员工调岗需要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领导结合王某的实际情况,当时就酌情考虑拟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但王某不听解释,不仅发生口角,还威胁说“不满足要求,就要炸掉加油站”。因此,加油站对王某的态度无法接受。 掌握了加油站提供的信息后,调解员来到王某家中,进一步了解王某情况,并开展说服劝导工作。王某系残疾人,其爱人因病致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女儿在外上学,王某同时还要照顾年迈的父母,他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生活的重担,使王某特别看重那比别人少的10000元奖金。这时,调解员将在加油站了解到的情况与王某进行核实。原来,王某口中少发的10000元奖金并不是与本加油站同工种职工比较,而是与同公司另外一个加油站同工种职工比较而来。王某对加油站反映的其他信息均认可。但是,王某仍然表示不理解加油站做法,认为为何属于同一个公司、干同样的工作,并且同城相距不远,发奖金却相差10000元;而且自己是残疾人,这次又因工受伤,加油站理应照顾、立即调换相对轻松的岗位,王某越说越激动,还是再次说了带有威胁性的言语。 调解员首先安抚王某的情绪,待其冷静后,再从情理加法理的角度疏导劝解。调解员解释,从情理上确实理解王某处境和难处,王某一个人支撑整个大家庭实属不易,对其认为受到不公而气愤的想法表示理解。但从法理上,调解员也明确告知,炸加油站触犯刑法,是犯罪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千万不能鲁莽行事,那样不但解决不了问题,更会让自己的家庭雪上加霜。随后,调解员向王某宣讲法律,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劳动者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综合考虑王某因公负伤情况,其调岗需求合理。此外,考虑王某是残疾人,家庭生活确实比较困难,调解员表示会向残联、民政等部门反映其家里情况,希望可以帮王某申请困难救助补贴。 听完调解员的话,王某情绪平静了许多,并连声道谢。取得王某信任后,调解员进一步分析:第一,加油站在王某受伤期间及时送医院治疗、承担费用,并给予一定的慰问补偿,已尽情理;第二,关于调换工作岗位,单位领导表示会酌情考虑,王某理应理性沟通,作为加油站员工,理应遵守加油站相关调岗制度,按流程也需要等一等。第三,关于索要奖金之事,该加油站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其拿自己所在的加油站与其他加油站同等岗位的奖金作比较不合理,同时,调解员也以己为例,向王某解释,各行业同工龄同级别干同样的工作,在不同单位的待遇不一样系正常情况,其理应遵守自己单位的规章制度。但鉴于王某家的特殊情况,调解员表示会尽量和单位反映,帮其争取福利。此外,调解员劝王某要珍惜工作机会,遵守单位规定,踏实工作,对于不合理待遇可以通过正当途径、以恰当的方式方法向上级反映,而不是采取极端行为。王某听完调解员的劝解和建议,表示曾扬言炸加油站只是想吓唬单位领导,现在已认识到错误,不会干鲁莽之事。 随后,调解员再次找到加油站负责人,详细介绍了王某家的特殊情况。单位领导听完,有所触动,表示对下属各方面情况了解关心的不够,愿意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王某困难补助7000元。在前期充分的“背对背”调解基础上,调解员请王某到加油站一同“面对面”协商。王某的态度缓和很多,调解现场气氛融洽,最终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王某主动向加油站领导承认错误并道歉; 2.加油站给予王某困难补贴7000元; 3.加油站承诺根据王某的身体状况调换更适合的工作岗位。 后期调解员进行回访,王某对加油站领导和调解员对自己的关心帮助表示感谢,同时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点评】
调解工作是以人为本的工作,当事人在面对矛盾纠纷时往往情绪比较激动,容易语出伤人激化矛盾,作为调解员必须要富有同理心,懂得换位思考,走进当事人的心灵,从而疏导他的情绪。本案中,调解员了解到王某的家庭情况后,并没有急于说教,而是让他倾诉,然后对他的情况表示理解和同情,并承诺给予最大的帮助,最后再对其诉求进行详细分析,给出适当调解建议。调解过程把握方法与技巧,科学地进行说服教育,最终取得满意的效果。 在本案中主要采取以下调解方法:一是“背靠背”调解法。由于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共识,情绪比较激动,为使双方缓和情绪,冷静思考,调解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做好各自的思想工作后,促使双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二是“利害分析”调解法。调解员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明确告知王某的极端态度不可取,同时结合案情,分析其诉求是否合法,促使当事人认识到自身错误。三是“换位思考”调解法。让当事人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互相理解,最终达成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