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女子监狱服刑人员史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史某,女,1986年生,河北省石家庄人,中专文化程度。2017年12月25日因故意杀人罪被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主要犯罪事实: 史某自感婚后生活不幸福,欲杀死家人后自杀。2017年5月4日史某将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和亚硝酸钠投放在晚饭中,丈夫、公婆饭后出现恶心、呕吐的症状,后自行缓解。2017年5月5日凌晨,史玉吉见投毒未果,便用跳绳在卧室床上将熟睡的大儿子(殁年九岁)勒死,后准备用菜刀砍死丈夫时被制服。 史某从小对母亲言语暴力管教不满,性格偏执,成年后未婚先孕又另嫁他人,对两次恋爱婚姻均不满,丧失生活信心,企图携子自杀,入狱后心理落差大,心理极为敏感,仍时常流露出自杀的念头。今年年后因全国受疫情影响,监狱采取了封闭执勤模式,加强罪犯的抗议防疫管理,并且全狱停止出工后罪犯不可在监舍随意走动和聚集,不可进行户外聚集性活动。封闭隔离管理后史某很快表现出焦虑、烦躁、抑郁等情绪,表示在监舍憋着不如在车间劳动舒服,对国家及监狱的相关疫情管控措施不理解、有抵触情绪,并写信给干警表示想要将身体贡献出来用于做对抗疫情的人体实验。 史某无法正确面对现实,内心矛盾冲突明显,情绪低落。各种心理问题不断暴露出来,造成其思想行为受到很大影响,以至于频繁出现消极抵触等过激言论,心理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改造生活。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史某与母亲关系疏离,自认为自己犯案与母亲对自己的教育方式有关,多次表示痛恨母亲,不愿见母亲,改造动力不足,消极情绪严重。 (2)心理因素:史某经历坎坷,性格偏执,入狱后心理落差大,情绪不稳定,心理极为敏感,又渴望他人关注,是非道德观念差,有自伤自残记录。 2.入监改造表现 史某2018年2月2日入监,表面积极适应改造环境,乐观向上,但内心极度敏感偏激,时常在文字中表现出厌世情绪,并出现吞咽生产工具等自伤自残行为,内心顽固,且掩饰性极强。史某亲情观念淡漠,对其母亲心存恨意,接见过程经常全程沉默不语,甚至拒绝会见,改造动力薄弱,心理问题严重,攻坚难度大。 3.心理测评 经危险评估系统测试分析,史某为高度危险组(二级,脱逃、行凶危险)、极高危险组(一级,自杀危险),心理问题较大,监管安全隐患严重。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史某对法律知识和疫情相关知识十分匮乏和缺失,一直对隔离期间的监管要求心存异议。 (2)性格因素:史某叛逆心理较强,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且不与他人沟通,在教育过程中,可以感到史某的强烈反抗信息,包括情绪抵触和行为抵触,表现出表里不一,顽固不化的特点。 (3)心理因素:史某性格属于偏执类型,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都未正确建立,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容易走极端,不计后果。 5.矫治方案 为帮助史某增强自我认知,克服消极情绪和偏执心理,加强生命认知教育,使其能够服从疫情期间的管理制度,保障疫情期间安全稳定,制定了以下矫治方案: (1)疫情期间,严格落实“十必谈”,真情付出转化思想。史某因性格较偏执,性格抑郁,情绪不稳定,心理极为敏感,且对疫情期间的管理模式产生了抵触心理。监区领导、干警对其进行有针对性谈话疏导,了解其思想状况,找出其思想的症结所在,向史某详细的讲解新冠疫情的严重性,和监狱采取这种管理模式的意义和必要性。从不同角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循循善诱,耐心开导,真正解开其思想疙瘩。除此之外,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该某情况,后被允许分组活动。经研究我监区以监舍小组为单位,每日两次让罪犯拉开距离的在监舍楼道和大厅活动。能适当活动后,史某焦虑的情绪明显减弱。此后,监区在疏导史某时,照顾其感受,经常询问其身体状况,让其感受到警察的关怀。通过谈话疏导和真心关怀,从心理上增加史某的认同感。经过一段时间的疏导教育,史某逐渐适应了疫情期间的封闭管理模式。 (2)强化法律意识,培养集体精神。史某法律知识缺乏,集体意识淡薄,在疫情封闭期间,除安排积极的、有文化的互监小组,对其讲一些法律知识,念一些法律知识方面的书籍外,尤其着重加强其针对疫情现状和科普相关的知识的学习,扫除其知识盲区,彻底根除其消极想法产生的来源,通过让其了解抗疫一线的辛苦付出、武汉人民的顽强不屈,对此次疫情有更宏观的感受和认识,明确自己在疫情中应尽的义务。 (3)捕捉闪光点,调动改造积极性。对于重点押犯的管理教育,要勤于观察,善于思考,注意用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发现某些微小的进步,及时谈话进行鼓励,让史某意识到干警对其进步的肯定,树立其改造信心。史某较年轻且有一定文化,鼓励其多读一些对服刑改造有帮助的书籍,从而开阔该某的思想和视野,转移其注意力,使其不再因为疫情期间的封闭管理模式而焦虑、烦躁。同时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为其提供学习及生活上的帮助,并帮助她培育一些兴趣爱好,使其能逐步融入到集体改造生活中去,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体验集体的温暖,培养良好的行为养成。 (4)利用亲属归劝帮教,加快转化速度。亲情的力量在服刑人员的改造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监区干警耐心做史某思想工作,看在母亲辛苦帮其抚养孩子的份上,使其逐渐减小对母亲的恨意。并以让母亲带其儿子来会见为契机缓和母女关系,同时利用母爱的本能唤醒其对孩子的关爱与留恋,从而减少轻生的念头。会见时及时与家属沟通,了解史某的成长背景和性格特点,让其母亲会见时注意与史某的沟通方式,鼓励其母亲常来会见,利用亲情对其进行归劝。在疫情封闭期间,监狱应上级指示要求停止了会见,所以鼓励史某通过亲情电话和亲情短信多与家人沟通交流。让史某在亲情的召唤下不断修正自我,找准自己的定位,使其感受到母亲对自己态度的变化和温暖亲情的同时,开启积极改造早日回家与亲人团聚的希望和信心。 6. 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教育引导,普及当前国家抗疫政策,让史某认识到新冠疫情的严重性和监狱采取这种管理模式的必要性。 (2)通过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积极力量帮扶,帮助其摆脱偏执心态,从消极的想法中走出,重返改造正轨。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一段时间的心理矫治和抗疫知识宣讲教育,史某偏执心理明显改善,情绪稳定,改造生活重新步入正轨。在抗疫期间能够积极配合测量体温,主动佩戴口罩,遵守隔离期间各项监规制度,甚至主动向他人宣传学来的防疫知识。性格日渐开朗,不再拘泥于曾经的消极想法和错误认识,改造态度比较积极。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教育如果只是空洞的讲道理或谈政策,只能得到罪犯表面上的服从,并不能真正地让其转变态度,心服口服。要想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就必须通过亲情感化和普法教育等多种手段,了解罪犯真实的想法,站在罪犯的立场上,从他们的角度来看问题,分析问题。教育罪犯就是要去帮助他们更清楚地看待问题,进一步做出理智的选择,这样的教育方式,罪犯才更容易接受,态度和观念变起来也才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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