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监狱限制减刑服刑人员唐某的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7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唐某,男,49岁,初中文化程度,贵州人,捕前职业为农民工。唐某于2011年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捕,同年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限制减刑,2012年移交至揭阳监狱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改造表现 面对刑期,唐某情绪低落,对自己的改造前途信心不足,精神萎靡不振,沉默寡言,不愿主动透露内心想法,对管理警察存在很强的戒备心理,性格变得暴躁,蛮不讲理,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认为自己将老死监狱,不能活着出监,经常出现言行过激,消极对抗改造的表现。 (二)原因分析 1.犯罪成因分析 唐某生活在贵州山区,环境相对闭塞,较少与外界接触,不善与人交往、交流,性格多疑,脾气暴躁,遇事易失去理智,不顾后果,出外谋生后,在外界的环境及生活压力下,更加重唐某的性格缺陷,以致于与人发生感情纠纷时,唐某不能较为理性地处理解决,而采取极端残忍的暴力手段,持刀砍击致人死亡。 2.心理测试结果分析 90项症状清单测试显示:唐某有时会感到身体某个部位存在不适感,有明显强迫症状,人际关系较为紧张,心理脆弱,不容易与人交往,时有失眠多梦,经常有莫名的担心、害怕感觉,性格暴躁,怀疑心较重,常感到别人对其不是真心友好,警惕性较强,对他人存在一定的敌视,有敌对心理,存在较为明显的抑郁、焦虑症状,性格暴躁且固执,明知是错误的理念也不大能改变。有自责倾向,常感觉到自己孤独、无助,对前途未来信心不足,态度消极等。 3.刑期及刑事政策的影响 唐某由于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入监时年龄已经42岁,面对漫长的刑期,对自己的改造前途完全失去信心,情绪低落,认为自己努力或不努力结果都一样,因而自暴自弃,出现破罐子破摔心态。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方面。存在不正确的认知模式,认为自己都已经是这个样子了,没有比老死监狱更坏的结果,因而什么改造成绩、奖励、处罚对他来说都无所谓,自己只剩下一副躯壳,行尸走肉,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反正无欲也就无惧。 2.情绪方面。唐某性格固执、暴躁,存在一定的抑郁、焦虑、多疑症状,对他人存在敌视情绪,特别是情绪易波动,容易走极端。 3.行为方面。唐某负面情绪过重,对未来不抱希望,“无欲则刚”,对奖惩无惧无欲,不分是非对错,我行我素,自由散漫,言行消极甚至对警察的日常管理教育存在抵触言行。 (四)教育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结合唐某的现实表现,为让唐某克服心理障碍,稳定改造情绪,消除危险因素,及时调整心态,正确面对刑期,面对改造生活的现实,放下思想包袱,尽快投入到改造中去,制定如下教育和矫治方案: 1.成立教育矫治攻坚小组,采取有效管理教育措施。攻坚小组通过认真分析研究,认为唐某主要是刑期长、压力大,对前途未来感到绝望,而引发的各种思想、行为异常是教育矫治唐某必须突破的重点难点,简单的说教式方法对其作用不明显,需要长期耐心的教育应对,点滴感化,缓慢融化其内心坚冰,逐渐激发其对生活的向往。通过加强政策形势教育,引导其正确面对现实,重塑人生观,重塑生活信心。通过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激发其改造热情。利用亲情感化和社会帮助辅助教育手段,使其感受亲情关怀和社会温暖。同时积极做好心理咨询引导工作,通过综合施策,最终实现对唐某的教育转化工作。 2.加强政策形势教育,引导其正确面对现实。唐某主要症结在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对通过积极改造获取减刑,争取早日回归社会的信心不足。因此在对唐某的教育引导中,我们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政策形势教育,使其逐渐对自己的刑期及当前的刑事政策有正确的认识,引导其正确面对现实,鼓励其参加狱内各类文体活动,激发其对生活的信心,通过教育使其认识到在高墙之内的改造生活同样可以绽放出美丽的花朵。 3.营造良好改造氛围,激发其改造热情。唐某由于自身问题,人际关系较为紧张,身边的罪犯也不愿意与其交往,进一步加重其抑郁情绪,孤独感更加强烈。攻坚小组从调整唐某身边的服刑人员入手,做通其身边服刑人员思想工作,主动与唐某接触,通过改造生活中的小事,让其逐渐感受到来自他人的善意;通过各种方式使其融入集体文体活动,如监区组织的心理保健操训练、革命歌曲大合唱等充满正能量的活动,让唐某充分体会到集体的温暖,体验改造生活的积极面,消除其不稳定思想情绪。 4.妥善运用亲情感化和社会帮教辅助教育手段,使其感受亲情的温暖和社会的关心,融化其冰冷的已死之心。攻坚小组通过查阅其档案材料,主动与唐某姐姐、女儿取得联系,做通家属思想工作,使其家属能配合监狱做好亲情帮教工作。唐某的姐姐和女儿定期前来监狱会见,令其安心接受改造,消除其后顾之忧,对唐某思想情绪的稳定起到了关键作用。 5.真情感化,消除对立态度。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工作、日常管理中的点滴关怀,唐某从起初对管理警察存在敌对对抗态度逐步有所改变,对管理警察的戒备心理逐步降低,能服从教育管理并主动向警察吐露心声,愿意与警察进行良性交流,唐某对警察的信任逐步建立,教育矫治工作初见成效。 6.做好心理矫治工作和阶段性评估工作,及时调整教育矫治方案。根据唐某在教育转变过程中的具体表现,适时介入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工作,了解其在各阶段思想动态和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绪引导和行为管控工作,调整优化教育转化方案。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教育攻坚小组及监区全体警察的共同努力,唐某逐渐重塑改造信心,思想情绪持续稳定,性格脾气逐渐变得平和,从敌视、对抗到目前的服管服教、主动改造,危险因素终于消除。近一年来唐某每月能完成各项改造任务,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教育转化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 启示:对罪犯的教育转化,起点要高,对刑期长罪犯,要面对现实问题,分析研究真正症结所在,对症下药、有的放矢,要真诚对待、关心,用平常心和包容心去帮助他们重新建立自信,重燃希望之火,对罪犯的教育转化工作不是一次性谈话就能取得成效的,需要耐心、恒心和爱心。教育转化工作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细心谋划、精心教育,才能把罪犯改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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