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禁毒宣传进企业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到企业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员工识毒、防毒、拒毒能力,是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主动担当社会责任,推动毒品治理科学化水平的应有之义。2022年8月9日,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矫治科警察一行三人到昆明市某企业开展了一场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此次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对象是某企业200余名中层管理者,这也是公司成立多年的第一次。在开展这一次禁毒宣传教育之前,公司领导介绍,公司负责整个昆明市的污水处理和水运行业,职工多,接触面广,毒品违法犯罪风险大,希望通过禁毒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禁毒防毒意识和能力,避免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在公司职工中发生。

【案例基本情况】

宣讲内容的制定:了解到这一次接受教育的是某公司中层领导干部,文化水平和个人素质都比较高,警察因此决定宣讲内容以《禁毒法》《戒毒条例》和刑法关于毒品违法犯罪的罪名,并辅之观摩禁毒展示板牌、仿真毒品、发放宣传册和集体禁毒宣誓。 一、开展禁毒宣传讲座 “其实,你们做的工作和我们有相似之处,你们做的是污水治理,我们治理的是人的思想……”在教师毫无违和感的开场白之后,教室的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 宣讲的内容分为三大部分,一是禁毒法的总则和禁毒宣传部分,宣讲警察首先从《禁毒法》总则的立法精神展开,分析了禁毒法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和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法治原则。在禁毒宣传一章中,警察结合法律条款,分析了禁毒宣传的重要性及社会性禁毒宣传的路径和方法。第二部分,宣讲警察从毒品管制到到国家的戒毒措施;从禁毒国际合作到,到如何树立一个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打牢远离毒品的基础,一一分步骤进行讲解和分析,向员工们传授了具有规律性较强操作性的拒毒方法。第三部分,对毒品违法犯罪的罪名进行一一分析,并引入精心挑选的案例,较为透彻的讲解,使听讲职工学到了知识,提升了拒绝毒品的能力,收到良好效果。 二、职工与警察互动环节 “老师,毒菌算不算毒品?如果贩卖毒菌中提取的有毒物质,算不算贩毒?”“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助别人带毒或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吸了毒,算不算违法犯罪,会怎么处理?”在课后的互动问答环节,员工们争先恐后,提出了显然是经过思考的“有分量”的问题,教师一一做了解答。授课结束后,警察领誓,进行了禁毒誓词宣誓,铿锵有力的誓言,将宣传活动推入高潮。 三、观摩仿真毒品及禁毒宣传册版牌 在宣讲教育之后,警察组织职工们观摩了禁毒戒毒知识宣传版牌和仿真毒品,向他们发放了禁毒宣传册,宣传会场又一次掀了一个小高潮,员工们饶有兴致的围在仿真毒品前,问这问那,久久不愿离开。 实施效果: 此次戒毒所警察进企业开展禁毒宣传,是戒毒所社会性禁毒宣传的一次重要尝试,从员工们“学到知识,受益匪浅”的答复中,戒毒警察看到了此次禁毒良好的宣传效果,确实帮助到了参加宣传活动的企业员工,这也激励着我们把这一工作做得更好,争取更大的成效。

【案例思考】

一、近几年来,司法行政部门社会面禁毒宣传进学校做得多,进企业做得少,但禁毒宣传的受众应该是全体公民,因此,司法行政戒毒机关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向大众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实现更大社会效益,是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发展方向之一。 二、社会面禁毒宣传应当根据受众不同,采用不同的方式,侧重于不同内容,这是禁毒宣传的要义。对党员干部来说,教育内容主要应该以法治宣讲为主,剖析《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内涵,让他们对禁毒工作有一个较为深入的了解。 三、法治宣讲要让听众“坐得住、听得进”才能起到良好效果,对此,宣讲者应当做好三件事,一是充分准备,要广泛收集素材,做好取舍,原则应该是一小时的课要准备两小时的内容,这样才能做到游刃有余;二是授课要注意声音大小、起伏、顿挫,感情要真挚,精神应饱满。三是要善于激发听众听讲热情,与宣讲者形成共鸣。 四、社会对法治宣讲包括禁毒宣讲有很大需求,单位、部门、机关、学校、社区等都很注重提高职工素质,听法治宣讲是其中的一个路径。多年来,这一类宣讲在大学多见,社会上较少,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宣讲质量不高,少有引起社会反响的宣讲,在戒毒人员逐步减少的情况之下,司法行政戒毒机关应当负起这一责任,培养一批“走得出去,上得了台的”禁毒戒毒和法治宣讲警察,通过他们的努力,实现禁毒工作从“心”开始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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