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周某,男,1989年6月出生,湖南攸县人,初中肄业,2014年因吸毒后拿刀砍死自己的亲生母亲被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2015年9月投入我狱服刑,一直在五监区服刑改造,2017年3月出现精神异常情况,被送到高度戒备监区进行高危管理,3月15日经监狱领导研究后调入医院服刑改造至今。 2017年6月该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考验期届满,医院依法为其呈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减刑,2017年7月14日医院民警伍某在与该犯核实消费记录时,该犯对自己的消费卡两年来的消费金额存在疑问,当场拒绝签名,并要求民警调查处理,医院领导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该犯在五监区服刑期间,罪犯罗某、文某某是株洲老乡,因周犯精神不太正常而被监区安排来照顾周犯,周犯对俩人较为信任且只与这俩犯交流,生活卡消费金额的误解基本产生在这个时期,核实清楚情况后,医院将调查结果反馈给该犯,并做了解释工作。但周犯并不接受,固执己见,要求领导给他一个说法,并于当天起便以绝食来对抗教育。截止9月6日该犯已经绝食近两个月,生命体征微弱,医院担心其身体各器官出现衰竭现象,更害怕其随时会出现有不可预测的突发生命危险。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罪犯周某出生在普通农民家庭,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他是父母唯一的孩子,小时候属于缺乏关爱和管教的留守儿童。从小养成了孤独少言,不愿交流,自闭的性格。 (2)社会经历:罪犯周某上初中开始便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混,不久便染上毒瘾,勉强读完初中二年级便辍学了,于是在老家附近的电子厂打工,发了工资便买毒品吸。 2.入监改造表现 该犯于2015年9月入监后,分在五监区服刑改造,行为规范较差,行为怪异、少言寡语、自闭、不与他人交流,难以开展正常个别教育,后因2017年3月出现精神异常情况,被送到高度戒备监区进行高危管理,3月15日经监狱领导研究后调入医院服刑改造至今。 (1)法律观念淡薄。周犯文化水平低,初中肄业,法律常识匮乏,法律观念淡薄。 (2)家庭原因。周犯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一年甚至几年都见不了面,小时候属于缺乏关爱和管教的留守儿童。他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为补偿孩子的离别之苦,经常給他很多零花钱,他有钱了便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混,以致染上吸毒恶习。 (3)自身原因。周犯自少养成孤独少言,不愿交流,自闭倔强的性格。对他人难以信任,对人和事自认为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自己认为正确的一定是正确的,缺乏自我反思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做事很容易走极端。 3.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入监时的心理进行了测试显示:该犯好独身,不关心他人,孤独少言,不愿交流,自闭倔强。缺乏同情心,对人抱有敌意。由于长期吸食毒品,造成大脑器质性损伤,精神异常,典型的情绪不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情绪激发后很难在短时间内平静下来,容易出现各种心理问题。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该犯对法律知识的匮乏,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用法律手段按合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自认为用自己的方式就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2)性格因素。由于该犯家庭环境影响,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从小缺乏关爱和管教,养成了孤独少言,不愿交流,自闭倔强的性格。 (3)心理因素。该犯有典型的自闭症状,寡言少语,喜欢独处,不愿交流,自闭倔强的性格。对人和事自认为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自己认为正确的一定是正确的,固执已见,听不进别人的观点,缺乏自我反思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做事很容易走极端。性格倔强,情绪不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情绪激发后很难在短时间内平静下来,这次绝食非常坚决,以死相抗,不计后果。 5.矫治经过 为了挽救该犯的生命,医院依法依规多次对其采取了强制输液和灌食的措施。但是,该犯每次都有严重的对抗情绪。医院多次找到原单位五监区领导共同商量如何解决此事,并多次将周犯老乡原五监区罪犯罗某带到医院去做罪犯周某的思想工作。医院和五监区也先后找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想通过心理疏导的方法转变其思想,但该犯不与任何人交流,自闭倾向明显,无法开展心理咨询工作。为此,考虑到该犯对亲生父亲应该比较信任,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建议通过其父来帮助周犯解释清楚这些消费记录的具体情况,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五监区后请示狱政科谭科长,通过谭科长的努力协调,8月21日上午,周犯的父亲周某平亲自来到医院周犯的监舍做其思想教育工作,但是收效甚微,该犯仍固执己见,不与其父亲交流。截止9月6日该犯已经绝食近两个月,生命体征微弱,医院担心其身体各器官出现衰竭现象,更害怕其随时会出现有不可预测的突发生命危险,为挽救该犯生命,医院开展一系列灌食、滴注营养液的治疗。自2017年7月14日至9月6日该犯共接受灌食17次具体记录如下: 7月14日开始拒绝进食 7月18日进食两个梨子 7月20日灌食(纯牛奶250ml+生理盐水40ml) 7月22日灌食(纯牛奶500ml+生理盐水40ml) 7月28日灌食(纯牛奶500ml+生理盐水40ml) 7月29日灌食(纯牛奶500ml+生理盐水40ml) 7月30日灌食(纯牛奶500ml+生理盐水40ml) 8月3日中午进食(豆腐干炒肉+米饭) 8月5日灌食(纯牛奶500ml+生理盐水40ml) 8月7日灌食(纯牛奶500ml+生理盐水40ml) 8月11日灌食(稀饭300ml+生理盐水40ml) 8月16日灌食(稀饭200ml+纯牛奶250ml+生理盐水40ml) 8月18日早上进食(米饭) 8月22日灌食(纯牛奶500ml+生理盐水40ml) 8月28日灌食(纯牛奶250ml+脂肪乳125ml+生理盐水125ml) 8月31日灌食(纯牛奶250ml+脂肪乳125ml+生理盐水125ml) 9月6日灌食(纯牛奶500ml+生理盐水l00ml) 从该犯拒绝进食和医院采取强制灌食后,该犯几乎不再在床上睡觉了,困了就随地而睡,不管是过道、或是监舍地板,屎、尿随地而拉,有时直接拉在身上,全身散发出一种馊臭味。因长期不洗澡导致身上生出褥疮,头上长癞痢,有跳蚤。针对这一情况医院组织人员强制用热水为该犯进行洗澡、更换衣服、剪指甲等日常生活卫生护理。该犯对医院管事犯因协助监区干警对其采取强灌食、洗澡一事,充满敌意,不放过任何机会伺机报复监区管事犯。多次趁管事犯在分饭、或组织打热水时,从背后进行偷袭等都因发现及时没有造成后果。 8月29日监狱狱情分析会上医院再次将该犯情况提出,请求监狱帮助解决。雷监狱长在犯情分析会上指示改造线就“周某绝食”案例组成课题攻坚小组,就周某的情况进行重点攻坚,要求“把问题当课题,把难点变亮点”,集思广益,寻找有效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不达效果不解散课题攻坚小组”。 课题攻坚情况:9月7日王副监狱长召集驻狱检查室、改造线科室、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医院和五监区相关领导组成“周某绝食”案例的课题攻坚小组会议,会上各位领导先后对“周某绝食”案例的相当情况进行了综合研究和分析,判断有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该犯对消费卡金额误解的事情可能是病犯的一个诱因,并不是真正的内因; 二是该犯调入医院后因自闭和精神障碍导致无人关心也是一个原因,想引起监狱重视和别人的关心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三是该犯因吸毒致幻杀害母亲这一负罪内疚感也可能是其一心求死的真实原因; 四是该犯不与他人交流,有自闭倾向,无论是监舍小组成员、医院其它罪犯,医院民警和攻坚小组领导都无法与其交流,存在排斥和报复他犯的行为。 会议经过研究决定从几个方面出发进行针对性治疗,对策如下: 一是就针对消费卡金额问题,要求医院、五监区继续加强思想开导,做好解释工作,购买水果和食品,多找周犯谈话、心理疏导,关心关怀周犯,用诚意打动该犯。 二是采纳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意见,先突破该犯自闭、不与人交流的问题,在监狱内寻找与周犯关系密切的服刑人员,最后决定从原监区调与周犯关系较好的株州老乡罗某,来特别陪护周犯,主要任务就是不停的与周犯交流、聊各种话题,诱使周犯说话和进食。 三是继续与周犯父亲联系,争取他父亲的支持,再次前来帮教,配合监狱对周犯的矫治。 会议结束后的当晚七点,在王副监狱长、狱政科、五监区相关领导的配合下,作为特别陪护罗某被调入医院周犯同组,罗犯调入后前两日效果不太好,仍被排斥,但经过不断努力,同时医院和监区领导带牛奶、水果、蛋糕等关怀帮助下,周犯从11日开始喝水,进而开始进食,8日至20日情况记录如下: 9月8日未进食; 9月9日灌食(纯牛奶500ml+生理盐水l00ml); 9月10日未进食,约束椅上输液; 9月11日尝了蛋糕; 9月12日开始吃早餐,有蛋糕、包子、香蕉、梨、酸奶等,晚餐吃了面条和南瓜炒肉; 9月13日在床上吃了中餐和晚餐,主要是营养餐面条和鸡蛋,两个梨子; 9月14日、15日吃了营养餐面条; 16日按时间吃完三餐; 17日食欲较旺,与陪护罗犯关系较融洽; 18日开始与陪护罗犯说话,说全身疼痛,拒绝输液,吃了蛋糕、包子、梨等未吃面条; 19日晨5点在床上大便; 综合上述情况,课题攻坚小组初步认为,前一段时间对“周某绝食”案例的课题攻坚工作是成功的,对策是正确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建议对医院、五监区部分民警和陪护犯罗某予以适当奖励,继续加强关心和陪护工作。 为了巩固前段时间的取得的成果,确保持续稳定,20日课题攻坚小组再次找医院事务犯、陪护了解了周犯近况,同时也听取了医院医务民警的建议,该犯由于长期绝食对身体造成一定损害,存在严重营养不良,不排除有并发症和肌肉萎缩的情况,决定下一步的对策: 一、在前期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保持该犯进食,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恢复身体为主,杜绝并发症的发展。 二、在身体好转的基础上,开展一些辅助教育活动,比如放松训练、绘画治疗、沙盘治疗等手段。 6. 预期矫治目标 (1)保持该犯进食,主要任务是恢复身体为主,杜绝并发症的发展,按时做好该犯动态记录。 (2)在突破该犯自闭、不与人交流的问题后,持续关心关怀、交待特别陪护持续与他对话,保证交流沟通正常。在身体好转的基础上,持续派专业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并开展一些辅助教育活动。
【教育改造成效】
9月28日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会同医院、五监区领导再次找周犯谈话,该犯已能正常与民警交流、回答民警问话,对民警的关心和帮助表示感谢,身体也在逐步得到恢复。至此,经过相关民警近4个月的教育矫治,该犯目前已明确表示消费卡账目的事他已全部搞清楚,并对自己无理取闹的行为很后悔,保证以后不再纠缠消费卡的事了。现已跟普通犯人一样一日三餐正常进食,监狱为恢复该犯身体,杜绝并发症的发展,给其配备了营养餐、营养品以及轮椅,身体恢复较为顺利。该犯的心理疏导也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完全突破了该犯自闭、不与人交流的问题,保证了交流沟通的正常。在此基础上通过监狱领导和民警的关爱行动,使该犯感觉得到了家庭和亲人般的温暖,入狱以来第一次露出笑容。该犯表示对未来的改造和人生有信心了。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教育不仅要讲道理讲法律讲政策,更要讲人心讲人情讲感化,多关注多关心服刑人员,才能真正融化服刑人员内心的坚冰。不能用强力压服,而要法情兼济,情理想通,教育感化后方能口服心服,要想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必须要潜心研究罪犯心理,搞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找到问题的症结点后对症下药。作为从事教育改造和心理矫治的民警,干一行要爱一行,热爱这个岗位就要有工匠精神,把问题罪犯当作一个作品来打造,真诚所至,金石可镂,同样把问题当课题,变难点为亮点,我们的工作就能取得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