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龚某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龚某,男,1979年生,大学文化程度,毕业于某政法大学,进修于某传播类大学,未婚。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自2015年3月17日至2019年3月16日止。2015年12月25日被送至监狱服刑。捕前在某省会城市广播电台任编辑。2012年3月2日因病离职休养。病因一是职称考试失利,二是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因车祸去世,双重打击令其产生心理障碍,经某省人民医院诊断为中度抑郁。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间,龚某为骗取钱财,在某市某区向他人谎称能联系他们到电视台工作,而且是正规事业单位编制,并以需要活动经费、交培训保证金为由,共骗得人民币14.9万余元。服刑之初,龚某曾多次被民警从身上、床上搜出折断的小剪刀片、鞋带、长布条、筷子等危险物品,甚至3次因精神恍惚而摔倒,最危险的一次是从高低床的上铺摔下,幸好被下铺的服刑人员接住。龚某下半夜还存在睡眠障碍。结合其在社会上患病期间有2次自杀未遂史,龚某被确定为有自杀危险的监狱级危险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罪成因分析 1.成长过程。龚某从小家庭环境好,家人过于溺爱,娇生惯养,好逸恶劳,自私、自负。 2.社会经历。龚某毕业于重点大学。毕业后又进入名校进修。工作经历均为机关事业类单位。后因病离职休养。期间为骗取钱财,向他人谎称能联系他们到电视台工作而被捕。 (二)入监改造表现 龚某于2015年12月25日到监狱入监服刑改造后,就表现出不合群、情绪低落、瞧不起他人等特点。心理落差大,很长时间对改造环境不适应,对改造前途无信心。 1.法律观念淡薄。龚某虽然毕业于政法院校,但法律观念淡薄。认为自己是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帮助人进广播电视台当然要收取活动费,只是进去难度很大,还没有搞定就案发,自己并无多大过错。 2.家庭原因。龚某是家里唯一男丁,上面只有一个姐姐。家庭条件优越,从小父母溺爱,养成了龚某以自我为中心的个性,自私自利,很少从自身找原因。 3.自身原因。龚某抗挫折能力极差。因职称考试失利就导致自己抑郁,还有2次自杀未遂史。 (三)心理行为特点 监狱对龚某入监时的心理进行了测试,并邀请精神科专家进行了会诊。发现龚某性格偏内向,情绪不稳定,自私、自负,焦虑感强,为人做事标准高但聪慧性不高。具有相对妄想、偏执的疑病素质,缺乏自信和自我批评,内心脆弱,有中度抑郁,敏感多疑、自负,不成熟和任性,不合群寡交往,好争论,固执偏执,缺乏轻松愉快感,具有明显自杀倾向。 (四)教育矫治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龚某法律知识匮乏和缺失,一直认为自己虽然有罪,但不至于判刑。都是别人的错,自身没有大错。这就需要教育过程中要耐心和细致,深入浅出,弱化其以自我为中心的缺点。 2.性格因素。情绪表现为不稳定,意志力弱,缺乏安全感、信任感。行为上常有受挫感,缺乏自知之明,过高评价自我,思想上爱追求完美,而行动上表现不尽人意,时常表现为胆怯行为。处理问题方式偏执,批判性强;不善与人相处,一旦出现矛盾,从不检讨自己,总是举报他人;有时明显是自己错了,民警指出就推诿、搪塞,不敢去承担。 3.心理因素。龚某性格属于不稳定类型,耐挫折能力差。对人和事自认为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自己认为正确的就一定是正确的,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而产生抑郁,不计后果去自杀。 (五)教育矫治方案 1.方案的制定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罪犯龚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龚某尽快适应环境,并发挥其善于写作的特长,调动其改造积极性,争取让其早日认罪悔罪并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加强法制教育。利用其文化程度高的特点,提供法律方面的书籍,让其自学,民警适当剖析案例,让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触犯法律的,促使其走出思想误区,逐步认罪悔罪。 (2)科学治疗。带龚某到精神病医院进行定期诊断治疗,制定科学服药计划,邀请心理专家进监狱开展心理咨询。 (3)心理互助。精心安排心理互助组,通过心理互助组几位具有高学历或职务犯罪的服刑人员谈心得体会,谈角色转换,谈改造环境适应,促使龚某内心坚冰逐渐融化,心扉逐渐打开。 (4)发现亮点。一是鼓励龚某积极参与监区文化活动。利用其写作特长向内部刊物投稿,中稿12篇。发挥其演讲特长,获得监狱“书香荆楚”读书演讲比赛第一名。二是让龚某参与警示教育基地现身说法活动,现身说法20场次,使龚某在一次次忏悔中认识到自己的罪行,达到了认罪悔罪的目的。 (5)肯定成绩。对龚某在改造中取得的一点点进步及时肯定,增强其改造信心。 (6)联合帮教。攻坚小组经常邀请龚某亲属开展联合帮教。在“监狱长接待日”,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高凯同志还与龚某父母沟通,共同研究帮教措施,得到了亲属的支持。龚某得知情况后,十分感动。 (7)严格控管。将龚某床铺调整到监控镜头正中间,严格落实“两明一暗”包夹控管措施。严格接见,严格检查信件及物品,严格监听亲情电话,坚持汇总其周记内容进行分析。 (8)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矫治过程中,对龚某不断进行反复的个性化和针对性教育,强化在教育矫治过程中的耐心、恒心和细心,了解其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工作。梳理分析龚某违规违纪的类型、目的、形式、影响、后果,并有针对性的开展管理与教育,将每一过程作为一个单体小项目进行分析思考,阶段性进行教育管理效果的评估,适时调整对其教育管理策略。 2.预期矫治目标 (1)第一阶段工作目标:2016年1月8日至3月30日,严格落实包夹控管、专控耳目等措施,确保龚某人身安全。针对龚某曾有2次自伤自残自杀史,中度抑郁史,成立由党委领导任组长,科室长、监区领导、管组民警为攻坚成员的攻坚转化领导小组,重点预防自杀行为。 (2)第二阶段的工作目标: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个别谈话、人文关怀、民警主动出击,逐步控制缓解龚某病情,建立信任感。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安排龚某信任的监区副教导员曹晖同志作为主要包教对象,目的是培植其改造信心;二是安排检查治疗病情,并安排专人定期、定时、定量给其服药来控制缓解病情;三是在劳动工种上安排从事相对独立,重复简单操作工种,减少与他犯矛盾。 (3)第三阶段工作目标:2016年7月1日至9月30日,搭建平台,挖掘其兴趣、爱好,培植其改造信心。一是开展心理互助组活动,通过相互交流,互帮互助,让其逐渐融入集体中去;二是借助监区“矿业文化”品牌创建,结合龚某兴趣爱好鼓励其参加羽毛球运动,加强锻炼,增强体质;鼓励其参加读书写作兴趣小组并任组长,培植其改造信心;三是充分利用监狱警示教育基地,通过现身说法,让其在忏悔中找回真我,从而正确认识自我,对改造前途有新认识、新希望。 (4)第四阶段工作目标:2016年10月1日至12月30日,引导龚某适应劳动改造环境,提高劳动技能,从而树立正确改造观;加强亲情帮教,帮助他走出抑郁,回归到积极改造道路上来。一是通过会见,让其父母在与其交流中多肯定他的成绩,突出“闪光点”,实现与龚某父母一起进行帮教;二是鼓励其积极劳动改造,通过自己努力,多拿行政奖励,让其看到改造希望;三是帮助他去正确面对人际关系,走出狭隘、摒弃偏执的内心世界,放飞心情;四是不断巩固每一阶段矫治效果,不断去纠正他的错误认知,让其学会面对现实,逐渐将其培植成为一个心理健康、积极向上的人。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近一年半的攻坚转化工作,龚某能认罪悔罪,认识到自己身上的缺点,承认性格上有缺陷,在警官的引导教育下,学会了包容,人际关系得到很大改善,现在还有几个好朋友。其他服刑人员对龚某的评价是,龚某一天一个变化,学习积极带头,生活上能主动帮助困难同改,性格也开朗了许多,这与警官不离不弃的教育关心是分不开的。鉴于龚某的实际情况,精神科专家经过评估,停止了药物治疗。龚某在2016年第2、4季度获2次记功奖励,2017年1季度再获1次记功奖励。在2016年现身说法20多场,获2016年所在监狱“书香荆楚”读书活动演讲第一名。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重包夹轻教育转化现象普遍存在。监狱针对危险犯不应满足“收得下、管得住、不出事”的底线安全观,要想真正化解矛盾,降低监管安全风险,还必须真正下功夫、动智慧,全方位多管齐下进行教育转化危险犯,从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转变,这样,才能真正从根本上改造罪犯,确保监狱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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