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项某,女,1969年出生,甘肃省人,中专文化,无业。因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罪于2016年6月12日被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6年7月20日交付甘肃省女子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改造期间身份意识淡薄、行为养成差,多次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入监改造表现 入监以来,项某身份意识、行为养成较差,对监狱民警的执法管理存在一定的抵触心理,对学习、劳动、生活卫生等改造任务敷衍应付,对警官的批评教育不以为然,一直我行我素,项某多次因违规违纪被监区扣分。项某性格较为冲动,自尊心较强,爱面子,改造中情绪有大起大落,心理防备意识较强。 2.心理行为表现 通过对项某入监时的COPA-PI评估报告解读,高分项有外倾(65分),聪敏(65)。焦虑(63分),缺乏安全感,思想包袱大。暴力倾向(61)不太安守本分,比较恃强霸道,报复欲较大。有较高较深的主观恶性和反社会意识,有较高的人身危险性,改造难度大。 3.教育矫治的难点 项某的性格不稳定,易冲动,缺乏自控能力,恶习较深。 (1) 认知因素。项某是非观念较差,对法律、毒品危害认识模糊,认知上存在偏差,对自身犯罪危害性认识不深刻,经常站在警官的对立面上。从入监以来的表现,说明其缺乏悔罪意识和行为,对改造前途和未来人生丧失信心,这些都成为矫治项某让其适应监狱改造环境,服从警官管理的阻抗因素。 (2)性格因素。项某好面子,自尊心强,煽动性强,不喜欢有过多的约束,身份意识较差,对自我的管理有一定的松懈,经常抱有侥幸心理。 (3)心理因素。项某入狱时已经47岁,被判处无期徒刑后,项某感觉罪重刑长,对生活和改造都失去了信心,没有改造积极性。 (4)成长因素。项某社交圈中不良人士较多,且自己对毒品危害的认识不够,戒毒后与吸毒人员接触过多让自己又再次复吸,长期生活在亚文化生活圈中,导致自己逐渐陷入犯罪的深渊。 4.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结合项某改造特点和现实表现,监区决定因人施策,在稳住其思想情绪的同时,积极寻找突破口,具体方案如下: (1)拓宽沟通渠道,建立信任关系。项某对他人很难建立信任感和安全感,在入监初期,对民警完全是排斥的态度,对监狱管理、民警教育带有排斥,鉴于这种情况,监区查阅了项某档案资料,认真研究其成长史,分析心理特征,寻找与项某开展个别谈话的契机和“突破口”。为避免项某对民警谈话产生厌倦反感心理,监区通过批阅思想汇报与项某加强交流。这种书面谈话交流的方式,既保护了项某的隐私,又能够调节负面消极情绪,解决改造中碰到的现实困难和问题。主管民警在日常执法管理中注重宽严相济、公平公正,让其主动认识到民警是在努力帮助她,思想态度达到了初步的转变。 (2)强化法治教育,提升认罪意识。服刑之初,项某因自己刑期长,等刑满释放以后自己的人生就要结束了,对改造失去信心。为消除项某对自身犯罪行为的错误认识,监区通过民警授课、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让项某反思过去,感受犯罪行为对自己、对社会、对被害人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危害,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对监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认同感。为及时巩固法治教育的效果,监区还通过加强对项某的个别教育,分阶段对其改造表现进行总结,以表扬和鼓励为主,引导其增强自控力,减少不规范的改造行为。 (3)严格监规纪律,规范改造行为。项某因为对改造失去信心,所以在以往的改造经历中无视纪律,对抗改造,破罐子破摔,多次被扣分处理。对此监区一方面加强管理,严格信息收集、犯情分析等制度,通过视频监控来观察项某的举止行为,做好相关记录;另一方面对项某的违规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冒头就打,绝不姑息。将项某的改造表现与物质奖励、处遇等级、减刑等挂钩,让其明白对抗改造、破罐子破摔的路是走不通的。 (4)加强关心关爱,激发感恩意识。经过日常观察和分析,民警发现项某虽然劣根性较强,有缺点,但身上也有一些讲义气、重感情的“闪光点”,再加之项某爱面子,针对项某的性格分析制定相应的谈话方式,改造措施,让项某在与民警不断的谈话中认识自己,正确改造,积极改造,利用其语言“煽动性”强的特点让其经常发表改造正能量的话语,既让项某出了风头让其有面子,又让项某在犯群中起到正面引导的作用。 (5)把握心理特征,鼓励发挥特长。项某喜欢表现,喜欢参加各种活动,较为活跃。监区挖掘其特长,鼓励其积极参加文艺表演,项某用自己的表演赢得了监区民警和其他罪犯的称赞,获得了较好的反响,这种正面的、积极的认可让其倍加受用。项某的改造表现时而也会出现反复,一段时间不提醒表现就会下滑,鉴于项某爱面子的心理特征,警官让其经常书写学习体会,自我总结改造成果,并在分监区周评会等场合与他人分享,让其传播正能量在感染他人的同时,也对自己私下的负面言行起到对照和约束作用。 (6)掌握思想状态,进行亲情帮教。项某因与丈夫共同入狱,自己的女儿与项某关系差,不愿联系,家中只有一个年迈的父亲,民警让项某通过写信,拨打亲情电话、可视电话会见等多种方式与其父进行沟通,让项某的父亲对其进行鼓励,让项某积极面对生活,积极改造;民警通过政策讲解,让项某用自己良好的表现争取申请与丈夫进行狱内远程会见,通过民警的不断鼓励和帮助,通过项某丈夫与父亲的不断鼓励,项某逐渐建立起改造信心,树立自己的改造意识和身份意识。
【教育改造成效】
1.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三年多的教育矫治,项某慢慢适应了监区的改造要求,能够基本遵守监规纪律。项某平时能够完成监区布置的学习改造和劳动改造任务,得到民警的不断肯定后,项某也越来越有自信,对他人的信任感基本建立。通过参加各类活动,项某在监区服刑人员中还能起到一定的正面影响,经过引导,项某对自己的成长经历和环境能够摆正心态,正确看待,同时追求幸福生活和积极改造的想法逐步建立。 2.心得体会与启示 民警在矫治的过程中,最大收获是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监狱人民警察,不仅需要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的业务技能,更需要纯美的人文情怀。因为监狱民警不止是在渡人,也是在渡己。矫治过程中,民警发现项某心理过于敏感,于是积极调动其本身的情绪,通过沟通交流,让项某主动化解负面情绪,做“情绪的主人”,逐渐融化心中的坚冰,化解猜疑和不信任心理。为了打开项某的心扉,民警以身作则,用真心真情对待每一位服刑罪犯,让项某感受到了民警高尚的人格魅力。针对项某改造动力不足,不愿意主动改变自己,也不愿意接受改造的情况,民警一方面请监区心理咨询师帮助开展心理辅导,让项某正视自己的客观条件,逐步树立信心;另一方面多次给项某展示自己的平台,对其表现予以表扬和肯定,满足项某的心理需求,形成良性循环。通过项某点滴的改变,积少成多,最后从量变到质变,实现了改造目标和初衷。当然罪犯的教育改造任重而道远,现在的成绩都是一时的,对项某的教育改造还要继续,毕竟项某罪重刑长,还应摸索更多的方式方法,不仅是为了项某,还有其他更多的服刑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