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飞、黄某春亲属关系公证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8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县行政服务中心规定在疫情期间暂停窗口办理业务,采取线上办理或预约办理的方式处理紧急业务,以便缩短与案件当事人的接触时间。2020年2月11日, 林某飞、黄某春二人致电县公证处,声称其儿子在日本,欲于近日前往日本探亲,临近约定办理签证手续日期,急需一份父母与儿子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却因疫情防控无法前往窗口办理。 接线公证员在电话上告知其公证所需的证明材料,让当事人备齐材料后于当天下午3时来申办公证。值班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快速受理、审查、审批出证,将办好的公证书交付给在县行政服务中心门口外焦急等待的当事人,既解决了当事人的问题,又满足了疫情防控的需要。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XX证民字第XX号 申请人:林某飞,男,XX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XXXX。 黄某春,女,XX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XXXX。 关系人:林某绍,男,XX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现住XXXX。 公证事项:亲属关系 兹证明林某飞是林某绍的父亲;黄某春是林某绍的母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仙游县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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