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吴某,男,1986年12月生,四川省人,初中文化。因犯盗窃罪,2012年6月被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2012年7月投送至宜兴监狱服刑。吴某入狱后,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投机改造思想严重,因自伤自残、对抗管教两次被管控处理,被监狱评估认定为极高危险等级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吴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家境贫寒,父亲身体不好,母亲在当地街道做环卫工。虽然家庭情况不好,但父母对其从小比较溺爱,在物质上尽量满足他的需求,久而久之养成了吴某好吃懒做与自以为是的习性。吴某初中毕业后便外出打工混迹社会,但由于好逸恶劳且无一技之长,工作始终不尽人意,不能满足自身需求。2004年5月因盗窃罪被判刑2年,出监后无改善表现。经人介绍恋爱结婚并育有一个女儿,2012年外出打工期间为满足虚荣心,为妻子购买金银首饰为由实施盗窃,再次因盗窃罪被判刑入狱,服刑期间妻子向其提出了离婚。 (二)入监改造表现 吴某入监以来,一直消极改造,在入监监区改造期间提供虚假线索,向监狱举报他人犯罪情况,后经查实无凭无据。怕苦怕累,经常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冲突,人际关系非常紧张。曾先后因对抗管教、吞食异物、自伤自残被高危控制两次。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支持系统差、亲情淡漠。吴某认为自己为了给妻子买礼物才铤而走险犯罪,而妻子却在自己服刑过程中选择离婚背叛了自己,从而抱怨生活,抱怨命运,产生玩世不恭的心态,对周围环境、他人不信任,固步自封,不愿意与人多交流。 2.性格缺陷多、心理扭曲。幼年贫穷,畸形受宠与成年不如意这两种反差极大的遭遇,造成了吴某自卑、脆弱与自负、对抗,自私、冷漠与敏感、多疑等多种对立个性集于一身。心理上出现了严重扭曲,有时孤僻自闭,默默流泪;有时又无理取闹,暴躁冲动,对抗管教、纠缠民警,情绪变化非常大。 3.服刑意识差、恶习很深。吴某在社会上形成自私自利、好逸恶劳的生活方式,导致其对监狱的严格管理、劳动改造很不习惯,认为太苦太累。加上刑期较长,自觉前途渺茫,不愿通过努力获得改造成绩。平时经常与民警讨价还价,企图达到投机改造的目的,对正常改造有很强的抵触情绪。 (四)预期矫正目标 1.稳定情绪,增强服刑意识。转变改造态度,减少违规违纪,能基本完成劳动改造任务,人际关系得到改善,与他人正常相处。 2.修复亲情,提升改造信心。通过亲情互动,修复心理裂痕,认识自身过错,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改造信心。 3.矫正三观,改善人格缺陷。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律自省,认识犯罪危害,塑造正确三观,杜绝重新犯罪,为回归社会做好准备。 (五)矫正措施 1.寻找突破点,借助亲情解开心结。考虑到吴某的心结,存在着妻子对其和女儿的抛弃带来的怨恨,民警积极联系其妻子,做通她的工作,让她和吴某进行沟通并善意规劝,帮助吴某诚心悔过。吴某通过亲情电话与妻子取得联系后,内心怨恨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对民警也产生了信任。民警始终注意保持与吴某的平等交流,注意当好“倾听者”的角色,给予其充分的倾诉空间。定期引导吴某进行情感宣泄,舒缓负面情绪,减少内心负能量。通过安排吴某与父母、女儿通话,了解女儿的成长经历和学习进步,让其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另外,监狱以促进其安心改造、积极改造的名义,为其女儿提供学习上的困难帮扶,帮助其家庭减轻经济压力,吴某对此非常感激。 2.撬动支撑点,展示特长增强自信。监区了解到吴某喜爱音乐,且有一定吉他基础的情况后,安排其和另外4名服刑人员组成了监区吉他兴趣小组,开展文艺表演。通过为其提供展示平台,鼓励吴某参加监狱组织的读书、演讲、文艺、写作等活动,让其在集体活动中加强与他人交流,展示自己的才艺,促使其逐步融入集体生活中,认识到自身价值,增强了改造自信,逐步消除了其认为自己在别人心目中是“怪胎”,是“另类”的错误观点。借助“一监区一咨询师”平台,定期邀请挂钩社会心理咨询师来监开展咨询活动,通过咨询师帮助其分析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后果,引导其端正改造态度,改变消极错误的改造观念,激发改变自己命运的信心。 3.抓住关键点,严格考核促走正轨。考虑到吴某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情绪易波动等特点,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在真诚关怀、耐心倾听的同时,重点运用精神分析、认知行为、人本主义等心理治疗技术,逐步解决吴某自大、投机和逃避等关键心理问题,促进其产生较强的自我认识、现实认同感和正向积极行为,愿意面对现实并接受管理教育。民警在日常改造中正常安排改造任务,引导其树立健康的自我观,正确的改造观。当表现突出时及时表扬肯定,增强改造信心;违反监规时对照规定严格考核,不让其有“与众不同”的错觉,帮助其逐步养成自律自控的习惯。矫治过程中,加强对吴某思想、情绪、行为表现的掌控与跟进,为防止反弹,对矫治效果及时进行评估,改进完善矫治方法。不断督促其正常地融入监区改造中去,真正走上改造正轨,实现良性循环。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持续的教育矫治,吴某改造面貌变化很大,情绪变得平和理性,不仅能认真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完成民警安排的改造任务,与他人关系也得到了很大改善。吴某还成为监狱的文艺骨干,改造信心明显增强。先后获监狱表扬2次,优胜个人1次, 2018年11月被减刑7个月,并顺利出狱回归社会。 通过这个案例,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真诚互信是基础。当民警通过帮助服刑人员与亲人取得联系,消除怨恨误解时,信任就已经初步建立;当民警撕掉标签,抛弃陈见,用尊重、接纳、积极关注等技巧,与服刑人员沟通时,良好关系就更巩固了,这些都是做好对服刑人员教育矫治的前提和基础。二是对症下药是关键。教育矫治不是简单的说教,也不是教条的灌输。需要我们以严谨的态度认真对待,摸准服刑人员的“脉搏”,科学施策、对症下药,就能真正做到“妙手化顽石”。当服刑人员的特长受到鼓励、得到展示时,改造的信心就有了萌芽。三是综合施策是重点。只有内外协同,上下协调,汇聚各方力量,融合多种手段,综合施策,持续发力,才能更快见效、长期有效。本案亲情感化、人文关怀、监地协同,共同发力对其的转变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有力的助推罪犯告别过去,重获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