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代某,小学文化程度,年龄30岁,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余刑2年。代某等人于2014年某日在北京市某迪厅内因琐事对杜某某等人进行殴打,造成杜某某等人受伤。 代某系累犯,曾因打架两次被拘留,三次因严重伤害、打架斗殴被依法判刑,这次是因故意伤害入狱。现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清园监狱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环境。代某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父亲在其很小的时候将他母亲杀害,从小由他舅舅扶养他。失去父母的代某从小性格多疑、冷漠,不相信人与人之间的真情,且遇事好冲动,容易采取简单、直接、极端的手段进行处理,做事不计后果。小学毕业后辍学。 (2)社会经历。代某辍学后,开始跟随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大孩子,一起在社会上游荡。起初,代某跟随他们到周边学校抢劫学生的钱物,用来吃吃喝喝。后来,他们发展到四处流窜、偷抢他人钱物,以便满足自己日益膨胀的不良需求,最终,分别于2005年、2011年和2015年3次被判刑入狱,受到法律的严惩。 (3)江湖观念较深,受到不良社会习气的影响或因民警处理问题不当,认为民警公正、文明执法是不可能的,试图通过自己的方式闯出一片天地,改造态度较为悲观。 (4)服刑经验丰富,有较强的“老犯情节”,想通过自己的抗改造言论,以自己的违纪行为给民警的管理带来压力,在民警的管理中争得宽松的改造环境。 2.服刑改造表现 代某服刑经历将近12年,由于多年在监狱服刑,代某磨练出了一种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监狱处世技巧,平时扣分是常事,但都不会受到严惩,他自己也不在乎。 (1)对法律观念的淡薄 代某由于只有小学文化,对法律常识的匮乏和对法律置若罔闻,致使他在社会生活中从不按照法律规范去做,只知道满足自己的利益,即使是损人不利己的事,他认为解气、过瘾,就在所不惜。 (2)家庭原因 由于代某家庭的特殊原因,即他的母亲被父亲杀死,这种情况是一般人无法想象的,这种极端的状况放在代某的身上,对他的负面影响是极其巨大的。这种家庭影响导致了代某亲情缺失和做事的不羁,因此代某一直都在和监狱打交道是不奇怪的。 (3)自身原因 代某性格表面上看起来并不是特别的极端和偏激,因为长期在监狱服刑,对监狱的很多事情都有一定的认识和理解,但在这种所谓大度的情况掩盖下,代某又有一颗较为自私的心理,和别人相处时,会过多的考虑自己的利益,很少考虑别人的感受。代某有很强的报复心理,这是他社会生活中养成的恶习。 3.心理行为表现 通过民警观察,罪犯代某时常表现出对人对事激烈的情绪,只要稍微有些不顺心的事,就反复发表自己偏激的想法和议论,有时会不顾时间地点,影响其他罪犯的正常休息。发飙之后就是长时间的情绪低落,少言寡语,在班组内沉默寡言,存在较为明显的焦虑、抑郁情绪,且控制力差,存在现实安全隐患。 4.教育矫治的难点 代某长期养成的处世之道和生活习惯,是没有规矩可言的,而且代某由于受的文化教育有限,理解和看待问题的能力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因此,在监区表现出的对自己要求随意,时好时坏,对自己做的事情也不是很上心的特点,虽然明确,但却根深蒂固,是教育转化的一大难点。能否通过民警的说服教育达到良好的教育转化效果,是一个未知数。 5.矫治方案和实施过程 (1)针对代某实际,民警主动找代某谈心,从点滴小事上关心他,增强对他的了解和关怀,拉近与他的心理距离,增进代某对民警产生信任感。 (2)由亲情入手,与他探讨传统文化的思想精髓,涉及做人做事的根本认识;认清自己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为目标。 (3)针对日常发生的各种微小违规事件,及时处理和教育,疏导代某心理情绪,从思想方法和做人做事的道理上让代某得到认识。 (4)结合班组活动让代某接受教育,在学习中转变思想,激发正能量。 (5)通过精品课堂,在学习讨论中唤起罪犯的希望,增强自身修养,认真服刑改造。 只有结合对症下药的个别教育,才能让他明白,其所作所为是非曲直。以及分析判断事物的根本思想方法;从个人、家庭、国家、社会层面上去认识问题,对自己犯罪的危害性彻底反思才能真正接受法律的制裁和惩罚,增强法制及道德观念,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适应现实生活。 在谈话中,代某开始并不愿与民警进行交流,只是简单回答问题,不愿流露自己真实想法。通过观察发现,代某平时爱看汽车方面的书,于是民警就因势利导以此为切入点,与代某聊其比较感兴趣的话题。一段时间以后代某渐渐说得多了,民警再适时进行引导,教育代某要学习如何做人、如何处事,如何在法律法规的要求下生活,要反思自己的问题。 在谈话有了初步成效后,对其从心理辅导入手,以消除其不健康心态,使其对法律法规产生敬畏的心理。任何有意行为的发生都由其心理支配的,罪犯违纪行为也是一样;但同一个情境,并不是每一个罪犯都会违纪;同一名罪犯,也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发生违纪行为。就此而言,关键是要帮助罪犯建立起良好心理状态和正确的法制观念。通过鼓励代某学习心理学方面的书籍,代某不健康心理得到初步改善。 通过长时间的不懈努力,代某的思想压力虽然没有根本转变,但比当初情况已经有所好转。变得比较乐观, 通过综合分析代某的情况,监区决定最大限度地化解不利因素,并以此为契机,变不利为有利,促其转化。 6. 预期矫治目标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面对社会和家庭,重新找回服刑改造的动力。 (2)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 (3)放下思想包袱,勇敢面对自己将来的生活。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的教育和代某的主观努力,代某取得了良好的改造成绩。 1.在活动中表现积极,代某原来对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特别消极,参加学习总是借故开小差,劳动也是稀松平常。自从接受矫治之后,情况有了极大的好转,参加学习认真了,并能完成劳动任务。还能够主动参加各种监狱组织的文娱活动。 2.和人交往较为热情。在和他犯交往时,也特别注意自己的言行,很少和别人拌嘴争执,懂得了如何尊重人。别的罪犯反映代某最近像是变了一个人。 3.集体荣誉感明显增强,如:积极配合民警加强班组的文化建设,积极参加班组各项活动,主动发言,讨论;班组建设活动比较上心。 4.与民警交流能够真诚许多,发表言论和对待事物较理智审慎了,功利思想明显减少。 通过对民警的教育和自身的努力,经过班组活动以及监狱和监区等各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从代某以上取得的明显改变可以得出大致的结论,代某在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上取得了不小的转变考虑问题不再自以为是,爱慕虚荣。 在对代某进行教育转化的过程中,我们也得到了不少启示:罪犯的心态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时间、环境等客观条件呈现起伏的,因此对于这种情况,在工作中要仔细观察、认真分析异常罪犯的一举一动,使教育转化工作能在其心理脆弱期进行,这样效果必定事半功倍。 要让罪犯彻底在思想上有所转变,就要抓住罪犯的积极心态,比如热情、爱心、坚持等,积极心态的建立可以使罪犯重新寻找到一个方向,确立一个目标。目标的确立,犹如点亮一盏明灯,罪犯就会生出调节和支配自己新的行为的信念和意志力,从而排除挫折干扰,去努力进行达到目的的行动。